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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镇关于成立福田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加强对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田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领导小组工作组名单及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李福安 镇党委书记
钱兴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茂红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倪玉国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牛朝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太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万忠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汤 涛 福田派出所所长
成 员:侯璇珏 镇党政办负责人
丁朝林 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耀明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 敏 镇宣文中心主任
杨官杰 镇综治办主任
倪清华 镇民政助理
李 彤 镇财政所负责人
刘 阳 镇脱贫办主任
胡洪富 金龟村党支部书记
倪茂荣 金龟村委会主任
李富明 塘坝村党支部书记
石维志 务子田村党支部书记
谢体华 金台子村党支部书记
王科元 金台子村委会主任
刘祥珍 福田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倪丽翠 福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开展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开展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张万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璇珏、姜杨、刘阳、李彤、陈敏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宣传导控组、风险防控组、纪律监督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福安、钱兴勇、陈茂红(具体负责)
成 员:张万忠、侯璇珏、倪清华、陈 敏、姜 杨
刘 阳、李 彤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掌握面上动态情况;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相关会议的筹备;对各村拟定的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方案进行预审、备案、把关等,根据工作进展视情开展无告知检查、专项督查、民意调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组 长:张万忠、田太富
成 员:丁朝林、胡耀明、张 明、侯璇珏、倪清华
姜 杨、刘 阳、李 彤、陈 敏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业务指导, 各种法律法规政策、难点热点问题咨询,对反映、咨询的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各类疑难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做好“三资”融合有关政策的解释与答复,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指导村(社区)做好涉及的集体资产的调查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指导涉及的资产处置和财务交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导控组
组 长:田太富
成 员:陈 敏、侯璇珏、倪清华、姜 杨、刘 阳、李 彤
主要职责:强化舆论引导,做好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维稳组
组 长:张万忠、牛朝金
成 员:杨官杰、丁朝林、张 明、倪清华
主要职责: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防控和风险评估;做好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置影响阻碍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的突发性事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纪律保障组
组 长:倪玉国
成 员:刘 阳、杨官杰、丁朝林、张 明、倪清华
主要职责:严肃纪律确保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查处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期间发生的有碍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部门站所职责
镇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负责查处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过程中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镇党政办:负责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中有关重要工作的协调、各类重要会议的筹备等工作。
镇综治办:协调做好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社会稳定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化解防控等工作。做好涉及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托司法所、法律顾问,做好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诠释解答等工作。
镇民政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小组长配备等工作。做好镇、村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档案资料的归类、整理、移交、存档等后续工作;配合做好印章统一收缴制发使用等工作;依法指导村(社区)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程序;指导涉改村做好并组后的村民小组名称征集、命名等工作。
镇财政所:做好财政保障工作。
镇农服中心:研究解决“三资”融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做好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涉及的集体资产的调查登记等工作。
福田派出所: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积极依法参与处置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会同民政办做好印章统一收缴制发使用等工作。
各包村工作组负责所包村的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其他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