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2-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区水利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发展战略,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攀枝花市仁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仁府法组办〔2024〕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深入规范水行政执法权力,强化涉水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现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法治教育水平。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会、局务会、职工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年共开展学习讨论8次。同时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系统全面的个人自学,提升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企业及相关单位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社交平台,推送节约用水条例、河湖长制、长江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发放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手册、强化依法治水、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倡议书等2000余份,加强社会群众节约水资源意识。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一是水保、水资源严格执法。全年开展水保专项检查49次、水资源专项检查53次,行政许可34件,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起,采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罚款4万元,补缴水资源税4.7497万元。二是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全区13条河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发出督促问题整改通知书23份,发现河湖“四乱”问题4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认真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各级河长切实履行巡河、查河、治河职责,使用“智巡精灵”巡河软件巡河共8610次,共发现问题91个,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完成纳拉河、灰老河2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为下一步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内的违法建设、乱倒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四是持续做好流域岸线监管。联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对辖区水域渡口、采砂船只、码头和水运企业检查26次。依法依规审查批准涉河建设项目9个,开展涉河重点建设项目专项检查23次,督促整改问题20个,在辖区重要水库、重点河段安装监控75个,加强水库和河道的监管工作。五是深化“放管服”。梳理完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事项,全面推进网办审批服务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全部事项办理时限均较法定时限减少50%以上。认真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办结率100%,好评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河湖“四乱”现象屡禁不止,巡河流于形式,监管、整治力度略有不足。同时在监管过程中,往往只能做到表面的检查,对于深层次的问题难以挖掘。比如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深度检查。
(二)水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局无明确执法机构,执法权限不清晰。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没有专门编制,法律素养不高,执法意识不强。且因水行政执法涉及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知识,兼具法律知识和丰富水利专业知识的人才不足,影响执法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三)培训体系不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机会有限,对涉水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掌握不够、运用不熟。如在新的水法规出台后,不能及时组织有效的培训,导致执法人员对新规定理解和运用不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长江保护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自主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全年开展学习讨论8次,进一步提升单位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压实责任,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仁和区水利局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目标绩效考核。
(二)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对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时,实行过程全记录、决策全公开。二是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经费支出、人事等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咨询论证,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川滇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指导我局执法工作。2024年我局无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发生。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涉水行政审批行为,加强水利行业领域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三)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司法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调处化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今年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起。
(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法治专题影片,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丰富干部职工的廉政法治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树立和增强法治信仰,筑牢法、纪、德三道思想防线。2024年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没有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履行涉水行业职能职责,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水利工作各个环节,着力夯实依法管理,为加快推进全区依法治区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涉水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好巡河、护河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现河湖巡查暗访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做到跟踪督办、限期销号、动态清零、反馈督查。
(三)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拓展学习思路,丰富学习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