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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统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14日)

 

根据仁和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602个,比2018年末增加2641个,增长89.2%;产业活动单位[1]6588个,增加3030个,增长85.2%;个体经营户23025个,增加7826个,增长51.5%(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602

100

  企业法人

4927

 

87.9

  机关、事业法人

325

5.8

  社会团体

88

1.6

  其他法人

262

4.7

二、产业活动单位

6588

100

第二产业

1122

17.0

第三产业

5466

83.0

三、个体经营户

23025

100

第二产业

1261

5.5

第三产业

21764

94.5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86个,占37.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20个,占11.1%;制造业489个,占8.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553个,占41.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135个,占31.0%;住宿和餐饮业1946个,占8.5%。(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602

100

23025

100

农、林、牧、渔业*

10

0.2

80

0.3

采矿业

100

1.8

-

-

制造业

489

8.7

523

2.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4

1.0

584

2.5

建筑业

385

6.9

189

0.8

批发和零售业

2086

37.2

9553

41.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5

5.3

7135

31.0

住宿和餐饮业

106

1.9

1946

8.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1

1.8

69

0.3

金融业

1

0.0

-

-

房地产业

190

3.4

80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0

11.1

897

3.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1

3.9

32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4

1.1

15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6

3.1

1371

6.0

教育

111

2.0

24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7

1.6

103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1

1.6

424

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15

7.4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023人,比2018年末增加8014人,增长16.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0980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5208人,增加81人,增长0.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2815人,增加7997人,增长32.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441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31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723人,占27.1%;批发和零售业7934人,占13.7%;建筑业6807人,占11.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177人,占3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718人,占28.6%;住宿和餐饮业5313人,占12.0%(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58023

20980

44416

18315

农、林、牧、渔业*

33

13

147

31

采矿业

1955

309

-

-

制造业

15723

3874

1263

46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44

249

680

296

建筑业

6807

1819

497

119

批发和零售业

7934

3767

17177

891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36

715

12718

2177

住宿和餐饮业

1454

871

5313

29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8

232

138

65

金融业

12

7

-

-

房地产业

1906

939

124

6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67

896

2010

60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15

407

71

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26

275

65

2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53

354

3019

1822

教育

3617

2233

51

2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25

1549

319

19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9

260

824

50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79

221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67328.43元,比2018年末增加6977942.43万元,增长76.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06828.91万元,增加4070940.48万元,增长143.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60499.52万元,增加2907001.95万元,增长46.5%。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172535.89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906435.90万元,增长12.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112442.48万元,增加1252320.88万元,增长6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060093.41万元,减少345884.99万元,下降6.4%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137649.60万元,比2018年增长1806704.60万元,增长33.9%。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4029099.67万元,减少75727.98万元,下降1.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108549.93万元,增加1882432.58万元,增长153.5%(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6067328.43

8172535.89

7137649.60 

农、林、牧、渔业*

617.30

24.90

1536.40

采矿业

1074044.71

412015.53

502873.97

制造业

3017637.80

1970238.33

2951775.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80675.02

486022.22

280861.52

建筑业

441215.19

247089.43

302222.20

批发和零售业

1385392.50

875435.00

1744929.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8844.82

524177.90

522216.10

住宿和餐饮业

72609.00

50134.10

24623.3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712.12

27836.25

25580.17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1769028.90

1575438.55

493026.7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21919.08

1261025.60

181647.4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6448.78

14980.68

34206.9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42812.22

442448.80

21435.7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422.16

8746.71

22868.99

教育

85870.66

12334.23

10753.9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7325.38

111241.83

9729.6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5757.39

21538.63

7361.3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42995.40

131807.2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合计数不包含金融业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