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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和区纳拉河、灰老河2条河流 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总河长5号令《2024年四川省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4年对仁和区纳入水利普查名录管理的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2条河流,即纳拉河、灰老河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 一 )纳拉河:全流域位于前进镇境内,系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起始位置是前进镇永胜村纳拉水库坝脚处,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39′0648″北纬26°30′5108″;终点于金沙江渡口大桥上游1.2公里处汇入金沙江,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1′0751″北纬26°33′1342″。此次划界河道总长7.469公里。
(二)灰老河:全流域位于前进镇境内,系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全长5.16公里,起始位置是前进镇胜利村原宝鼎村委会,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37′5053″北纬26°32′4528″;终点位置是胜利村灰老河汇入金沙江口处,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39′5403″北纬26°33′5113″。此次划界河道总长6.382公里。二、河流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按《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予以确定,包括:两岸堤防或护岸之间的水域 、 整 治工程、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护岸及护堤地 、护岸地。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和行洪区。
三、管理要求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的,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属行政管理事项,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