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对以下1个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审计:

一、委托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

序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送审价(元)

出具初审报告时间

1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四川诚实首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仁和区红旗沟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示范建设项目

18381093.78

30天

二、项目审计费用

审计费=基本费用+绩效费用

基本费用:按委托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送审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段计算审计费,即:送审金额在3000万以内,按0.8‰计费,3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6‰计费,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计费,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部分按0.2‰计费,2亿元以上部分按0.1‰计费。(另:送审金额在2000万以下(含),直接按1‰计费,送审金额超2000万此段不包含分段计费范畴)。

绩效费用:按委托审计项目审计审减额的1.5%计算审计费。

审计费低于29.9万元,按实际计算;等于或高于29.9万元,按29.9万元包干计算。

三、报名资质、材料

(一)一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设立执业三年以上,构建了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四川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二)特殊要求

1、承诺在接到审计局工作安排的通知后,确保在当天能指派相关人员到审计局办公所在地。

2、报名人至少参加2个送审金额在3千万元以上的已完成的政府投资委托审计业务,需提供签订时间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的委托合同和项目成果复印件。

4、派驻项目人员必须配置至少一名一级造价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

5、按照《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委托中介机构选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截止到发布公告期间,在我局尚有受托审计项目未出具初审结果的,不得再参与新项目的遴选。

四、存在与被审计单位、施工单位或审计事项有以下利害关系之一的,须主动回避:

1、中介机构承办过受托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概(预)算、监理、评审、过程控制、造价审计、竣工结算编制、财务及决算报表审计、资产评估、鉴证服务等业务的;

2、中介机构近2年内与被审计单位、施工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其他经济利益和业务往来关系,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其他利害关系的;

3、中介机构负责人或其近亲属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五、中介机构的确定

我局将在审查报名材料后,择优对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发出《中介机构抽签邀请书》,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项目委托中介机构。

六、报名、公告时间期限及地点

报名、公告时间:202532620254218:00截止。报名材料请提交至仁和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请以函件注明报名的项目、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中介机构抽签邀请书》将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龚承鑫     0812)2812609

 

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