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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关于 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关于
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5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区民政局党组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认领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是成立以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汝贵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小丽同志牵头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增强了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的转化运用。三是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了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各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整改问题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建章立制促进机关管理,巩固各项整改成果。
(二)党组书记何汝贵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书记何汝贵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头认领问题、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带头跟踪问效。一是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整改工作。二是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跟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带头领办问题,协调重难点事项,要求其他责任领导及股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整改落实,保证整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三)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方面。印发《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25年7月至10月,共召开3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以整改落实为重点,以推动工作为目标,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定期听取责任领导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靠前指挥、具体指导,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各责任股室主动作为、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和工作格局。
- 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1.指出问题:无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10月25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1个。
(一)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抓得不牢。
一是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谋划不够实。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与市民政局制定的方案高度雷同,存在“上下一般粗”的情况,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督导组发现并指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26日区民政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上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 2025年6月11日区民政局局长何汝贵对分管副局长胡宗志、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赵亮及股室负责人徐礼琼进行提醒谈话,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6月10日区民政局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攀仁民政〔2025〕42号);四是区民政局开展自查,2025年6月18日重新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攀仁民政〔2025〕50号)。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殡葬领域管理失位缺位。区民政局监督管理存在漏洞,致使市监委向区政府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指出了大田镇片那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存在变相以经营性墓地名义向社会销售墓穴等3个方面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6月17日向大田镇政府发出问题整改函,并向公墓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二是大田镇政府已制定大田镇片那立村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三是2025年2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狮子山公墓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5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日送达违法当事人),5月16日,违法当事人向市财政全额缴纳了56.68万元罚款,区林业局于2011年11月17日对大田墓地经营管理当事人擅自改变3163平方米林地用途进行了行政处罚,区林业局于2016年11月10日对大田墓地经营管理当事人擅自改变2913.3平方米林地用途进行了行政处罚,2025年1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大田公墓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5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日送达违法当事人),5月29日违法当事人向市财政全额缴纳了12.03万元罚款,2025年1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啊喇公墓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4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日送达违法当事人),4月29日违法当事人向市财政全额缴纳了3.29万元罚款,并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退还给攀枝花市仁和区啊喇彝族乡官房村瓦窑村民小组;四是2024年10月9日区民政局印发《仁和区民政事务中心狮子山公墓内控管理制度》(攀仁民政〔2024〕60号);啊喇乡建立了《官房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管理细则(试行)》。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是排查问题整改督促问效不够。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排查出(2021年至2024年)涉及民生保障领域、殡葬行业领域和养老服务管理领域共三个方面271个问题,至巡察结束,仍未能提供其中27个问题的整改相关印证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该27个问题已梳理形成整改情况台账,明确处置措施;二是该27个问题中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已纳入本年度专项整治台账;三是已印发殡葬行业、养老服务及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是2025年7月后共新增发现问题9个(殡葬1个,救助5个,养老3个)。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内部管理“宽松软”。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管理制度不严。2023年1月和7月,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小丽未按规定执行探亲假制度,分别2次请探亲假;2024年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赵亮,长期未执行区民政局干部职工出勤签到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26日召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上审议通过《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其中包含区民政局《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办公室牵头加强对职工请假事由和休假类别进行审查,明确了干部职工考勤奖惩规定;二是2025年9月29日职工会上对四川省劳动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区民政局《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等相关休假制度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办公室每天做好对干部职工考勤签到和监督检查,拒绝代签到,发现未签到考勤人员及时联系到该人员了解情况,并汇报到分管领导处,对违反《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的职工按规定进行记录;四是2025年8月6日党组书记何汝贵对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赵亮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五是巡察反馈意见后,分管领导唐小丽牵头安排局办公室对全局各项制度全面开展自查,对缺失、不健全、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健全,新编了《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行文管理不严谨。《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关于审核〈仁和区2024年域区部分桥梁名称拟命(更)名方案〉的请示》和《关于印发〈攀枝花西区与仁和区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文号都为攀仁民政〔2024〕8号。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新建立《收发文管理制度》,编入《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组织局办公室所有人员进行学习,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收发文工作;二是按照制度规范发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玲专人管理、专本登记发文文号、使用专用电脑发文;三是2025年4月25日办公室副主任张瑞玲、工作人员黄鑫月、罗静怡参加仁和区公文培训会,2025年10月20日办公室主任周映月参加全省市(州)和省政府部门办公厅(室)公文处理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通过学习已充分认识到公文工作的严谨性,在今后的发文工作中,对发文内容的严谨性、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检查,以保障行文严谨。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是档案管理较差。档案长期未进行分类、归档管理,档案室内档案、资料乱扔乱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新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编入《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明确办公室副主任张瑞玲对区民政局档案进行专人管理;二是2025年3月对符合移交条件的2015年以前档案移交到档案馆保存;三是在分管领导唐小丽的监督下,2025年9月局办公室对档案室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档案室乱扔乱放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装卷,分管领导唐小丽对局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作出要求,今后的档案必须按照制度进行管理,档案室不允许出现乱丢乱放、卫生脏乱的情况。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
一是报销资料要素不全。2023年1月,支付1.608万元购买涉密电脑,未附会议记录、无采购文件、无合同、无收货验收单,无原始发票,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2020年12月支付狮子山公墓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款18.95万元,无比选、会议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新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编入《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明确了报销流程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二是2025年9月29日职工会上对《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求财务室工作人员加强对报销要件的审核把关和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登记;三是2025年7月将本次涉及的1.608万元保密电脑入账管理;四是2025年9月9日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赵亮对狮子山公墓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现场验收生态单墓。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会计科目登记混乱。2022年明细账第127至128页43#至51#凭证,共9笔128.91万元,支付摘要为方案设计费,实际为工程进度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新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人员责任;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和财务系统使用技能,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区政府、区财政局组织的各项财务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各项业务能力;三是分管领导对时任单位会计的工作人员杨欣进行了批评教育,虽然现已调整岗位,但警示提醒其在现在的业务岗位上也要认真工作、仔细把关、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工作业务能力;四是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2026年人员招考计划,争取招考专业财务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项目实施监管不严。
一是民生项目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5月,通过政府采购获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长者餐厅”建设项目,由于前期对涉及老年人的需求调研和摸排不精准,项目无法实施,至2025年3月,30万元项目资金退回账户。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同意在“两镇一街道”实施助餐网络建设,整合我区前期2019—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长者餐厅”建设项目退回经费30万元用于建设;二是2025年8月14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对《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进行学习;三是根据现行上级政策,通过整合上级资金和区级经费,投入资金370余万元在主城区新(改)建18个老年助餐点位,并在农村地区选取3个乡镇建设6个助餐点实施农村地区服务试点,构建“1个中央厨房+N个助餐点位+X种服务模式”助餐服务网络体系,在各助餐点位推行价格8元的为老特惠套餐,实施老年人助餐分级补贴,并通过助餐信息平台实现质效监管、补贴核销等功能,自2025年8月1日项目正式开展服务,截止2025年9月已累计服务6156人次。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三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服务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2024年8月1日开始,通过代理招投标确定攀枝花恒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的“三留守”人员关爱老年人探视巡访服务项目,《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老年人探视巡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周一次电话问候巡访,每月一次上门探视巡访。巡察组通过入户访问和电话抽查,被访问的10户群众反映均没有工作人员入户探视巡访,区民政局未进行跟踪访问核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对项目实施的印证资料按20%比例进行阶段性检查;二是股室工作人员对老年人探视巡访服务开展入户随访或电话回访;三是结合低保入户调查等日常入户工作的形式,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走访抽查项目实施情况。
整改时限: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是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2022年11月30日,通过验收的攀枝花市仁和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验收成员签字;2023年仁和区布德片区中心敬老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8月14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对《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行业领域施工许可和消防审验等建设手续办理的函》进行学习;二是已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是2025年9月11日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胡宗志对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赵亮、未保相关经办人尹树龙开展提醒谈话;四是对2019年至今的项目开展检查。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5.理论学习抓得不紧。
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4年,党组会有15次、中心理论学习有3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新修订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第一议题制度,规定了局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局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宣传部;二是局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闻媒体、协同平台、领导批示件、单位领导交办等形式收集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系统有关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市民政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有关工作安排在分情况在各项局会议召开前纳入议题单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在会上传达学习并请领导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局办公室日常严格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第十六条中规定负责组织党组会于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收集股室报来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的议题,议题单经党组书记审定后方可上会,局办公室在议题单审定后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内容制定会议议题告知党组成员、区纪委派驻组负责人及列席人员。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学用结合方面还做得不够。2024年11月21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未结合实际对系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提出具体举措。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新修订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第四条局党组议事范围中规定党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局办公室负责提醒各位领导在每次会议传达学习各项会议精神、政策办法等后需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并安排各股室提醒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阶段性汇报落实情况,通过主要领导会前指定汇报项目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方式,安排相关股室及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对指定工作进行汇报,2025年截至目前已在党组会听取专项整治工作、共富工作、社会救助及福利保障工作、党建工作、学习教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汇报共20次;二是《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第五条 局党组必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局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本条规定党组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学用结合,以总书记指示、要求来推动工作,督促工作的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是会前学习安排不科学。2021年7月23日,党组会一次性学习传达《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体攻坚年”实施方案》等34项相关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办公室按照制度规定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局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宣传部;二是局办公室在各项局会议前向领导提出建议,辅助领导有计划安排学习内容;三是局办公室日常严格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第十六条中规定负责组织党组会于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收集股室报来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的议题,议题单经党组书记审定后方可上会。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6.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
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2023年12月将480名三、四级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未按政策兑现当月三、四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8万元;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违规向5名死亡残疾人、2名非重度残疾人、1名已纳入特困救济兜底残疾人和1户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发放两项补助共9630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8月14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对《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攀民政〔2023〕85号)、《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进行学习;二是已于2024年11月完成对符合条件的470名人员进行补贴资金补发,10名因死亡及转为特困等原因未补发;三是2024年12月23日局党组会综合研判梁玉双户情况,目前经济状况无法退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980元,决定不予追缴。其余2650元当事人已退回区民政局账户;四是区民政局每月与区残联及区人社,每半年与公安及司法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五是区民政局举一反三,2022年4月-2024年8月特困供养人员审批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核查,对2022年-2025年低保、临时救助工作开展自查。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低保户收入核实不精准。在低保户财产收入核实工作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部分低保户收入核实不准,《2025年3月仁和区城市低保对象信息台账》中李春梅等3人在企业上班,有正常工作收入未按规定申报收入;周连桂等6人已领取养老金未按要求将收入计算至家庭收入中;王彩霞等20余人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每年缴纳社保的支出均为1.08万元以上,均超过“低保”每月840元的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7月28日区民政局局党组第10次会议,学习《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二是2025年5月16日组织全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召开民政政策培训会;三是已取消资格10人,清退资金31343元;四是2025年9月11日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胡宗志对低保工作人员倪天红、张丽开展提醒谈话;五是区民政局举一反三,2022年4月-2024年8月特困供养人员审批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核查,对2022年-2025年低保、临时救助工作开展自查。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7.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富区建设履职不够。
一是共富试验区建设工作主动作为意识不强。2024年6月2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由区慈善协会牵头开展的“做大做强慈善组织”相关工作,至2025年4月,局党组未对推动相关工作进行谋划部署。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指导仁和区慈善会完成3A级创建并取得公开募捐及税前扣除资格;二是以2024年省级慈善试点为契机,组织开展社区慈善共富发展赋能培训1次,各乡镇(街道)、各社区书记39人参加培训,专家座谈1次,区级各相关部门、群团组织、试点乡镇(街道)、试点社区负责同志共计29人参会;
三是加强社区慈善基金管理运行赋能,截止2025年9月仁和区已建立社区慈善共富基金13支;四是开展“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在省、市、区等各级媒体报道26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慈善事业发展不均衡。近三年,仁和区慈善协会收到捐赠款1252.1万元(定向向大河中学的教育捐赠1086.6万元),但非定向捐款金额较少,其中2022年非定向捐款金额2万元,2023年非定向捐款金额0元,2024年非定向捐款金额4731元;因未指导慈善协会制定部分捐款的使用办法及流程,至2025年4月,尚有多年来沉淀资金600余万元未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助力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项目,于2025年2月为95名困境儿童送去新年微心愿;2025年8月发布“我请爷爷奶奶吃顿饭”、“救助一人解困全家”公益募捐倡议书,并在“8.29七夕主题活动”“9.5慈善日”进行线下宣传和公开募捐;二是依托市民政局开发的“慈善攀枝花”微信小程序,上线了“我请爷爷奶奶吃顿饭”等4个项目;三是指导仁和镇、啊喇乡成立社区基金,截至目前仁和镇新成立5家,啊喇乡成立1家;四是2025年8月6日开展“在同一片蓝天下 2025仁和区慈善助学”项目,共资助学子21人,其中大学新生9人,高中新生12人;2025年10月6日发布“在同一片蓝天下 2025仁和区慈善助医”项目。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是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024年9月实施的省级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计划于2025年4月完成,至2025年4月中旬,试点项目中前进镇普达社区阵地建设的4个子项目,1个子项目正在实施,3个子项目未实质性开展。
整改完成情况:普达社区慈善阵地建设空间打造与氛围营造于2025年4月16日完成验收,该慈善试点项目已于2025年7月2日,完成省民政厅结项评估。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8.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力不足。
一是年度综合目标任务完成较差。2021至2023年争取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完成较差,综合考核排名靠后,2021年度在全区14个行政业务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第14,2022年度和2023年度在全区19个行政业务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第16;2025年上半年争取资金同比2024年增幅为-5.41%,2025年上半年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和项目开工率均为0。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8月28日区民政局召开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会议,梳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具体原因;二是2025年区民政局共有民政领域实施项目12个,项目总资金2166万元;三是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2025年6月19日参加区统计局固投培训会;7月15日参加市财政固投项目债券投资项目培训会;7月25日参加区统计局固投项目培训会。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2013至2017年共投入500余万元修建的50所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至2025年4月,有26所日间照料中心仅满足农村老年人日常休闲娱乐,剩余24所已丧失服务功能闲置或作他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已核实日间照料中心现况,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二是2025年新增备案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1家;三是已对2019年至今政府投资的其他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是督促社会组织参加年检主动作为不够。至2024年7月31日,仁和区社会组织符合年检条件的110家,参加2023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共66家,年检率为59.46%;两年未参检社会组织2家,三年及以上未参检社会组织42家,其中有41家社会组织已三年未开展活动,且大部分社会组织联系不上相关法人及工作人员,成为“僵尸”组织。
整改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9月30日,仁和区社会组织符合2024年年检条件的有106家,其中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67家,补录2024年年检12家,正在办理注销5家,撤销“僵尸”组织22家,现已无“僵尸”组织,后续将持续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2024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进行同安排、同部署。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明确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民政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党组要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局党组议事范围要求每半年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汇报,2025年6月20日区民政局党组2025年第8次党组会议中听取了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汇报中包含了各位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制度化管理意识形态的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2025年6月20日党组会进行2025年一、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2025年9月25日党组会进行2025年三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五是机关支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中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支部党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党员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职责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领导干部述职按规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2024年党组书记、局长何汝贵,区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赵亮个人述职报告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就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根据《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在以后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职报告中必须纳入意识形态自我剖析,否则相关材料不予审核通过。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有差距。2018年、2019年、2024年未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以来,中心组理论学习以文件学习、会议精神传达为主,无学习主题,无班子成员重点发言,参会人员未结合实际开展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了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局办公室已开始提前谋划制定2026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根据制度,局办公室自反馈以来,对目前开展的本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内容优化更新,通过建立台账、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三是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方式多样化变革,采用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学习、个人自学、强化专题调研外加利用网络学习平台、新媒体学习平台等方式不断创新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每次学习提前确定主讲人,重点发言人,其他同志积极参与讨论,做到全员参与,学以致用,各成员使用专用笔记本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年度工作统筹谋划差。2018年以来,局党组未对年度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未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8月22日党组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党组书记在提前学习研究后在会上就重点内容对各位党组成员进行解读,并对今后规范党组工作做出相应的要求;二是结合下年重点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争取和落实,已开始谋划制定2026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党组要求各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阶段性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自巡察组进驻指出存在此项问题后,立即开始整改,多次要求责任领导和股室对各项工作进行汇报,2025年5月27日党组会听取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2025年6月20日党组会听取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共富汇报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听取社会事务股关于消安办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2025年7月28日党组会听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三本台账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性汇报和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听取省厅反馈救助问题核查情况汇报、听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2025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听取2025年上半年资金使用的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2025年9月25日党组会听取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党组书记何汝贵在听取各项汇报后,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作出点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的短板要求加紧补齐,并对下步工作开展做出部署指导和提出要求;四是将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要求在汇报材料中体现,否则相关材料不予审核通过,工作开展情况与单位内部考核挂钩。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重点工作重安排轻落实。2024年区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安排了60项工作,未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其中编制《仁和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多项任务未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自巡察组进驻指出存在此项问题后,立即开始整改,多次在党组会听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调度和沟通协调;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局办公室牵头收集各股室经分管领导审核的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报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实现对工作跟踪问效;三是建立《干部职工年终绩效暂行管理制度》,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每年度制定的当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以党组讨论形式,对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合格的,每项对应相关分管领导、股室长、工作人员扣除个人年度绩效100元,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如存在领导安排工作不落实、落实情况差,区委、区政府、区级部门交办或涉及我局相关工作不落实、落实情况差,相关材料不按期报送或报送质量差被通报的,由主要领导通知办公室进行记录,每次记录扣除对应相关分管领导、股室长、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绩效100元,在绩效发放前累计金额一次性扣除;四是因编制《仁和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已不符合现目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停止编制本规划,将本规划内容纳入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中指定到区民政局的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编制,现已与上级部门攀枝花市民政局进行过本工作的沟通,下一步等待上级规划编制出台后我单位参照上级大纲与指示着手开展仁和区本项规划。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是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政治责任抓得不牢。局党组在审定狮子山公墓墓区项目建设中,未严格审定土地合法使用范围,导致2003至2024年期间,区狮子山公墓事务所超过审批范围占用土地13970.36平方米,修建公墓及基础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被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以56.68万元罚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8月28日职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让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着力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好的政治职责;二是2025年9月25日区民政局党组会第12次会议学习了《国土法》;三是已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并按季度组织常规性意识形态研判;四是规划手续进度:大田公墓正在整理报建资料、啊喇公墓第三方公司在办理手续、狮子山公墓办理发改批复中。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是重要制度长期未更新。2017年制定的《仁和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至今未进行更新,多项制度未有效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自反馈后,分管领导唐小丽组织局办公室对全局现行所有制度进行了梳理,结合有关规定和新要求,评估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对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更新、废止,对缺失的制度建立健全;二是2025年9月26日召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上审议通过《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分批次在职工会传达学习制度,印发全局,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三是制定了制度定期审查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每年年初对全局现行制度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四是建立了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局办公室牵头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报告到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干部职工年终绩效暂行管理制度》中规定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也与职工的职级晋升等挂钩,多种方式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缺失。2022至2024年局党组仅研究了一次党建工作,从未听取过党建工作汇报,未达到每半年一次的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建工作人员学习党建工作相关要求规定,严格按规定执行,按规定开展本单位党建工作;二是根据《党组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于制定了区民政局《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并按照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三是工作要点明确要求了局党组书记在年中、年终专题听取党组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025年7月28日党组会听取了2025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四是要求党组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和述职报告中必须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剖析和汇报,如相关材料中没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内容,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2023年机关党支部决定开展“民生使者,携手共富前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至2025年4月未完成创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深刻把握党建工作政治属性,已将党建工作全面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建+业务”双统筹机制,实现党建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思想到行动筑牢党建引领根基;二是将“民生使者,携手共富前行”党建品牌中心内涵与中心工作深度绑定,围绕社会救助精准化、养老服务提质、慈善事业扩面等民生重点,设计“党建+民生服务”系列载体,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与量化评估,针对品牌创建中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是机关党建基础工作极度薄弱。2021至2025年4月区民政局党总支未召开总支会议、未研究年度工作、未开展活动;2024年7月至12月,机关党支部未召开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5月6日对区民政局党总支进行换届,同日召开了总支换届后第一次大会,对总支工作和各支部工作进行的统筹部署;二是在总支的领导安排下,2025年7月1日对机关支部支委委员进行了补选,加强机关支部建设,以保障支部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已对标区委组织部每月学习清单,党日活动主题,结合局机关支部实际制定每月学习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四是通过《仁和区民政局制度汇编》中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内容,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五是根据区委组织部组织的2025年10月21日-10月24日全市基层一线党员培训班培训要求,全面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对机关支部换届选举、“三会一课”等重要活动,均做到内容完整、记录详实实现“一会一记、一事一录”。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是组织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2024年1月26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只有学习和安排工作内容,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26日召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书记何汝贵在学习结束后对各位党组成员和与会成员作出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准则规定来对照以往工作中是否存在不合规定之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后工作中,务必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二是已组织新任总支书记唐小丽、支部书记周映月,学习了支部发展党员、支部手册记录、支部换届等内容,厘清了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流程,通过培训,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都有所提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2021至2024年局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会前学纪、学法,2025年5月27日党组会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2025年6月20日党组会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2025年7月1日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025年9月26日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几次会上学习过后,以后还将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解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行为底线;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党组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和述职报告、领导干部考核材料中必须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5年2月27日、4月28日、5月28日、6月28日、8月28日、9月29日在职工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示警,深化以案促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在党组会对中央、省、市集中整治工作相关精神的传达提纲、《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节地生态安葬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文件进行学习,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不够。2021至2024年局党组未按规定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8月22日党组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5年9月26日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上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根据文件相关规定,会上学习后,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二是多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剖析违纪违法案例,让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三是《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规定每半年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汇报,巡察进驻后已开始进行此项整改,2025年6月20日党组会听取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是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未建立。2021年以来,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未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按照纪委监委印发的《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价预警工作办法(试行)》建立本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组织各股室按要求开展年度风险点排查,全局共排查出风险点4处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二是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紧盯风险点中的人和事,已开展执行情况检查2次,确保措施见实效;三是多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廉政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党纪国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提高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3.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重要人事工作未上党组会研究。2022至2023年,原局党总支书记赵必成等4名干部职工向局党组递交了退休申请,未经党组会审议就行文上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会2次,系统学习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内涵与实践要求,并逐条解读《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点明晰“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标准与决策流程。同时,结合巡察反馈的干部退休申请违规上报问题,专题剖析“民主变形式”典型案例,明确程序缺失的风险隐患,班子成员制度执行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已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将干部退休审批等人事工作明确纳入清单管理。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配套流程,新增“议题会前审核”环节,确保此类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自整改以来,新的人事事项均按程序上会审议,未再出现绕过党组会决策的情况。三是针对2022至2023年4名干部职工退休申请未上会问题,已组织专项复盘,在党组会上补充完成情况说明与合规性确认。同时,建立党组决议执行台账,实行“会前研判、会中规范、会后督办”管理模式,安排专人跟踪事项执行情况,确保制度刚性约束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是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上党组会研究。2022年6月区狮子山公墓事务所支付边坡防汛安全整治项目工程尾款12.83万元,未按党组议事规则经党组会审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5年9月26日《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审议通过后,组织局领导班子进行学习,明晰了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党组会审议,集体研究决策,充分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2025年9月11日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胡宗志对狮子山公墓负责人付丽华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就此次事件引以为戒,以后不能再犯此类错误。
整改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14.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印证档案资料全部遗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何汝贵已牵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3次,亲自督办整改任务进度,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一岗双责”细化分管领域整改清单;二是针对档案遗失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档案管理专项方案》,明确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完成整改流程搭建,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跟踪”;三是已全面梳理现有制度,修订《档案管理制度》,新增“整改资料‘随办随归’”“专人专柜保管”等条款,明确档案从形成、整理到归档的全流程责任,从制度层面杜绝资料遗失问题;四是提前谋划开展本轮整改成效评估,筹备《巡察整改评估报告》,总结档案管理漏洞教训,建立整改任务“完成-评估-归档”的闭环机制。
四、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四是建章立制工作有差距。2024年6月27日,党组会研究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建章立制工作,确定殡葬领域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养老领域养老三年规划、发展院办经济管理使用办法等事宜并计划于同年10月完成,至2025年4月未出台。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殡葬领域部门联动机制、发展院办经济管理使用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制发;二是结合“十五五”规划,调整完善并出台养老服务三年发展规划;三是举一反三,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期间持续完善相关规定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殡葬领域部门联动机制、发展院办经济管理使用办法等文件正在制发中;二是因编制养老服务三年发展规划已不符合现目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停止编制本规划,将本规划内容纳入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中指定到区民政局的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编制,现已与上级部门攀枝花市民政局进行过本工作的沟通,下一步等待上级规划编制出台后我单位参照上级大纲与指示着手开展仁和区本项规划;三是区民政局已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仁民政〔2025〕42号)及《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仁民政〔2025〕50号)。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殡葬领域部门联动机制已有初稿,但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需再次修改并征求其他单位意见,未定稿;二是《发展院办经济管理使用办法》初稿与省厅《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冲突,正在修订中,争取本年度内正式印发此两项制度,完成本项整改。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六、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
无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区民政局党组将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政治引领,增强整改自觉
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持续深学细悟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三)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管理、行政执法、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市场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
(四)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2900464;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294号;电子邮箱:604150222@qq.com。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