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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仁府函202535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原攀枝花市2023年第29批次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286号。

(四)批准时间:20253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286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仁和区前进镇、仁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5124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screnhe.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13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286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286号).pdf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