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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对平地镇原森经所地块确权申请,我局拟确定该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中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
序号 |
宗地 |
面积(㎡) |
土地性质 |
坐落 |
1 |
平地镇原森经所集体建设用地(附图) |
1881.90 |
集体建设用地 |
平地镇平地村街子二村民小组 |
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上报区政府批准确定该宗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
电话:0812-2910385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