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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30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了4个方面16类49个具体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自查2个问题。已整改落实问题46个,正在整改5个。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突出“严”的基调,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明确表态、全盘接收。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责巡察整改全面工作,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组织召开了局党组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四个带头”,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突出“实”的作风,从严从细推动整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亲自把关、亲自推动。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时限明确到位。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职责,主动认领问题、牵头推进整改,各股室切实担负起整改职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突出“常”的质效,强化督促检查问效,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和监督检查,采取主要领导一月一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半月一研判的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问题整改实行对账销号,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由责任股室请示,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确认同意后,统一审核销账,形成工作闭环,达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效果。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立足“当下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着眼“长久立”,先后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等制度18个,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未严格按照规定公示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4次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班子成员进一步掌握了差旅费报销规定,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梳理2021年至2024年报销的差旅费统一公示1次,按要求公示2025年市内差旅费1次。三是强化制度规范,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差旅费管理制度”内容,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明确市内差旅费公示内容,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多报销的误餐费和公杂费180元、通讯费170.25元、差旅费20元,合计370.25元进行追缴并上缴财政国库;举一反三,对差旅费、通讯费、接待费等票据进行再次清理。合计清理多报销费用1255.41元并上缴财政国库。二是在2025年第4次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班子成员进一步掌握司法行政经费管理规定,自觉增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行动自觉。三是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法规,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不符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违规使用大额现金进行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货币资金管理”内容,明确了现金使用限额和使用范围,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现金使用。二是注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业务培训2次。分管领导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自学,规范现金使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1月21日,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存在先支付、后开票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项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核实。经核,两项费用实际发生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2024年3月仁和区清理支付小微企业欠账,对该项费用进行支付,随后才开具发票报账,已作情况说明。二是2025年1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报账流程,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三是2025年1月21日,分管领导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报账流程,做到审核程序完备后才进行支付。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5)值班补贴发放无考勤表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报销凭证,查找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1月至5月值班表,做到了账实相符。二是举一反三,梳理2022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值班考勤表存档备查,后续报销凭证均附值班考勤表。三是进一步规范流程,制定费用报销流程图,明确了步骤、要素、要件,财务人员严格按要求审核把关,做到补贴发放规范、准确。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反馈问题:机关工会账户管理混乱
(6)银行存款记账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2次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机关工会财务管理监督。二是对2021年工会账再次进行逐一核对,对记账错误账目进行处理并进行情况说明,做到账目明晰准确。三是2025年2月26日,组织机关工会委员会同志进行集中学习,工会负责人督促财务人员规范记账,做到记账准确、账实相符。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7)编制不实费用支出凭证平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工股、办公室人员对该项支出进行了核实,该项费用为记账处理错误造成的平账处理,经对2021年账务清理核对,对记账错误账目进行处理并进行情况说明,纠正了错误情况。二是2025年2月26日,组织工会同志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准确把握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记账。三是2025年2月26日,分管领导对工会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据实记账。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8)未按规定收取2018年至2021年工会会员个人会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了解掌握工会经费收入、支出相关规定,自觉缴纳工会会员费。二是对2018年至2021年工会会员个人会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完成工会个人会费的补缴工作(含调离干部职工),共计补缴23493元,并上缴工会专户。三是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的工会会员费收缴情况进行梳理,2022年至2024年工会会员个人会费均按要求上缴。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反馈问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9)探亲假分多次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4次党组会上组织学习探亲假、年休假、婚假等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准确掌握休假规定,认真执行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再次明确探亲假请假要求,规范请销假审核程序,保障制度执行规范。三是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年休假、事假、病假等各类休假规定及请销假程序、外出报备等内容,并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执行规定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0)未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7日,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学习车辆管理办法,提升车辆维修、运行、管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维修审批内容,严格执行制度,均按规定审批。三是2025年2月7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做好车辆规范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实。
(11)领导下基层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3次党组会上再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四下基层”工作内容,深刻领会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下基层工作。二是建立了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工作台账和问题收集台账,以工作清单督促下基层工作落实见效。截至2025年3月,班子成员按要求到基层开展工作10次,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个。三是修订完善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制度内容,增加提醒督促机制,推动制度有效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2)基层减负措施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多渠道壮大司法所工作队伍,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充实4名下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司法所工作,增强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二是督促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区司法局及司法所与乡镇(街道)工作协同机制》“到乡驻所工作机制”,公示驻所固定时间、联系方式,以“固定+随机”的驻所方式,方便群众联系办事,提升工作实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拟定工作计划,每季度对《加强和改进区司法局及司法所与乡镇(街道)工作协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听取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3)“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选聘村(社区)法律顾问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建立《攀枝花市仁和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情况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推进指导力度,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印发了工作提示,明确4项工作内容和3项工作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2024年4月19日,已对前进司法所所长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1月17日,对司法所同志再次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要求司法所同志要引以为鉴,切实树牢服务群众意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4)党组会议记录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立即订正了有误的会议记录。举一反三,2月28日前完成了近三年会议记录的检查校对,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每半年对党组会议记录本进行抽查,规范会议记录。三是2025年1月16日,对会议记录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5)文件印发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2021年至2023年印发正式文件进行清理、审核,修改有误的红头文件。二是2025年2月7日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办文能力,严格执行公文审核流程。建立公文质量“红黄牌”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印发公文进行检查审核,督促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公文质量。三是2025年2月7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及公文管理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6)集中教育活动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对“结合‘项目攻坚突破年’,全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措施完成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该项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中梗阻”专项整治活动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形成整改台账,问题整改闭环完成。三是抓实制度执行,印发《关于开展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行为登记报告的通知》,督促干警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自查并报送投资任职情况,填报《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登记报告表》和《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承诺书》。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5.反馈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
(17)无验收资料支付项目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4次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班子成员准确把握项目建设程序、资金支付程序和资金支付要件,提升项目审核把关和项目建设管理能力。二是2025年2月,办公室、普法和依法治理股、政工股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实,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三是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内容,细化项目建设、验收、费用支出等程序要求,规范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8)项目实施签订合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办公室、普法和依法治理股、政工股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实,并对未规范签字原因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修订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容,规范合同签订,避免风险隐患。三是在2025年2月28日职工会上组织学习合同管理内容,要求全局干警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等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6.反馈问题:理论学习抓得不紧
(19)“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3次党组会上组织党组成员再次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深刻把握“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清单,做到跟进学、及时学。三是强化“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监督,分管领导每季度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实效化。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0)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第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讨论。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第19次党组(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攀仁委办〔2022〕3号)要求,班子成员准确把握二十五条具体措施,增强接受监督自觉,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1)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第21次局党组会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升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明确自身职责,扎实执行制度。二是印发了《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修订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拟定学习方案,有序开展理论学习。三是明确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明确每次学习研讨主题,中心组成员结合理论学习谈感受、结合工作实际谈想法,确保每年开展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且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高理论学习成效。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7.反馈问题:司法行政工作履职不到位
(22)司法行政工作创先争优劲头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分解了2024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领导、股室和责任人,对标考核内容推进全年工作,保障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持续开展“闪耀司法蓝”系列活动,开展“微课堂”讲课,印发《关于开展“闪耀司法蓝”微课堂学习的通知》,明确“凝心促共富•闪耀司法蓝”主题,明确9个培训主题,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创示范•赋新能”凝心促共富工作方案》,明确12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创新争优,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3)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攀仁委〔2024〕112号)要求,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机制创新。印发了《攀枝花市仁和区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与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服务项目协议,为10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一对一”心理咨询,积极改善矫正对象心理问题。二是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争取支持,2024年11月26日向区政府书面报送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关于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请示》,2025年主要领导又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报,争取为工作任务较重的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4)规范文明执法指导督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11月28日召开仁和区2024年府院联席会议,区法院、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围绕府院联动工作、执行协作、纠纷化解、破产企业重整作交流发言,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9月6日、12月30日,2025年2月28日区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行政审批大讲堂培训。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制定并印发了《攀枝花市仁和区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仁和区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方案》。全员轮训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评细则)》,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含涉及部门职责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确认无效、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严格按件扣分,目前考核工作还未完成。四是强化整改督查工作,已督促被检查单位报送整改材料。通过案件抽查和“案件交叉评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未全部整改完成
8.反馈问题:依法治区办作用发挥不充分
(25)依法治区办牵头协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2025年3月4日,区委副书记主持召开仁和区推进省级小区依法治理试点工作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区委依法治区办正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优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职责,调整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下一步,区委依法治区办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组成人员全体会议、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和掌握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未全部整改完成
(26)依法治区部分基础性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扣分原因是区政府未按时拨付市医调委工作经费。2022年工作经费已于2023年2月拨付,2023年工作经费于2023年12月拨付,2024年工作经费于2024年10月拨付。二是区委依法治区办正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会议精神以及各单位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草拟《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待《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下发后,再进一步完善要点内容并提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审议印发。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未全部整改完成
(27)普法工作安排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0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八五”普法讲师团相关工作的提示函》,督促普法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普法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已完成讲师团师资库更新,并督促讲师团成员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收集整理区级各部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工作开展情况,已建立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台账。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9.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28)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建设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1次党组(扩大)会上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筑牢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梳理区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六项责任制清单”,做到职责清晰,明责在心。二是按要求建立完善了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办法、通报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批等7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29)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不上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办法》,明确研判时间和研判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分析研判。按要求分析研判了2025年一季度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问题1个。三是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切实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0)未按规定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机关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拟定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2024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二是主要领导逐一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三是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区司法局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工作会,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个人述职报告进行大会述职。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反馈问题: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1)统揽全局工作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制定了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二是2025年第3次党组会研究部署了2025年重点工作,2025年第4次党组会研究审议了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一个统领、一个统抓、三大提升质效、三个狠抓,推动工作落实,守牢安全底线”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全局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2)党组会议事作用定位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第3次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制度。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10月修订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由局党组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三是抓牢制度执行,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2024年10月以来局党组会共审议“三重一大”事项20项。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3)激励机制缺失,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空转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科学细化考核内容,对各股室、所、中心年度工作进行考核。二是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量化考核内容,科学评价工作实绩。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4)干部评优评先指向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3次党组会上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准确把握公务员考核要求,科学严谨开展考核。二是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2月28日召开干部考核大会,综合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和平时考核结果,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互评打分等方式相结合,评选2024年优秀公务员6名。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量化评分标准,科学开展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5)职级晋升事宜未经党组会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3次党组会上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准确把握职级晋升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二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公务员职级晋升综合评价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明确职级晋升事项由局党组会审议后公示。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6)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研究或先支付后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2月28日职工会上组织全局干警学习《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上会审议标准,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从严执行大额资金审核规定。二是建立了预算执行提醒工作机制,每季度向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制发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提示,督促经费科学使用。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1.反馈问题: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37)未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第23次党组会听取了2024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2024年第17次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晰党组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听取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抓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8)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未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和《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内容,细化任务清单。二是修订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考核。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9)非党人员汇报党内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分管领导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2024年第23次党组会听取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再次明确每年至少报告工作开展情况2次。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题汇报,党组会议题单上明确汇报人员,经党组书记审核后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2.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力
(40)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区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党员代表等真诚开展了谈心谈话,内容涵盖思想、工作、作风等各个方面,共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三是会上认真开展相互批评,班子成员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既严肃认真地指出别人的问题,又诚恳虚心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5条,批评意见直截了当、点到具体人具体事,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1)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全局党员重点学习把握“组织生活”内容及要求,充分认识谈心谈话制度的重要性。二是2025年3月28日下午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和谈心谈话,切实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到实处、抓在经常。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3.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存在偏差
(42)人事议题研究未逐个审议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第3次党组会上组织局党组成员对《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再学习,做到议定事项逐项审议和表决。二是2025年1月16日,分管领导对政工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议题审议过程和表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3)存在议而不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党组会会前准备、规范会议材料、开展“三重一大”记实表等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会前充分准备,议题提交表决前讨论充分,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2025年共召开党组会6次,研究事项均议定了结果。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4)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审议事项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程序,进一步强调党组会议上非党组成员只作为列席人员参加,汇报工作情况,对党组研究事项不参与表决。二是2025年1月16日,分管领导组织政工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做到规范会议记录,对参会人员发表意见情况和党组成员表决情况进行分别记录。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4.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5)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第1次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抓好落实,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20项工作内容,细化52项工作清单,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6)未按要求听取“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五条措施》,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2024年度述职工作中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二是2024年第23次党组会听取了班子成员2024年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每半年至少听取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次。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7)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风险防控科学化精细化建设工作安排,结合仁和区实际开展岗位风险分级分类防控排查,制定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岗位风险科学化精细化工作指导手册》。二是细化37名干部职工个人岗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做到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到人并明确措施。三是制作岗位风险提示牌,做到风险提示到岗到人,增强岗位风险防控工作实效。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5.反馈问题:(48)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履行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3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全体成员再次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职责,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二是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对仁和司法所、前进司法所、务本司法所、同德司法所、布德司法所、平地司法所、大田司法所、啊喇司法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建立了检查台账。三是加强对区司法局党组的监督,建立专题研究、经常性交换意见、重要情况相互通报等工作协调机制,列席党组会议2次,查看会议纪要、“三重一大”记实表3次。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未全部整改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6.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彻底。
(49)上轮巡察反馈的“谈心谈话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未有效落实”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党组书记亲自抓,把遗留问题整改作为重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遗留问题销号。二是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5项,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五)举一反三自查问题方面
17.自查问题:(50)指导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支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委会成员党建业务能力。二是修订完善了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详细记录工作情况。三是2024年12月将少收的13元党费进行补缴,并足额上缴党费专户。修订完善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做到按月足额收取党费。
整改时限: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18.自查问题:局党组重安排部署,轻检查督促问效。
(51)局党组对工作任务部署多,督促检查较少,工作落实没有形成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建立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对照工作部署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账,以“清单制”管理推动工作,督促工作形成闭环。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持续抓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责任担当,深化后续整改问效。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进度不减。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着眼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立足全局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抓实制度执行,实现长效长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转化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为推动仁和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12-2901814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正通巷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