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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仁府函〔2025〕35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原攀枝花市2023年第29批次)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286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3月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286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仁和区前进镇、仁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screnhe.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286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286号).pdf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