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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仁府函〔20265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仁和区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了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攀枝花段)仁和区境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于20251220日发布《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攀仁府函〔202537号)。根据部分村组提出的听证要求,需对攀仁府函〔202537条款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经复核后,现就有关调整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马拉所村棉花地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4398公顷。其中,农用地1.3528公顷、建设用地0.087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马拉所村龙塘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5696公顷。其中,农用地2.9477公顷、建设用地0.621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马拉所村红花地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6888公顷。其中,农用地1.4896公顷、建设用地0.199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马拉所村白香树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6823公顷。其中,农用地0.6062公顷、建设用地0.076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共和村分水岭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6.5234公顷。其中,农用地6.1281公顷、建设用地0.395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道中桥村麻柳坪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4732公顷。其中,农用地0.4562公顷、建设用地0.017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道中桥村道中桥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145公顷。其中,农用地1.214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道中桥村大河沟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5718公顷。其中,农用地4.3657公顷、建设用地0.206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太平乡灰嘎村河口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5.6332公顷。其中,农用地5.4841公顷、建设用地0.149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中心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5076公顷。其中,农用地3.507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双桥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8148公顷。其中,农用地12.4597公顷、建设用地0.355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沙坝湾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9.1123公顷。其中,农用地8.6582公顷、建设用地0.454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大庄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8042公顷。其中,农用地4.804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布德镇新桥村绍义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1261公顷。其中,农用地0.1210公顷、建设用地0.005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布德镇新桥村姜地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6605公顷。其中,农用地0.660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其他事项均未变化,继续按照攀仁府函〔202537号执行。

本公告于2026319日发布,由同德镇、布德镇、太平乡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screnhe.gov.cn),公告时间为10按照川办发〔202418号、攀仁府函〔202537文件精神将本补充公告前述途径公告1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328日止

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补充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