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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第一小组对中坝乡党委及学房村、中坝村、团山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第一小组向中坝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了4个方面14类34个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11个,正在整改3个;反馈了意见建议3条,已落实3条。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乡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属各办所(中心)负责人及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建办,牵头负责日常工作。2024年7月30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书记带头认领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主动把位置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方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乡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党委书记包蕾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乡党委书记包蕾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制定下发《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第一小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攀仁中委〔2024〕30号),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中的职责分工,把整改任务逐项逐条落实落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坚决落实整改。
(三)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方面。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着力建章立制、防微杜渐,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用好巡察整改成效,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出台、修订规章制度共10余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1.指出问题:对集体经济指导监管有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乡党委会传达学习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一肩挑”人员的工作办法》,后续村级重大事项经乡党委审批同意后,按照村级事务公开条例规定执行,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9月23日召开中坝乡三资管理培训会,邀请区级相关人员、法律顾问开展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加相关乡村治理人员在法律法规、政策研读、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三是指导四个村制定了2024年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和目标,加强日常跟踪督导,确保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整改时限: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2.指出问题:对重点信访人员教育引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点信访人员台账,制定稳控化解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稳控化解工作,摸清基本情况、主要诉求,研究有针对性的稳控化解措施;二是在国庆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信访人员行踪摸排,按照“零报告”制度每天跟踪上报重点信访人员情况;三是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诉求无理的进行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10月11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需进一步整改6个。
(一)反馈问题:保障民生最后一公里有差距。
1.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力度不够。2020至2023年,党委政府督促水厂作用发挥不充分,实际解决饮用水人群(1505户、5027人)仅为建设预期的一半,乡政府为水厂覆盖区域内77户240余人实施人饮送水,生活饮用水投诉信访件占比达全乡18.98%。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攀枝花盛源水务公司全面排查中坝乡现有人饮管网运行情况,做好已建人饮管网运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已建立中坝乡抗旱项目储备库,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三是在辖区四个村群众坝坝会宣传饮用水保护政策,增强群众节水意识。已向区水利局争取纳入灌区建设工程,逐步为群众更换安装智能水表,严防饮用水跑冒滴漏。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管。全乡污水处理设施未建立管护制度,管护职责不明确,运行维护缺失。中坝村课良田、中坝田2个污水处理设施周围杂草丛生,污水井盖未上锁有安全隐患。2023年区审计局对乡长经责审计时指出“小纸房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学房村小纸房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存在污水外溢、周围杂物较多、道路不畅等问题”,巡察组现场走访发现该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及各村,对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中坝村中坝田组、课良田组2处污水处理设施因前端农户续建了化粪池,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协调区生态环境局按相关程序申报2处设施停运;三是学房村小纸房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存在污水外溢、周围杂物较多、道路不畅等问题,及时联系专业技术公司对设备进行维修,组织人员对杂物、道路进行清理;四是根据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关于仁和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行维护方案》,已于9月19日移交至四川锦绣绿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运行维护,中坝乡加强场站外管道的巡查维护。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化解群众信访措施不力。重点维稳人员都集中在团山村,教育引导针对性不强,影响非常大。全区重点人员83人中占5人,重要时间节点特重人员14人中占2人。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乡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了梳理,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积极开展稳控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控增量、减存量”;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横幅、张贴海报等形式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并组织培训,提升乡村组干部及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组织乡村组干部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在微信工作群转发《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内容,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反馈问题:推进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党委政府对集体经济合同暴露出的问题重视不够,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乡镇审查备案等制度机制未建立。
1.问题合同清理不全面。部分问题合同未被清理出来。2022年1月,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陈平签订50亩设施农业用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但合同中错误引用政策条款,20年的租赁期限实则为50年,违反《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且50年不调整租金,违反公平原则。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全覆盖排查中坝乡集体经济合同,已建立《中坝乡暂无法整改问题合同台账》;二是与村组共同研究核实合同内容,2024年8月5日召开了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股民代表大会,经讨论同意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承包原奔牛公司小坪地组集体土地50亩,明确了四至界限及承包期限、租金。三是已立即对《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陈平50亩设施农业用地经营权租赁合同》中的错误引用政策条款进行修改;四是2024年9月23日组织乡村组干部进行了集体三资管理培训,提升乡村组干部政策理论和能力水平;五是已建立《中坝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备案制度》,下发村组学习执行。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存在边改边犯情况。2022年4月专项清理以来,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内容约定违反公平原则等问题依然存在。团山村与承包方牛祖勇、舒宜乡村康养公司、吉跃保洁公司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存在未约定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存在权利和责任不对等条款等问题;学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陆洪平签订流转土地经营权合同时,未约定经营内容,涉及再流转未经原村民小组同意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对2022年4月以来签订的程序不合规、内容约定违反公平原则的问题合同进行整改,收集完善了整改印证资料,目前已和牛祖勇、舒宜乡村康养公司、吉跃保洁公司联系重新签订合同;二是对团山村与承包方牛祖勇、舒宜乡村康养公司、吉跃保洁公司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查,重新拟定了合同,目前按要求重新签订了合同;三是学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陆洪平重新签订流转土地经营权合同。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反馈问题: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1.资金管理混乱。公款私存。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学房村集体经济收入5.03万元先存入村委委员彭某某个人账户,再转入集体经济账户;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中坝村停车场收费1.86万元先存入村文书个人账户,再转入集体经济账户。大额现金支付。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学房村副主任垫支购买水泥、沙石等现金5笔20.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村、组干部进行财经纪律、现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资金管理条例、文件的学习和培训;二是立行立改,中坝村于2024年6月1日按要求办理集体账户收款码,学房村于2024年7月按要求办理集体账户收款码;三是乡纪委于2024年8月13日对学房村“两委”进行集体谈话,对学房村书记、主任何云凤进行提醒谈话,于2024年8月20日对中坝村书记、主任吴加发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管,乡纪委和乡财政所于2024年8月7日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资产长期闲置。2015年财政投入28.4万元在团山村团山组建设抗旱备用井一口,至巡察进驻时,备用井未架接水管、未建蓄水池,无法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因建立了自来水管网系统,备用井不再使用,已将备用井井口封闭,减少安全隐患,保护地下水资源,在抗旱急需时再进行启用;二是举一反三,全乡于2024年9月30日前摸排类似情况的闲置资产并已建立台账,根据资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确保资产有效发挥作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资产处置随意。资产处置议事程序不规范,询价过程无体现,未严格执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及“四议两公开”的相关规定。团山村处置原奔牛公司地面附属物、原仿古长廊钢结构、100套桌椅等资产时,仅在村两委会、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理事会上进行安排或确定,议事过程一句话带过,未进行资产评估。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团山村处置原奔牛公司地面附属物、原仿古长廊钢结构、100套桌椅等资产处置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二是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及“四议两公开”相关规定,提升村两委干部议事能力和议事程序意识。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反馈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偏差,2020年10月,中坝乡收取瑞天佑新能源公司25万元劳务费,实质为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2022年5月才上缴非税收入1.13万元 。
整改情况:2024年8月7日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和财政所工作人员对《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攀枝花市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学习,并于9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仁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培训,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做到应缴尽缴。
整改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财务核算不严谨。2021年2月、10月和2022年1至6月,中坝乡政府支付中坝沙厂、小纸房水库电费877.39、1446.61元,均存在应由政府承担的运行用电与第三方租赁者经营用电分割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7日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和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财务核算业务学习;二是立行立改,于2024年6月将中坝沙厂(现警保联动站)开户名变更为中坝乡政府,小纸房水库因管理房及水厂抽水生产用电确实为政府运行用电,现小纸房水库已移交盛源水务,后续费用均由盛源水务承担,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应由政府承担运行用电但未明确的按规定不予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资产管理缺位。对政府资产管理重视不够,2019年区教体局将原中坝中学回蚌教学点资产移交乡政府管理以来,该教学点内房屋、果树等一直被中坝小学退休教师文某某占用,居住房屋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现住回蚌教学点人员,属于中坝中心校退休教师及儿子倪文闻及其女儿共三人在此居住;二是对居住地进行了安全排查,居住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乡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已经找到文本云老师商定并签订了房屋及果树的承包合同,承包人及时到乡财政所交纳了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的承包费;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大纸房村教学点等移交资产管理,现大纸房教学点已经交给水平组作为村民小组社房开会场地。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五)反馈问题:抓政治理论学习还不足。
1.传达学习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至巡察进驻时,未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委会、理论中心组会议、政府办公会、职工会等进行梳理,对未传达学习的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行了补学;二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及时关注上级重要会议召开情况,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理论宣讲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和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有差距。2022、2023年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2020至2023年双备案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规范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年度学习计划,报区委宣传部备案,并按计划严格执行落实。
整改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六)反馈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有差距。对村民自建房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中坝村村委委员罗某某以康养综合体建设为由占用基本农田,且拒不执行国土执法部门要求依然继续施工,2024年5月被乡纪委立案审查。团山组村民金学林在2014年危房重建基础上,未经审批违建生活、生产用房400多㎡。对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政策把握不精准。2024年3月,中坝乡政府审批团山村石桥组集体120㎡、村民牛朝梅1069㎡设施农业用地,突破《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从事规模化种植作物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以内...”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已现场对中坝村罗某某占用基本农田、团山组村民金学林未经审批违建、团山村石桥组集体、村民牛朝梅设施农业用地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目前已经村民讨论通过同意修建石桥村民小组开会点及芒果分拣包装点,石桥组并作了情况说明;二是对审批、监管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谈话1次、召集集体政策学习1次;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在辖区4个村召开了村两委会、群众坝坝会宣传耕地保护、设施农用地审批政策,提升群众遵纪守法和耕地保护意识,确保不发生占用耕地违建事件。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七)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
1.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进行责任分工,未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重新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坝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意识形态风险处置措施不实。2023年6月,排查出坚果基地占用农民土地产生争议问题为风险点,该问题处置措施针对性不强,处置结果不明,12月份风险排查中该风险点依然存在,且防控措施与6月份一致,依然没有处置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坚果基地与独家村组土地承包的背景和合同进行梳理,2023年9月已向独家村组村民作了说明,风险点已处于平稳状态,已完善2023年12月份排查出的问题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更新存档;二是乡党委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多途径收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加大风险点排查处理力度,对发现问题对应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意识形态风险处置落地见效。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2021至2023年绝大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召开党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增强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审核把关,将班子和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硬性要求。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八)反馈问题: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委议事规则失之于宽。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日常公用经费单笔8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单笔10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才经党委会审议,2022至2023年,大额资金支付76笔共1194.3万元,仅1笔经党委会审议,违反《仁和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报账审签相关工作的通知》。
整改情况:一是9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仁和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报账审签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学习,规范流程;二是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细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审议程序,明确“日常公用经费单笔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项目安排和项目资金单笔3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经党委会审议,并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严格执行。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作风不实问题依然存在。中坝乡2020年以来每季度报送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统计表时,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车辆里程数与油费不匹配情况。里程数59公里,油费2755元;里程数3,083,965公里,油费4438元;里程数“0”,油费126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中坝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报表数据审核把关,杜绝出现车辆里程数与油费不匹配等情况;二是认真核实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统计表统计出现问题,针对填报错误问题深刻反思,由乡纪委于8月8日对负责报送的工作人员徐明燕、余加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落实安全生产不扎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力度不够。2021至2023年,仁和交警大队查处中坝乡村民饮酒、醉酒驾驶40起,无证驾驶11起,肇事逃逸1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乡村组会议、坝坝会、微信工作群、宣传牌、赶场天和重要节假日交通劝导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二是与公安交警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充分发挥震慑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在检查劝导过程中发现违规驾乘行为的人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加强精准劝导力度,在中坝街帮会超市路口、乡卫生院路口、中坝中心校门口、三大湾路口建设4个交通智慧劝导点位,提升交通安全智慧劝导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九)反馈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不到位。
1.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差距。团山村大溪洲组高速公路桥下存在村民私自倒土情况,长期以来该行为未得到有效制止,随着倒土面积增加和雨水冲刷,已日渐影响车辆通行和周边村民种植,群众意见大。2023年11月9日,区委主要领导调研时指出中坝街面电线网线交错杂乱的问题,至巡察进驻时,街面“蜘蛛网”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攀大高速公路大溪洲桥下空间进行环境清理,对杂草、垃圾、泥土等进行清除;二是在高速公路大溪洲桥下张贴宣传提示标语,做好严禁倾倒泥土、垃圾的宣传提醒;三是已协调电力、通信、广电运营商,对中坝乡政府内的电线网线进行“飞线下地”改造,对中坝街的电线网线进行捆扎。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用力不够。2019年独家村组组长杨某某带领4名社员代表到天然气管线施工现场坚果基地阻工达7天,施工单位和坚果基地为尽快恢复施工,以支付“青苗补偿款”方式支付杨某某9000元才将问题解决,2023年杨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中坝乡1+9工作机制》,发动9支队伍参与基层治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缠访闹访行为;二是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督促依法依规经营;三是在企业招引方面严格履行程序,入驻前认真审核资质,避免出现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十)反馈问题: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够有力。
1.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乡机关党支部和团山、中坝、学房三个村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三会一课”不到位、落实谈心谈话有差距的问题。发展党员不规范。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中坝村平田支部3次提出将刘洋、王德金、彭国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次提出将彭国伟列为发展对象。
整改情况:一是9月19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开展了基层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制定了农村党员发展关键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印发各支部,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三是建立了党建工作交叉检查机制,每季度由党建办带领各村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交叉检查、交流学习,对于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整改,规范。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村级后备党员干部培养用力不够。村党组织普遍存在党员老龄化问题,全乡270名党员中,50至60岁以上136人,占比达50.37%;团山村已2年未吸收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优秀返乡农民工、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新农人”等各类人才,建立台账,从台账中筛选动员,吸收入党积极分子6名,其中团山村2名;二是加强后备村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青雁培育”三年行动,建立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台账,储备村级后备干部6名,实施定期考察调整制度,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基层阵地建设有待加强。2024年5月9日,市委组织部领导暗访反馈,团山村公示栏内容杂乱、张贴不规范,团山村、中坝村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内展板、党建文化墙内容未及时更换,换届后班子组织结构未更新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阵地的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挂牌,规范村级公开,建好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推动村级挂牌、“三务”公开、标牌标识等内容规范有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基层阵地进行检查,动态更新宣传和公示内容,确保各村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十一)反馈问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乡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中坝实际不紧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谈心谈话未常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全面,未按岗位设置实现人员全覆盖,工作职责未明确,风险等级确定不精准,只有中低风险等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9月4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结合中坝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了《中坝乡党委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建立党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乡党委委员对分工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岗双责”;三是开展谈心谈话,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完善了中坝乡廉政风险排查台账,重新分析研判工作职责,明确风险等级。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乡纪委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决策过程、合同签订、监管服务、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监”得不深、“督”得不实,对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方面的问题发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中坝乡纪委书记、副书记2024年9月23日参加了乡上举办的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知识培训,并在乡镇纪委交叉检查和办案中学习其他乡镇村集体经济项目监督的经验做法;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一肩挑”人员监督的工作办法》,各村集体经济项目决策过程中均向乡纪委做了报备,同时在花城e+平台及时公示。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十二)反馈问题:村级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1.大纸房村《三资管理办法》照抄照搬痕迹明显问题,未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高山红樱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离职后未将专合社公章等进行移交问题,未见移交清单、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挂村工作组作用,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村、组干部等进行了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由挂村领导结合实际指导大纸房村于2024年9月修改完善了《三资管理办法》;二是中坝乡纪委于2024年8月24日约谈了大纸房村负责人李飞,高山红樱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公章已进行了移交。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问题合同整改率低。至巡察进驻时,全乡清理出村集体经济合同172份,其中125份存在问题,仅31份完成整改,整改率24.8%。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问题合同整改力度,无法协调解决的合同现已完善资料送交仁和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9月30日前全乡村集体经济合同172份,其中,问题合同125份,已完成整改107个,整改率85.6%;二是已梳理形成《中坝乡暂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合同清单》,逐个细化整改措施,16个问题合同已经送交仁和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在年底前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2.推动“美丽中坝”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部分经济指标未按要求完成。2022年未完成区委下达的粮食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2023年未完成农业增加值、粮食产量、生猪产量目标任务,在全区排名均靠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用心用力不够。2023年对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竞争入库工作准备不充分、研究不到位,申报4个项目中仅选取现代草莓园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陈述评审,最终以72.8分位列倒数第二,项目未获区农办批准入库。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耕地管理,召开群众坝坝会宣传发动群众腾退低质低效经果林,截至目前全乡已内业判定找补恢复耕地800余亩;二是已开展农业种养殖技术培训3次,按时发放了各项种植惠农补贴,成功申报了2024年中坝乡低收入人群帮扶项目,涉及67名低收入人口,提高农民收入;三是已建立农业农村综合事务中心季度任务目标调度机制,已召开中坝乡“三农”三季度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四是已对中坝乡农业农村综合事务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农口学习例会三次、赴外考察3次,督促转变工作思想、提高项目包装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3.抓区域协同发展还不均衡。促增收方面用力不够。大纸房村产业形态小而散,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还未形成,2021至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排名全乡末位;中坝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清、谋划不深,运用40多年的草莓产业优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用力不足,2021至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仅6.82、5.1、5.0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大纸房村“三峰两山”融合发展项目需求清单,已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二是鼓励发展种养殖业,成立了大纸房村红峰种养殖协会,“百村示范、全域整治”预计年底前可完工验收,成功迎接市政协调研2次;三是加强低收入群体日常监测,8月30日前完成了全乡3286户入户大排查,成功申报2024年中坝乡低收入人群帮扶项目,涉及全乡四个村,后续继续加强低收入群体收入监测;四是指导中坝村制定了2024年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和目标,加强日常跟踪督导,目前预计中坝村2024年集体经济收入能完成9万元目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4.指导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有缺失。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建成后浪费严重。2021年6月,中坝村两委研究议定将区委组织部下拨3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高速公路出口旁建物流园区堡坎,因地块为果园地与建设内容不符,且未批先建,至今搁置;2022年11月,村两委议定由村集体经济投资7.3万元在中坝主河道上建三道拦河坝养鱼,项目建成后,区水利局检查发现拦河养鱼影响河道行洪,被立即拆除,项目未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中坝乡纪委于2024年8月24日对中坝村两委进行了集体谈话,通过赴外考察学习、召开培训会形式进一步提升议事决策水平、项目包装水平;二是加强项目储备谋划,已建立中坝乡2024年项目包装储备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力度,做好向上对接工作,尽快按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争取将中坝村物流园区项目纳入区级项目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5.监管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盲区。项目决策依据不充分。2021年学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理事会议定4.2公里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时,副书记提议承包给高明,讨论过程无体现,直接指定项目实施人。村级无资金来源实施项目,增加债务风险。至巡察进驻时,团山村债务总额45.88万元,其中30.88万元债务是2022年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实施物流园项目所形成,且该项目2年来未产生收益,与上级严格把控化解地方债务政策不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乡党委会传达学习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一肩挑”人员的工作办法》,后续村级重大事项经乡党委审批同意后,按照村级事务公开条例规定执行,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9月23日召开中坝乡三资管理培训会,邀请区级相关人员、法律顾问开展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加相关乡村治理人员在法律法规、政策研读、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三是探索采用多种经营方式盘活小河田平坝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助推化解村级债务,并以此为鉴,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6.上轮巡察反馈乡党委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不到位、对村级经济发展指导上着力不够、中坝水厂未达预期效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轮巡察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进行梳理,重新明确工作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针对“乡党委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由周中雪副书记牵头,于9月4日通过党委会议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针对“对村级经济发展指导上着力不够”问题,由毛昱婷副乡长牵头,指导四个村制定了2024年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和目标,加强日常跟踪督导;针对“中坝水厂未达预期效果”问题,由毛昱婷副乡长牵头,积极与盛源水务对接,加快实施人饮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水厂作用;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中坝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了2024年上半年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建立了党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乡党委委员对分工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岗双责”;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9月19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开展了基层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制定了农村党员发展关键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印发各支部,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二是严肃纪律要求,认真开展本轮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4件,已办结4件,给予组织处理4人。
六、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
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3项,已办结3项。
1.移交问题:中坝村学堂田组生活用水困难,村民目前还在通过从堰沟中抽水使用,生活用水问题未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中坝乡党委于4月18日上午组织分管领导、挂村领导、村组干部到现场核实和解决,经核实,现在的学堂田组由原来的3个村民小组合并而成,分别为大那竜组、学堂田组、园子田组,目前大那竜片区、学堂田片区均已覆盖中坝水厂统一架设的自来水管网,园子田片区暂未覆盖自来水管网。经分管水利领导与中坝水厂管理单位盛源水务公司沟通对接,园子田片区人饮管道架设已纳入2024年中坝水厂人饮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实施后将极大改善园子田片区群众生活用水质量,已向当地群众做了解释说明。
整改时限: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2021年12月副乡长毛银川请事假10.5天,发放当月全额公车补贴、乡镇补贴,突破发放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17日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640元,并于当日将640元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举一反三,通过自查不存在其他突破发放标准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团山村仓房租澳洲坚果基地9000元/年的土地租赁费集体与个人分配问题未协商一致。
整改情况:中坝乡党委于5月21日上午组织分管领导、挂村领导、进行核实和解决,经核实,现在的仓房组由原来的2个村民小组合并而成,分别为仓房组、老瓦房组。坚果基地建立时,占用了部分农户的土地,虽然当时通过土地置换、按当时标准赔偿进行了解决,但村民多次反映未得到企业分红,2015年3月24日原仓房组与众恒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经济补助协议》,从2015年至2026年,每年补助仓房组0.9万元,集体认为补助资金不应该全部分给涉及占用土地的农户,因此在补助资金分配上产生分歧,导致补助资金一直未分配。前期乡、村、组多次协调处理,但涉及占用土地的农户坚持认为对他们的分配比例太低,未达成一致意见。中坝乡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已对该问题与村民小组及村民进行沟通解释。
整改时限: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乡党委将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中坝乡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倒逼工作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通过“回头看”检验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持续紧盯、加快整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