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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4日至11月8日,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同德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5日,巡察组向同德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同德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肖斌担任,负责全面统筹整改工作,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牵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全面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充分征求意见和深入谈心谈话,2025年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带头查摆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二)党委书记肖斌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镇党委书记肖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2次,牵头对巡察提出的4个方面18类63个具体问题逐项进行了清理,对标对表整理完善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办公室(中心)、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定并印发《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攀仁同委〔2025〕5号),把整改任务逐项逐条落实落细,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三)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方面。镇党委坚决做好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不具备立行立改条件的,建立整改清单,加强跟踪落实,确保一改到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强化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或出现新问题。同时注重巡察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同德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制度》《同德镇人民政府内部保密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6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长期整改10个
(一)反馈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解决群众饮水问题办法不多。2024年3月至6月,同德街社区和共和村群众超过20次反映饮水困难,镇相关部门办理效果不佳,群众满意度较低;2021年新民村核桃箐组饮水管道被挖断后,群众多次反映生活用水需求,至今未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至6月期间双河水厂滤膜系统故障导致同德街社区及共和村部分群众出现短期用水困难问题,已实时对接盛源水务公司切实解决,同时不定时开展水厂及水库巡查整治40余次,截至目前未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于2025年1月2日对核桃箐组被挖断饮水管道及排查出的5处饮水管网破损进行修复,目前群众用水已得到保障。三是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同德镇饮水管网巡护制度》,进一步联合村组、盛源水务公司,加强群众饮水安全管网巡护及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了台账,全面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有懈怠。至巡察组进驻,双河村无一年以上的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的台账及每季度研判的会议记录,无监测联系人每月1次的跟踪监测印证资料和已经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半年回访印证资料;双河村监测户倪远江的帮扶人员未按要求每月入户跟踪监测。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双河村一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因户施策,落实帮扶。二是已对双河村一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每季度研判会议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后续长期坚持。三是已安排专人督促监测联系人每月开展入户跟踪监测及已消除对象半年回访工作,并已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后续长期坚持。四是已对倪远江的帮扶人员刘芳明确每月入户跟踪监测要求,后续长期坚持。五是已针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督促监测联系人做好辖区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后续长期坚持。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五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二)反馈问题:日常管理“宽、松、软”
1.职工未按考勤规定签到。2024年10月15日至18日,镇政府机关44名工作人员中,每天只有11至13人签到;同德街社区2024年10月21日至25日,每天都有1至3人未签到。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情况,修改完善《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梳理形成《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试行)》,2024年10月8日经镇十四届55次政府办公会、2024年10月25日经镇十四届94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31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2024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制度(试行)》,并坚持严格实施。三是镇综合办公室针对未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考勤的工作人员进行了3次公示,同时要求未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考勤的工作人员报送情况说明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请假条未进行销假。2021年至2024年10月,镇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均无销假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情况,修改完善《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制度》,梳理形成《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制度(修订稿)》,2024年10月8日经镇十四届55次政府办公会、2024年10月25日经镇十四届94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31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2024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制度(试行)》,并坚持严格实施,目前未发生未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请销假的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三)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无依据发放公职人员慰问金。2021年1月,发放防汛救灾一线慰问金3000元,其中无依据对镇政府公职人员刘福林、杨春朝等4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共计2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区委组织部查证,区委组织部拨付防汛救灾补助经费会议记录为“慰问奋战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经费5万元,从区管党费中转账支付,划拨经费时向党组织负责人说明经费使用范围”,根据该记录同德镇政府公职人员刘福林、杨春朝、马波、雷波4人属于“奋战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符合发放条件,但因会议记录记录不全面,同德镇2021年1月20日政府办公会会议记录未明确记录已向党组织负责人说明了经费使用范围的情况。针对该问题,已完善印证资料。二是后续财政所持续提高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严格把关资金发放手续和资料,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发放年休假报酬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4月分别多发放郭磊、姚其勇2021年未休年休假报酬5天2308元、4天2352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5日清退郭磊违规发放的年休未休补贴2380元,并于16日将2380元上缴财政;于2025年1月15日清退姚其勇的年休未休补贴2352元,并于16日将2352元上缴财政。二是2024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年假、公休假待遇发放制度文件,同时严格管理考勤,确保请假实际情况和年休假发放考勤相一致。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记账户增收发展专款未专用。2022年10月,共和社区村委会争取到国家记账户增收发展支持专项资金19万元,仅有1户记账户杜方群领取补助5.99176万元,其余使用该费用的3户均为非记账户。
整改情况:经核实,根据《关于拨付同德镇等农民增收工作经费的通知》(〔2021〕136号)和《关于拨付同德镇等农民增收工作经费的请示》(攀仁农〔2021〕161号),该笔经费属于农民增收工作经费,项目申报摸底时,拟定补助4户农户架设高架大棚,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政府补助建设资金60%,群众自筹40%。在具体实施时,由于农户自身建设意愿发生改变,原拟定农户不愿建设,通过再次征求群众意愿及分析建设后能否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增收等,最后实施方案确定由有意愿、积极性高且在周边具有增收带动作用的农户进行建设,项目实施后实现了群众共同增收的目的,圆满完成2022年区级下达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针对该问题,已完善财务报账资料,把《同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增收工作经费使用的情况说明》装入。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4.社区长期保管个人遗产。2024年3月5日同德街社区特困人员李春宇去世,社区未及时处置其个人遗产和银行存款,长期滞留在社区账户。
整改情况:已督促指导同德街社区与李春宇法定继承人沟通处理,2025年4月27日,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李春宇的个人遗产总共20656.18元,原告李德珍、李德芬分得7656.18元,同德街社区分得13000元。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一致。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5.大额现金未及时入账。2020年8月同德街社区代管的同德烈士陵园销售芒果收入13248元至2020年12月才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财政所财务人员、村级报账员开展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业务培训,全面树立预算理念,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督促同德街社区将每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工作人员提高资金管理和纪律意识,多查询多沟通,同时举一反三,对社区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四)反馈问题: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
1.集体经济组织资料混乱。同德镇道中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2年会计凭证中报账资料不全,缺失支票存根、进账单、对账单等银行业务单据,无法核对资金往来情况;2024年7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督查时发现新民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资料混乱、装订不规范,至2024年11月,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督促道中桥村补齐缺失支票存根、进账单、对账单等银行业务单据。二是已安排专人对新民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资料混乱、装订不规范问题,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相关资料进行规范归档。三是已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做好资料规范整理归档工作。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3月31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五)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实
1.基层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至2024年10月,共和村党委书记曾在云等四人手机中共有不同的同德镇微信工作群47个。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由镇党建办公室牵头,组织6个村(社区)、镇7办3中心开展“拉网式”自查,覆盖镇、村、组三级工作群,重点核查群名称、管理员、成员数量、主要用途等信息,经汇总梳理,全镇共摸排微信工作群50个(含反馈问题中提及的47个),按“在用群”“阶段性群”“冗余群”分类建立《同德镇微信工作群清理台账》,台账包含群名称、工作内容、群主、成员数、群成员情况、群类型等8项明细,实现“一群一档”管理;分类处置存量群,对“阶段性群”“冗余群”,经责任单位确认后,于2025年2月15日前集中解散31个,解散后同步在台账标注“解散”;对确需保留的正常业务群,严格审核群必要性,最终保留19个,占比38%。二是开展动态检查,由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对村组干部加入工作群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必要新增工作群等问题,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违规行为。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20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村级制度照搬照抄。4个村(社区)《节假日轮休制度》均有“平地街社区开展‘三为民’活动”等内容;《同德街社区便民服务室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请假人员的考勤由镇党政办以请假条为准进行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办公室已于2025年2月15日前指导各村(社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重新研究制定《节假日轮休制度》,指导同德街社区重新研究制定《同德街社区便民服务室管理制度》。二是党建办公室牵头对全镇5村1社区的基本制度进行全面审核,针对制度内容照抄照搬、规定过时、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核查,并在2025年3月31日前指导各村(社区)对审核出的问题进行全面修改,已完成对《党员管理制度》等10余个制度的修改完善。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15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市场临时摊位管理走过场。2024年以来,同德街社区对市场食品临时摆摊签到未坚持每次一签,工作人员让摊贩一次性将一个月的签到全部签完。
整改情况:经核实,同德街集贸市场食品临时摆摊签到为疫情期间工作要求,疫情结束后,同德街社区未及时终止签到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5日起,取消针对食品临时摆摊的签到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25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六)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不深入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够深入。2024年1月至7月召开了4次党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未将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内容列入议题进行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内容。二是结合上级年度重点任务和同德镇实际情况,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列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列入,修改完善《同德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党委会学习重形式、不注重效果。2022年4月15日,镇党委会会前学习包括《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条例》和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等共23项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在第8条明确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后续将持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理论学习。二是在党委会上加强互动式学习,实现党委委员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言、提问和讨论,有效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理论学习效果,例如在2025年1月14日镇十四届101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后,镇党委委员积极发言,就如何贯彻相关精神,做好同德镇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后续将持续加强互动式学习,不断提升党委会理论学习效果。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力。2019年、2021年至2023年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以来,党委会以文件资料学习代替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年度重点学习任务,梳理形成《2025年同德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安排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每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草拟、审核和制发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二是结合上级年度重点任务和同德镇实际情况,将“不能以党委会、政府办公会等形式代替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列入,修改完善《同德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七)反馈问题:履职尽责不到位
1.片区中心镇引领作用发挥有差距。2021年以来,镇党委对片区中心镇发展定位未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并落实;2022 年未能完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总产量等目标任务被扣6.64分;2023年,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指标未完成被扣分共计7.2分,排名下降5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同德镇作为片区中心镇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片区中心镇发展方案,同时发挥中心镇引领作用,申报“百片引领”先行片区项目。二是已根据土地清理,充分整合现有土地资源,大力推广“粮食+经济作物”三季轮作、套种模式,制定2025年度粮食种植面积达16580亩,产量达5350吨;大豆种植面积达70亩;油料种植面积达411亩;花生种植面积达490亩;生猪出栏达17600头,能繁母猪存栏970头的指标任务,实时分解、提前谋划、提前推动,确保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及重要农产品供给。三是2024年同德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成效显著,三次获目标绩效办通报加分。2025年1月从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综中心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求固投工作经办人员全面掌握全镇项目与招商引资信息,实时跟踪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企业投资情况,科学制定每月项目入库计划。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耕地保护工作不扎实。至2024年10月,同德镇5个村有207户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建房屋。
整改情况:一是已摸清207户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底数并形成台账。二是经核实,我镇207户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均为2020年7月3日之前完工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对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三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印发的《攀枝花市仁和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攀仁农〔2022〕67号)依法依规审批宅基地20宗,有效保护我镇耕地。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河长制管理工作还有空档。2024年7月,区河长办巡查巴关河时发现同德镇饮用水源保护地双河水库库区内存在乱丢白色垃圾问题,被通报并要求整改,2024年10月,巡察组现场发现库区内仍然存在白色垃圾。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已实时对双河水库存在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同时镇河长办每月督促水库管理员不定时对双河水库开展巡查,保障库区环境。二是镇河长办已督促镇村两级河长做好库区环境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已开展巡查72次。三是已通过小视频、坝坝会等开展河道及水库保护宣传工作10余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八)反馈问题:基层治理工作持续发力不够
1.“红黑榜”评议规定执行不力。2023年至2024年新民村、共和村、同德街社区未达到一季度一评的工作要求,道中桥村2024年未开展红黑榜评议工作;2024年10月,共和村王宗华,新民村袁付菊、苏友林等黑榜户家庭环境卫生仍然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道中桥村于2024年12月31日前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红黑榜”工作,已督促新民村、共和村、同德街社区按一季度一评的要求开展“红黑榜”评议工作。二是已责令共和村王宗华户,新民村袁付菊、苏友林户等黑榜户于2025年1月31日前对家庭环境卫生进行整改,保持家庭卫生整洁干净。三是通过坝坝会、宣传栏、微信等渠道每月宣传,加大对“红黑榜”评议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评议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四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评议公示工作,对各村(社区)“红黑榜”评议工作每月进行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评议工作按要求开展,目前未发生未按规定开展评议工作或评议结果不实的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垃圾清运工作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2024年10月,巡察组在新民村管家箐组发现垃圾桶及周围垃圾过多,清运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大垃圾清运监督检查频次,对垃圾清运点开展不定期检查5次,督促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垃圾。二是已优化垃圾点位和垃圾桶配置地点10余个,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27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社会治理方法不多。镇政府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商贩占道经营等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16日连接慧眼工程,对街道路况进行监控,一旦发现违停立即劝导。二是已安排各村(社区)网格员每日开展路检路查。三是已联系布德交警中队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赶集天联系布德交警中队派人值班值守。四是已督促同德街社区对人员排班,确保赶场天至少2人、非赶场天至少1人在街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4.村规民约执行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意识薄弱。2022年以来,共和村、道中桥村村民参与清理维护沟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大河沟部分沟渠清理不到位,群众生产用水存在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道中桥村于2025年1月3日对大河沟沟渠进行清理,确保沟渠畅通。二是通过坝坝会、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每月进行村规民约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三是组织各村(社区)不定期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设重要性的教育活动2次,通过案例分享、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村民认识到参与公益事业建设对改善自身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性。四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沟渠清理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6个,开展沟渠清理志愿服务活动6次,同时不定期对沟渠清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5.公开工作落实打折扣。各村对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管护不到位,共和村各村民小组至今无公示栏。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共和村各村民小组于2025年1月5日建设完毕公示栏。二是督促指导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开的实施方案》(攀民政〔2022〕19号)文件规定开展“四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保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对各村(社区)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信息滞后或遗漏。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3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6.针对“基层治理工作持续发力不够”,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整改情况:同德镇积极争取仁和区第二批搭建“五主”群众诉求服务平台试点,创新为民服务做法,开通同德镇群众诉求热线,结合入户走访、坝坝会等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创新设立“分派小组”,实行“镇纪委前置筛件—分管领导常规分件—复杂件小组会商—疑难件党委研定”的精准分办流程,组建由站所工作人员、网格员、党员代表组成的“同心”志愿服务队,针对养老认证、残疾证补办等高频需求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便民利民。自平台运行以来,累计收集并解决问题376个、办理群众身边具体实事14件,同步建立“受理—精准分办—高效处置—满意度反馈—纪委督评”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办结事项群众满意度达97.34%,相对2024年12345满意度提升10.43个百分点。
(九)反馈问题:管理制度“废、改、立”不及时
1.部分制度更新未与时俱进。《同德镇纪委工作制度》第9条“对于一般干部给予降级以下处理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区监察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不符合现行体制。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梳理形成《同德镇纪委工作制度(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同德镇纪委工作制度》开展纪委工作。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制度有缺失。《同德镇规章制度汇编》无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绩效考核、后备干部培养等制度。
整改情况: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梳理形成《同德镇政府各站所工作考核细则(送审稿)》《同德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制度(送审稿)》等10余项制度,经2025年2月27日经镇十四届65次政府办公会、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村“两委”未建立相关议事制度。2022年以来,各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均无议事制度,未明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议事范围和权责边界,党务及村务“三重一大”事宜均由“两委”会合并议事。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建办公室牵头指导,组织各村(社区)规范制定完成村(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及“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3项规则,确保各村(社区)规范议事有据可依。二是由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对各村(社区)“两委”议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6次,并指导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十)反馈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牢
1.安全检查走形式。2024年1月30日,同德镇和同德街社区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排查,福源药店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够并未保持通畅、未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问题,未要求该店铺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向区消防大队核实,同德街社区提出的“福源药店”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的问题为非必要选项,已撤销对“福源药店”安装感烟探测器要求。二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要求福源药店在营业时打开场所后门、侧门,同时保持前门及通道畅通,确保有2个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清理畅通。三是已建立安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排查出来并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安全隐患治理未跟踪。2024年6月7日同德街社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清单中规定了整改时间,但有14家商店是否完成整改未跟踪。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1月14日前对14个商店开展回访,对是否完成整改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已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跟踪清单,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排查出来并整治完成的安全隐患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完成。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4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高空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2024年10月24日,巡察组发现同德街市场旁边高空修建钢构棚的人员未按要求拴安全绳、戴安全帽。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26日联合同德街社区对施工单位开展警诫谈话,要求其在接下来的施工作业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将提请区级执法部门实施处罚,未再发生类似情况。二是镇应急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如不整改报备至区级单位后责令停工整顿。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26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4.安全事故监管措施落实不细。2023年以来,安全日常巡查存在空档,道中村发生塘库溺亡事故2起,马拉所村1起,共死亡4人。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辖区内塘库开展全面排查统计,共计565个,其中鱼塘400个、蓄水池122个、堵水塘24个、深水井2口、山坪塘17个,现已全部通过安装围栏、设置警示标语、签订承诺书等开展了整治,后续持续加强排查整治及“回头看”工作。二是已通过编辑温馨提示语、LED屏、警示教育小视频、村组微信群、坝坝会等开展塘库安全宣传10余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十二)反馈问题: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织设立未经党委研究。2023年7月28日镇党委印发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关于建立片区联合党委的通知》文件,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应由党委会审议研究的事项共9项,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党委会议事,未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对村级党组织工作缺少指导。2022年以来,同德镇道中桥村、新民村、共和村党组织会议对乡村振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年度工作均未进行工作谋划研究,未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见子打子;同德街社区仅有2022年工作计划,但无任何量化任务指标。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梳理形成《中共同德镇委员会党群联系制(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已严格按照《中共同德镇委员会党群联系制度》要求开展村级党组织指导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于2025年2月28日前对乡村振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年度工作进行谋划研究,根据各村(社区)当年度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和量化工作目标,并将相应内容纳入《2025年度工作计划》,各村(社区)已完成《202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三是镇党委委员对包挂村开展工作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有效推动工作计划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十三)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班子成员落实党建职责有差距。2023年,同德镇党委副书记陈浩、刘玉琳等未按规定对所联系的村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党建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共同德镇委员会党群联系制度》,梳理形成《中共同德镇委员会党群联系制度(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举一反三,2025年1月14日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集体谈话,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党委委员联系村、党(总)支部工作要求,对所联系的村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党建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做好检查记录。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十四)反馈问题:党委会议事不规范
1.重复议事。2023年11月14日和2023年11月30日两次党委会,均研究审议通过将乡村振兴办工作职能与农村服务中心合并事宜。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在第18条增加有关“加强党委会议题审核,严禁重复议事”的规定,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党委会议事,未再次发生党委会重复议事问题。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未落实回避制度。2023年9月7日,同德镇党委会进行人事审议,根据区委干部考察组建议确定肖斌同志为仁和区同德镇拟平级转任乡(镇)党委书记职务考察对象人选,肖斌同志未按规定进行回避,并第一个作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在第7、28条增加有关“回避”“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党委会议事,未再次发生违反回避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等规定的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议而不决。2024年7月11日党委会审议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赵某某(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编制事宜,仅有龙静、陈凯、赵天贵的表态发言,未形成最后的讨论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在第18、28条明确重大议题会前酝酿规定,完善党委会议事表决和决策规定,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党委会议事,未再次发生党委委员未表态发言、议而不决的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4.未研究大额资金使用。2024年1月拨付双河水厂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进度款229万元,未经党委会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同德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同德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同德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开展议事决策,未再次发生规定范围内的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委会审议研究的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5.非党委委员参与议题表决。2024年4月,党委会审议给予党员苟才贵党内警告处分事宜,列席人员龙静、张舒丹作出“同意”的表决性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在第四章完善党委会议事表决规定,梳理形成《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党委会议事,并持续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未再发生非党委委员参与议题表决的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十五)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未按规定配备党支部书记。2024年同德镇机关党支部未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的规定配备党支部书记,而由普通党员郭磊担任党支部书记。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同德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整改时限: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支委会议事作用发挥较差。2024年7月15日,同德街社区在工作例会上讨论党建工作,以工作例会代替支委会决策;2023年10月23日,新民村黄南大党支部党员大会杨文武未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考察,未经过支委会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新民村黄南大支部在2024年12月31日前重新召开支委会及党员大会,对杨文武未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考察事宜进行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党建办公室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辖区各村(社区)党支部开展督导,重点核查会议记录、议题设置等情况,确保各村(社区)支委会均按规定每月召开,重要工作讨论决策流程规范有序。三是各村(社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不扎实。2023年镇机关党支部未制定学习计划,未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等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党支部于2025年2月28日修改完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机关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于2025年2月28日制定2025年学习计划。二是党建办公室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机关党支部工作开展督导,重点核查会议记录、议题设置等情况,确保各确保机关党支部及时传达学习党的最新理论、会议精神等。三是机关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的创新理论、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5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4.村级党组织议事不规范。2022年、2024年共和村第三党支部支委会均出现非支委委员李成华、肖荣冬参与议题表决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办公室已督促指导5村1社区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支委会议事,未再出现非支委委员参加议题表决的情况。二是党建办公室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村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督导,重点核查会议记录、议题设置等情况,确保村级党组织规范议事。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5.党课制度执行不力。2024年同德镇机关党支部无一季度、二季度党课记录;新民村黄南大党支部2023年无四季度党课情况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机关党支部和新民村黄南大党支部在2025年1月31日前补充完善相应会议记录。二是党建办公室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村党组织召开党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三是各村(社区)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并规范资料收集。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13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十六)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党委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2023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赵天贵对镇党委书记肖斌的批评意见为“到各村一线检查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4日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集体谈话,严明民主生活会纪律要求,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找问题,提出具体事例支撑。二是2025年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肖斌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互相提出批评建议68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保持。
整改结果:完成
2.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2022年道中桥村麻柳坪党支部共有党员26人,谈心谈话记录共有7人,均不是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6日,党委副书记陈浩对道中桥村党总支书记王波涛、道中桥村麻柳坪党支部书记崔永清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开展谈心谈话未覆盖全部党员问题的严重性,提高责任人员对谈心谈话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压实党员谈心谈话责任。二是党建办公室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村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村党组织对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三是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带头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并规范记录。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学习活动资料造假。道中桥村党总支2023年7月1日与2023年9月20日主题党日活动简报图片为同一图片;2021年12月7日,道中桥村党总支党员集中学习图片中参会人员全部着夏装短袖。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道中桥村于2024年12月31日前重新整理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二是2025年1月16日,党委副书记陈浩对道中桥村党总支书记王波涛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学习活动资料造假问题的严重性,切实提高其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和学习活动资料归档严肃性的认识。三是党建办公室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村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核查会议记录等情况,确保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记录规范。四是各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做好相关活动记录,做到签到有记录,留存活动照片等佐证材料,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2025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十八)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印证档案资料全部遗失,镇党委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6日,党委副书记陈浩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印证档案资料归档负责人高燕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指出因其履职不到位导致资料遗失问题的严重性,切实提高其责任心。二是已加强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本次巡察整改相关资料收集管理到位。三是已加强工作交接管理,后续涉及工作交接,需由交接双方共同对照清单,经过核对无误以后,交接人与接收人都在工作交接明细表中签字,确保资料交接到位。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二项2025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用力不够。新民村管家箐组约1公里的通组道路长期未硬化,群众反映强烈;至2024年10月,同德镇5个村仍有40户农户因资料不齐长期未能办理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
整改情况:一是新民村管家箐组通组道路硬化已纳入新民村土地整治项目道路建设,已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硬化。二是已全面摸清40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原因,形成台账,下一步将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和区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攀仁府办〔2019〕97号)文件要求,对因超面积修建、占用耕地等原因造成无法办理的积极对接区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2.集体出租土地资源管理不善。2004年6月28日,道中桥村大河沟村民小组(原菜园村民小组)与大友(攀枝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50年的1092亩荒山租赁合同,该公司签订后交过两年租金,后期未再缴纳,土地使用权也未收回;2023年8月,共和村回子庙组唐家垭口山坪塘报废,村民私自进行耕种,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村集体。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大友(攀枝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双方继续履行2004年6月28日签订的《荒山造林使用权转让合同》,被告大友(攀枝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7日前向原告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道中桥村大河沟村民小组支付自2006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期间承包费共计20839元;如被告大友(攀枝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20839元,双方间《荒山造林使用权转让合同》于2025年7月28日解除,被告大友(攀枝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即按《同德镇道中桥村菜园子社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大友(攀枝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设计图》的四至界限以现状退还原告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道中桥村大河沟村民小组荒山1092亩。二是针对反馈问题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村民坝坝会进行宣传及沟通协调,决定待集体土地清理完成后,根据清理结果进行合同签订,已于2025年3月20日与群众签订承包合同,收取租金。三是根据反馈问题情况,已结合土地清理工作,通过坝坝会、入户宣传等对该类土地进行了清理,后期将长期坚持,确保集体资源不流失。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长期整改
3.集体资产闲置。2018年,双河村投资84.5万元的河道生态鱼扶贫项目资产已闲置,资产台账却显示为在用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2月20日更新资产台账。二是正在针对闲置资产,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长期整改
4.工作安排未督促落实。未按《2020年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聘用人员测评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上级党委年度重点任务、镇域发展实际及群众关切,梳理形成《同德镇党委2025年度工作计划(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确保工作部署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分管领导主动认领49项工作计划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下一步持续强化跟踪问效,针对滞后任务制定“攻坚清单”,确保6月底前完成过半目标,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计划。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5.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仍然存在。至2024年8月,同德镇政府基本账户应收款项余额仍有600余万元长期挂账,其中2010年以前形成的应收款有464.7万余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财政所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定期自查,避免以后工作中出现长期挂账的情况,做到控增量、消存量。二是下一步持续分类开展处理(分企业和个人),核实形成原因,该催收的及时追偿,该调账的调账。针对当事人不配合的,通过法律途径及时追偿。时间久远不能查询到形成原因的,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坏账、呆账”处理模式,争取通过规范有效程序进行核销。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长期整改
6.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项目建设推进不力。至2024年10月,同德镇道中桥村投资150万元的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扶持村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项目土建部分已完成建设,2025年5月7日冻库设备采购部分完成二次招标,待厂家发货后安装。同时,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尚未拨付,目前资金管理主体为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土建部分已完成施工进度的100%,申请拨付30%进度款未到账,正在准备申请土建部分50%进度款报账资料,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申请验收。
整改时限: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7.党委年度工作统筹谋划不足。2021年以来,镇党委未研究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对全镇乡村振兴缺少增收支柱产业及产业长远发展目标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13日召开同德镇2025年产业振兴专题研究会,对作为全镇乡村振兴增收支柱产业的豌豆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细化提出实际可行的发展措施6条,并提出合理年度工作目标和长远发展目标。二是根据研究结果,将2025年产业发展计划纳入《同德镇党委2025年度工作计划》,梳理形成《同德镇党委2025年度工作计划(送审稿)》,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三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抓落实,确保相关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下一步持续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产业发展计划内容6月底前完成过半目标,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计划。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8.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不全面。2024年5月13日,党委会党建工作只听取了陈浩一人的工作汇报,其他党委委员未做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镇十四届100次党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镇对2024年度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二是2025年1月14日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集体谈话,强调班子成员需要在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办公室(中心)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三是下一步将全面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党委会每半年听取党委委员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机制,并对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9.主体责任压得不实。2024年同德镇党委未安排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同德镇实际情况,梳理形成《同德镇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送审稿)》,对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25年2月28日经镇十四届102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至各村(社区)及各办公室(中心)。二是下一步将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委会每半年听取党委委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机制,并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10.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4年7月党委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只有纪委书记刘玉琳做了工作汇报,其余班子成员均未进行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镇十四届100次党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镇对2024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二是2025年1月14日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集体谈话,强调班子成员需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是下一步将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委会每半年听取党委委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机制,并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全面完成,需进一步整改
四、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1件,已办结1件,给予组织处理1人,挽损1400元。
五、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
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2项,已办结2项。
1.移交问题:发现新民村、道中桥村、共和村部分垃圾投放点垃圾桶垃圾满后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8日同德镇党委收到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明确整改主体、确定整改时限,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分管领导及塑辉物业负责人立即赶赴垃圾投放点核实现场情况,通知工作人员立即开展垃圾清理转运作业,同时对全镇的垃圾投放点开展排查整改,确保垃圾投放点不出现“爆桶”现象,并在原有基础上修改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和垃圾清运方案》《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同德镇垃圾清运市场化作业监督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塑辉物业日常监管,于2024年11月9日整改完毕。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9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移交问题:发现机关职工签到册未按规定签到,请假条没有销假记录。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8日同德镇党委收到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找准问题症结,立即召开职工会,针对完善修订并经政府办公会、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的《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制度》《同德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等七项制度进行培训,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认识制度、深刻理解制度和严格遵守制度,上述问题于2024年11月15日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六、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同德镇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推动整改成果从“完成销号”向“成效巩固”跃升,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深化思想认识,抓牢整改责任。牢牢把握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坚持把深入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镇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稳固整改成果,防范问题反复。同德镇党委将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整改任务,安排专人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做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拓展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5818006;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同德街115号;电子邮箱yanmq0824@163.com。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