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清谦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蒋廷清与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攀仁劳人仲案〔2025〕127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4年1月8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5183.3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24058.40元,住院及院外护理费8237.46元,救护车交通费80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108579.16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捌仟伍佰柒拾玖元壹角陆分)。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