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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 “三项制度”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2-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确保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全面落实县域统管,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现将我区“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仁和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一)仁和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群 仁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职 责:统筹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段守凤 仁和区水利局局长
职 责:负责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罗德伟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管护、水厂运行管理,供水管网巡查养护管理、水质监测、水费计收等供水日常性管护工作;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水源地、蓄水池及其他重要建筑物设立标识牌。
二、仁和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一)运行管理机构:仁和区水利局村镇供水站,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二)运行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三)运行管理经费:水费收缴及政府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