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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6·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仁和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4-09-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6·27火灾

事故调查报告

 

2024627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正兴巷21栋电瓶车充电点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3平方米,造成18不同程度损毁,4空调外机损,部分墙体瓷砖脱落,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元。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仁和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李兆兵任组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郭国春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仁和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检验鉴定、视频分析、模拟实验、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火灾现场情况

起火点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正兴巷21栋商住楼南侧靠墙的位置,起火点南侧为正兴巷1551栋商住楼,东侧为宝兴南街城市道路,西侧为烧烤城小区道路起火点处的电瓶车充电桩设置在正兴巷21栋与1551栋之间人行通道上,通道长12.3米,宽6.6米,共设有10个充电插座。

(二)充电桩设置经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烧烤城片区电瓶车的充电、停放,杜绝飞 线充电、进楼入户充电、乱停乱放的现象,20219月仁和镇大河社区与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达成电瓶车充电设施运营协议,由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安装该充电桩,并负责经营管理。该充电桩具备故障检测功能,可通过后台查看插座故障及设备断电情况、充满自动断电、检测到线路 异常自动断电等功能。自20219月安装投入使用到2024627日期间,未发生任何异常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627上午924分许位于仁和区正兴巷21栋电瓶车充电点发生火灾,当时该点北侧停放13辆电瓶车,南侧停放5辆电瓶车。事发当时,在附近开展燃气管道施工的夏春华听到一声巨响,随即前往声响发出方位查看,发现电瓶车充电点北侧自西向东第5辆(连接第3个充电桩)电瓶车坐垫位置在冒烟,出现火苗,并伴随着发生爆炸。夏春华与同事在就近店铺拿出灭火器开展扑救,但车辆出现爆燃现象,灭火器无法扑灭火灾,火灾迅速向东西两侧的电瓶车及上方墙体蔓延,最终导致北侧停放的13辆电瓶车全部烧毁,南侧停放的5辆电瓶车被轻微烧损,充电桩墙面上的四个空调外机被烧毁,部分墙体瓷砖脱落,无人员伤亡。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627上午927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迅速调派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赶往现场。935,救援力量赶到现场(距火灾现场1.4公里),起火已处于猛烈燃烧状态。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出动两支水枪进行火灾扑救,一支水枪对向上蔓延的烟火进行阻截,防止火势通过窗户蔓延到楼上住户940分许,明火被扑灭,周边残火清理完毕,灭火救援行动结束。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火灾直接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附近群众拍摄视频和调查实验情况认定:起火部位为连接3号充电桩的电瓶车,起火点为电瓶车座位下的电池,起火直接原因为马晨军电瓶车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二)火灾间接原因

1.未经审批违规设置安装充电桩。起火现场的充电桩是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安装并负责经营管理。但是安装时并未报相应的部门审批,也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施工,导致存在占用疏散通道、与墙上的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未设置消火栓、未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等问题

2.使用二手回收电池,违规改装电池、电瓶车。发生火灾的电池系马晨军从攀枝花市东区柒宝芽维修部(经营者:刘德碧,经营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阳平路131单元417号,经营范围:电池维修、销售及租赁,实际经营者:刘念)租赁的,经调查,起火电池系刘念购买的二手淘汰电池,自行维修后再租赁给马晨军使用。在对其经营现场进行检查过程发现,刘念自行在网上购买锂电池电芯、电路板、壳体等部件自行拼装电池用于出租,存在改装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发生火灾的电瓶车车身系马晨军从闲鱼二手平台网购的二手车,车牌也是假牌照。

3.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马晨军系攀枝花市蔚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UU跑腿公司)的员工,攀枝花市蔚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员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电桩安装单位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电瓶车充电桩,在平时也未对充电现场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锂电池的不稳定性锂电池发生故障导致燃烧后,爆燃并形成喷射状的火苗,继而引燃周边的电瓶车燃烧。加之电瓶车车身大部分都是易可燃的塑料材料,一旦燃烧,就会形成大量火焰及烟雾,继而引燃周边车辆,形成链式燃烧。

2.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充电桩区域上方未设置遮阳棚等设施,导致火势及烟气毫无遮挡地向上蔓延,空调外机被烧毁及墙体瓷砖被烧脱落。

3.初期处置不力。附近开展燃气管道施工的夏春华发现火情后,虽然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对于锂电池火灾收效甚微,加之周围群众没有参与火灾扑救及车辆转移,导致火势蔓延迅速

四、事故性质和事故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规改装电瓶车、使用不合格电池,消防安全管理缺失导致的一般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使用改装的电瓶车及电瓶。最先起火的电瓶车车体系车主马晨军从闲鱼二手平台上网购的二手车,电池系马晨军从攀枝花市东区柒宝芽维修部(经营者:刘德碧,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阳平路131单元417)租赁的,车体及电池均系三无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二)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履职不到位。起火电瓶车系车主马晨军用于开展UU跑腿的业务用车,UU跑腿系攀枝花市蔚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内容,该公司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未完善配送管理制度、未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三)充电桩设置不合理。起火部位的充电桩安装单位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只在现场配置了两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防护装置,导致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扑灭火灾,火势迅速向上蔓延。

(四)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虽然属地政府成立了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职责制度,并安排部署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但工作开展过程中,实施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度不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未组织和落实好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五)电瓶车难以溯源。因购买形式多样化,且不能实现车辆证件实名制,导致在调查过程中电瓶车难以溯源,也无法识别是否为改装车辆。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马晨军(男,居民身份证号:510411200506222717),系该起火灾事故中最先起火的电瓶车车主。马晨军使用违法改装的电瓶车并停放于公共充电点充电,未及时发现并排除所用车辆的充电安全隐患,致使用的川D107203电瓶车电池故障过失引发火灾,对该起火灾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建议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对马晨军驾驶改装、拼装的电瓶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攀枝花市蔚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孙秋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MAC8LQ482D),系马晨军跑业务的平台公司。UU跑腿作为该公司的业务内容,在员工上岗前未对其进行相应的用车安全培训,也未对其用车作出严格管理要求,建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好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对员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水平。

(三)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江南二路二村101-6#,法定代表人:肖世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5821734612),系该起火灾电瓶车集中充电点的安装管理单位。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及防火间距设置集中充电点,未针对集中充电点的电气线路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其他必要的消防设施,未与周围建筑做好相应防火分隔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未尽到消防安全防范之义务,建议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法定代表人肖世超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在全区范围内完善所设置充电点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维护保养力度,提升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攀枝花市东区柒宝芽维修部(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阳平路131单元417号经营者:刘德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402MA65201R0U),系该起火灾事故中电瓶车电池的租赁方。经调查,攀枝花市东区柒宝芽维修部其营业执照内的经营范围为电池维修、销售及租赁服务,但租赁给马晨军的电池系其购买的二手电池,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刘念(经营者刘德碧之弟,实际经营者)还存在从网上购买配件进行组装电池的行为,无相关生产、改装资质,其产品质量也无任何保证。建议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函告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深刻吸取此起火灾暴露出的基层安全巡查、排查不到位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吹哨,部门报道”“综合检查一次”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避免在销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出现监管盲区。

(二)加强电瓶车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维修企业进行检查,督促销售单位建立健全进货、出货清单制,严禁非法销售超标电瓶车、不合格的电池,改装电瓶车、电池,联合公安刑侦部门加大违规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火灾的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改装、拼装、无牌、套牌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杜绝改装、未上牌、套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斩断通行渠道。

(三)强化措施,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安全网格管理员及消防志愿者对居民区的电瓶车停放、充电进行管理,督促管理单位将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按标准设置,严禁设置在居民楼道等狭窄、密封区域,坚决禁止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区消防救援部门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劝导、处罚、警示相结合,从严从重处罚不听劝阻、重复违反规定的单位及车主。

(四)疏堵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疏堵结合,大力开展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的建设。由区住建部门牵头,消防救援、乡镇、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等按照上级要求比例,力争2024年底全面完成既有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规范建设,将充电、停放场所从室内搬到室外、从地下搬到地上,从大规模集中停放改为分散停放,从根本上解决充电、停车难的问题。

(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事故溯源追责。各乡镇、街办、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专班成员单位要同频共振、齐抓共管,梳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严格对照区级方案要求和任务分工,从销售、使用、改装、报废等环节着力,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加大暗访督查力度,确保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管得住、有成效;对于明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但却无处罚依据的,积极提请上级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治氛围;对辖区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单位进行警示曝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追责问责。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及约谈。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向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标准规定、车辆登记管理、安全停放充电、违规改装风险、违章驾驶等内容,用足用好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追根溯源讲清事故原因、讲清法律责任、讲明事故后果,着力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请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对UU跑腿、美团外卖、代驾公司等使用电动自行车频率高、数量大的网络平台公司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规范用车、安全用车的管理教育、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从企业层面来促使电动自行车的规范使用,减少类似事故发生。

 

 

       攀枝花市翔腾商贸有限公司

      “ 6·27 ” 火灾事故调查组

        (攀枝花市仁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代章)

       2024 8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