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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的通报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巡察工作细则(实行)》规定,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3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并于2023年6月9日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逐项剖析分解,制定《关于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通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的14个问题按整改方案时限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个别问题,按方案要求稳步推进,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高度重视,逐项分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中心党组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巡察的重要意义,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对存在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党组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分工;同时,党组结合巡察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自查了2个问题,一并进行整改。2023年6月20日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
二、直面问题,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分别召集分管股室人员,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方向,切实把整改责任传到股室、职工。班子成员均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实行整改工作台账管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责任到人,并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改,改即到位,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分类实施,动真碰硬,推进落实整改措施
经认真对照梳理,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主要问题及结合巡察整改意见自查的2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集中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个别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委党代会精神不深入”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2023年第8次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党组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意识,提高了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压实党组管党治党职责,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学习时间、内容、形式、要求以及管理和考核要求,制定了《2023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学习计划、自学、调研、交流发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
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利用四川省委党委(党组)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清廉仁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专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突出学习重点,改进学习方式,通过集中学、自己学、谈心得、谈体会等方式,切实提高党组理论学习质量。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2)“理论学习照本宣科、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心党组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将理论学习贯穿在每一次党组会议。
二是中心党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全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出安排,同时结合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实际,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机关事务服务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充实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2023年已开展学习研讨10次。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3)“对标区委要求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将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要求,教育引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学以致用,确保以更高标准更好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2023年已开展学习研讨10次。
二是通过主任办公会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会前学法,重点围绕机关事务服务业务工作开展专题学习、交流。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2.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党史学习教育重视不够;党史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落实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中心党组对2022年查找的15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识形态专题研究较少,风险研判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完善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第6次党组会研究确定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事项,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制定中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是紧密结合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风险点和中心实际,党组于2023年3月、2023年6月、2023年9月召开党组会,分别对中心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意识形态风险开展研判,结合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实际,听取分管领域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6)“按规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5月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履职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内容。会前,明确党组书记负责审核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没有剖析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将进行严肃批评并退回重写。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管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按照党组、班子成员、股室分别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采取年初安排、年中小结、年终总结考核的方式,努力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完成情况:第1项已完成,第2、3项计划于2024年3月前完成。
(7)“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提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同时,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培训工作,结合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实际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教育,推动意识形态培训教育与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公务用车运行服务、食堂后勤服务保障、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等相结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正确研判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
二是制定和完善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长职责,按照舆情处置要求及时处置发现问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加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的规范管理,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中心党组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专题研讨和意识形态风险研判,结合中央、省、市、区委通报的网络意识形态案例,查找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杜绝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发生。2023年已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研判3次。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4.关于“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不到位”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8)“对机关食堂服务和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通过主任办公会组织学习《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明确机关食堂和物业服务保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后勤服务保障的履职能力。
二是中心党组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劳务合同签订不及时、管理考核履职不够、执行食品安全制度搞形式等问题,对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认真分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机关食堂服务和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仁和区办公驻地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仁和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仁和区办公驻地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仁和区办公驻地食堂管理制度》,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服务人员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以考核检查促进制度落实。
三是加强后勤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在一办公区食堂服务保障方面,加强对食堂食材采购、存储、加工、供应各环节监管,每季度征求菜品意见及食堂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2023年已征求意见3次,收集菜品建议10余条,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并整改完毕;结合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一办公区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在物业服务管理方面,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每季度开展检查考核、每半年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干部职工反响强烈的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岗位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将日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管理内容;2023年6月完成对一办公区物业服务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半年考核,根据《仁和区办公驻地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考核分数,扣减物业公司服务费2000元。在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方面,2023年对集中办公区水、电、燃料、消防、电梯、安保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10次。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9)“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市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文件精神,强化班子成员、分管股室干部职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提升依法依规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公务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狠抓日常检查、车辆驾驶及停放、公车标识、“北斗”定位、维修加油、保险年检等关键环节,强化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针对公务用车出行派车单备案不及时、不规范及车辆违规购置、违规租赁、超编运行、违规处置等问题,由分管领导及股室组织召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题培训。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区存在的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具体经办人员树立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使用的风险意识,严格把控公务车辆编制和标准、配备更新、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切实增强规范用车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
四是按照全省“一张网”管理要求,将全区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区层面的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管理、管理使用、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派车单”使用车辆,核验车辆标记标识及行车轨迹,严禁“无单派车”和未规范使用公务用车行为,不断规范公务用车出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五是针对车辆闲置问题,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区政府十三届第36次常务会议要求,已于6月底前完成闲置车辆公开处置。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10)“公务车辆机械故障时有发生,保障公务活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心党组将督促并全面梳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现行的制度机制,对不适用、不统一、不完善的制度标准进行修订,已制定《公务用车维修鉴定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公务用车年检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组织架构,分别对队长(副队长)、调度、维修鉴定组、维修监督组、小组长的各项岗位职责进行调整和明确。完善《驾驶员日常考核及奖惩制度》,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交流,掌握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驾驶人员月出车情况公示制度和出车日检制度,及时统计掌握日常工作现实表现,为年终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调度机制,科学合理安排用车,对全区各部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车辆保障做好科学调度,及时掌握现有驾驶员和车辆状况,统筹调度驾驶人员,切实保障公务出行。继续实行维修鉴定组和监督组由中心党组直接管理的模式,动态调整各组成员,进一步规范车辆报修、报价、议价程序和监督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严格落实车辆维修厂商维修保养年度考核工作,降低车辆运行风险,切实加强对维修厂商的维修质量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开展联合检查3次,对维修服务不达标的1家厂商做出了退出处理;稳步推进《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逐年更新老旧公务用车,截止到10月底,已完成37辆公务用车的更新拍卖工作,上缴非税收入22.04万元。
三是针对驾驶人员理论水平不高、驾驶技能参差不齐的问题,7月前组织完成驾驶员道路交通理论考试42人次,计划于11月底前组织完成驾驶技能测试竞赛42人次,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测试不达标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补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返岗,3次测试不合格的由中心党组进行提醒谈话并给与1次补考机会,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水平。
完成情况:第1项已完成,第2、3项计划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11)“安全工作抓得不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每季度安全培训会,培训会将采取邀请交警部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季节行车安全常识等形式开展。严格执行驾驶人员每月学习制度。每周一分小组开展交通安全学习,通报上月行车违章情况。严格执行车辆日常检查制度,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二是针对公务用车停车场安全隐患较大问题,于8月底前配合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和仁和镇完成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同时明确平台消防责任,制定《公务用车保障平台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监管工作。
三是切实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驾驶人员违法倒查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担负起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和培训责任。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1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不及时,系统数据不齐全,管理系统使用较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提高机关运行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以“系统数据不齐全,动态更新不及时”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人员系统信息自查工作,查漏补缺,规范管理信息。2023年6月28日组织召开“仁和区2023年度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培训会”,从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政策法规、信息系统填报要求、信息系统填报实际操作等方面,对67个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析和答疑,切实提高了各填报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全区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完善奠定了基础。
三是定期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组织各部门(单位)及时进入系统,补充更新相关数据和资料。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5.关于“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党组对总体工作缺乏统筹谋划、研究部署”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站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制定《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年度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每半年专题研究,年终听取专题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贯彻落实《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认识,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要求,深入乡镇、部门,了解干部职工的困难需求,统筹谋划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服务保障以及集中办公区物业、食堂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是转变思想认识,树立新发展理念,理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突出重点,依法落实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等工作职能,统筹使用办公用房资源,规范办公用房租赁、维修行为;坚持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定期督导检查;加强服务指导,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14)“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重要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巡察整改意见,8月开展中心内部控制风险评价,查找缺失或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全面审核修订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中心《工作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个人,将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学定岗、职责明晰,提升规范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
二是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运行的监督及检查。党组将不定期对内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校正和整改。
三是建立评价与完善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15)“议事不规范,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施办法》,厘清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事决策内容的区别,全面规范党组会和办公会的议事内容、会议组织、议事原则、文件编发、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以及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绩效奖励发放等,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6)“责任心不强,公文制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办关于公文质量“红黄牌”预警处置情况,提高办公室人员责任意识;2023年6月25日党组对办公室开展一次公文写作规范专题学习,通过3篇范文解析学习,提升办公室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公文拟制、审核、签发程序和处理要求,加强公文处理责任心。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区全面依法治区账图模式工作要求,制定中心公文管理工作要求及流程。
三是加强公文制作审核把关,对出现公文错字、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17)“部分制度荒腔走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会,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从紧从严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是严格执行《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四是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并纳入年度考核。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18)“上班签到走过场,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加大对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对违规人员及时进行约谈,对考勤制度每月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坚持“事前请假、逐级报批、保持联络、返回报告”原则,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加强请、休假审批,确保情况真实、完整、有效。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求休假人员及时提交请销假审批单;进一步规范年休假报备流程,加强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发放管理,确保有关制度得到规范落实。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7.关于“违规支付现金和发放伙食补助,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9)“现金支付误餐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2023年7月12日主任办公会、2023年7月20日职工会开展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
二是2023年6月25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财务人员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现金管理,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现金支付。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20)“违规发放伙食补助”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2023年7月12日主任办公会、2023年7月20日职工会开展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
二是分管领导督促相关责任人通过翻查凭证、了解情况、咨询政策等方式,核实发放伙食补助的情况,对未按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进行情况说明,补齐资料。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21)“未严格执行次月公示出差情况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2023年7月12日主任办公会、2023年7月20日职工会开展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
二是2023年6月25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市内因公出差公示制度,按时限要求于次月完成本单位工作人员上月出差情况公示。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22)“物品采购无合同无验收”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2023年7月12日主任办公会、2023年7月20日职工会开展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
二是2023年6月具体经办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分管领导对具体问题责任人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手续,所有开支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票据,同时有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审签,否则不予报销。
四是严格按中心《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物品采购,签订合同并做好验收。
五是立即清理财务票据,补齐资料,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在“细”字上下功夫,核实货物、凭证时,逐字逐句斟酌字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并举一反三,长期保持。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23)“车辆维修审批不严格,先修理后审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二是经办人作书面情况说明;2023年6月26日分管领导对公务车辆股及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负责人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完善车辆维修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四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务车辆维修鉴定组成员1名。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24)“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按照费用报销程序把好票据审核审批关。
二是经办人对问题作书面情况说明;2023年6月25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财务人员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结合巡察整改意见,补充完善财务附件资料。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25)“借用公款逾期未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办人已归还公款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23年6月26日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批评;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借款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工作人员预支款、借款,严禁大额资金长期滞留个人手中,财务人员实时对资金去向负监督责任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职工因公借款须注明具体事由,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支付,借款人须在2个月内及时结清,不得跨年还款。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党组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不够,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
二是强化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组会议年初审议党建工作要点、年中检查专题会议推进、年底紧盯目标进行总结的党建工作机制。2023年3月,召开党组会分析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问题和不足,并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研究制定《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出实效。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党建督查或巡察反馈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到问题有跟踪督导,有问责落实。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27)“党组成员未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党组成员联系支部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强化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落实,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每半年听取和研究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做到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中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是2023年党组成员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次,并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价及要求,分析问题1个,提出工作建议2条。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28)“执行支部管理相关制度不严,对党支部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的规定。2023年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1次。
三是组织开展支部委员抓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印发的支部工作“十规范”,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建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支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2023年5月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力”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29)“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各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按照《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心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意见征求,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深挖根源不遮掩,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认真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党员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互相“揭短”。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30)“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党组成员带头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建议等制度。
二是指定专人记录,并做好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11.关于“‘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31)“党小组形同虚设,未开展党小组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党小组,将每名党员都编入党小组并参加活动,党组成员和支委委员按工作分工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二是根据实际,由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长,党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致。
三是党小组长按照党支部的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32)“讲党课活动未按规定开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认真制定年度党课工作计划。党支部年初对全年党课进行安排,及时统计并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选定授课主题、做好备课工作,明确讲党课的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参加人员等事项。
二是党课宣讲重点结合党史党风、党纪党规、基础党务、红色文化、思想道德、经济建设、脱贫攻坚、依法治国、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以及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实际,讲党课前,授课人要认真了解党员学习需求,结合实际选定授课主题和授课方式,要准备讲稿,授课完毕安排专人收集归档。
三是严格落实讲党课制度规定。2023年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已带头讲党课3次;支部委员及优秀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开展讲党课。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33)“未按制度规定开展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党组书记亲自抓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机制。
二是配备谈心谈话专门笔记本,将定期谈话与随机谈话相结合、谈话谈心与批评教育相结合,要求党组成员在党员干部取得成绩时必谈、思想困惑时必谈、工作困难时必谈、生活困境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失误时必谈。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2023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0余人次。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未按规定执行”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34)“中层干部任免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免职降职、辞职辞退等要求,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是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按照人事任免相关规定,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示,公示完毕由党组发文安排。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35)“人员聘用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二是人员聘用和解聘事宜均由党组会研究决定;截止到10月底,已经完成5名离职人员和5名新进临聘人员的上会审定。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1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36)“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研究不足,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2023年3月2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
三是党组书记对机关新提任干部、新进人员和岗位调整人员进行岗前廉政提醒谈话,做到预防在先。开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岗位风险防控管理,严格对照“三定”方案中的主要职能,进一步梳理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加强对敏感事项、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37)“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8月,结合2020年以来中心发生的刘渝民挪用公款案、杨思超和王万福违纪案、王开红诈骗案等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二是2023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会开展中心以案促改工作,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宣读中心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学习《忏悔实录Ⅲ》,结合案例,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引以为戒,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 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抓整改落实不彻底”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38)“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措施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的情况,制定《2023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学习计划、自学、调研、交流发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2023年已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0次。
二是制定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党组书记每月听取整改进度及措施开展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措施开展不力的予以批评,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开展。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四)结合巡察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自查的问题
15.关于“机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发展党员等制度,对党员发展、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接转、违纪党员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是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在认真制定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基础上,督促党员结合实际排定个人学习计划,利用每月主题党日、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理论知识。
三是结合今年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任务,已有1名职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四是以主题党日为载体,深入开展党建系列活动。重点抓住党员和退役军人两个红色群体,开展交流式、回忆式、浸润式现场教育,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同时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和模范意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并按要求学习,支部每月督促检查一次学习情况。
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16.关于“对违规租赁社会化车辆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租赁车辆已完成单次工作任务为租用时限”的有关规定,全面摸排全区乡镇(街道)、部门违规租赁社会化车辆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原因,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整改。
二是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当前公用车服务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化车辆租赁的法律规定依据,解决当前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社会化租赁问题。
完成情况: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建章立制,常态长效,以巡察整改助推中心高质量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个别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对标巡察整改要求,我中心仍然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中心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全面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用整改成效推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