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概况信息

攀枝花市仁和区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机构改革方案》(攀仁委〔2019〕16号)和《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攀仁机改〔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攀枝花市仁和区信访局(简称区信访局)是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牵头完成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工作。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区集体上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六)承办上级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八)承担网络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对区党群一号通暨区群众意见受理中心市民投诉件(12345市民热线、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市长信箱”、区委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应用系统的投诉件)的受理、交办、督办、协调、处理等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政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保密、信息、宣传、应急、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及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机关政务、业务等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全区信访工作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办理区党群一号通暨区群众意见受理中心市民投诉信访事项。综合分析网上信访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市长信箱”、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区委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网上信访相关业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来信事项和群众给区委、区政府领导来信。承担社情民意的汇集分析,专题分析群众来信,提出工作建议。
负责接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来访,综合分析来访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承办上级转办、交办来访事项及协助区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协助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组织协调进京赴省到市到区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处置劝返和突发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接访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维护来访秩序。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信访督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或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信访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和信访工作形势。办理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和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统筹协调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具体工作。
第五条  区信访局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第六条  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7月2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