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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的报告

来源:仁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现将相关工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的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及环境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研究统筹。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身能力和素质。修订《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范围、程序、执行、监督等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环境管理依法行政。

1.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牵头做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不公等问题专项整治,整治问题6类;制定局党组迎接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做好巡察期间各项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加强微信、QQ群的监督管理,加大群众反复投诉问题处置。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查找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12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各类风险点10个,制定防范措施17条。

2.稳步推进环督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省督反馈的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建设2个问题正在整改。央督反馈的7项问题已完成6项,剩余1项中,涉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在2020年底前报请销号。省督“回头看”反馈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个,仁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等2个问题正在整改。央督“回头看”反馈问题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项,剩余5项中,涉及思想认识类的1项需要长期坚持,省上要求统一于20204月底前上报完成;涉及生活污水和垃圾项目(含仁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仁和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共3项要求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空气质量保障的1项,需要长期推进,全省统一于202012月底销号。央督转交的19件信访件、央督“回头看”转交的6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3.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召开环境空气质量管控调度会及约谈会28次。加强对火车南站等扬尘管控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夜间突击检查40余次,发送督办通知书86份。认真开展道路扬尘管控和赃车整治,累计检查车辆8000余辆、处罚车辆6000余辆,查处扬尘抛洒等违法行为6520起,处罚金8万余元。加大垃圾秸秆焚烧巡查,制止垃圾、秸秆焚烧29起。完成13家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仁和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大河流域枯水期、丰水期采样分析;完成乌东德库尾治理项目中平地镇辣子哨村、迤沙拉村及大龙潭乡拉鲊社区污水管网及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完成21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上报平地镇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包装金额7578.67万元。

4.优化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把严把牢环评关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最大程度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意识,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零见面;对具备办理条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从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加强对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跟踪服务,对于上级审批的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在业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过程中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并协助市局完成项目的审批工作,确保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大项目顺利取得环评批复;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地搞好服务和衔接,特别是加大重大项目跟进服务力度,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25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9个。

5.严格程序提升环境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固废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高考禁噪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涉水、涉气企业是否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价、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稳定达标排放等进行检查指导,整治环境安全隐患30余个;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20家。落实《四川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污染源日常监管对象清单录入,截至目前,使用移动执法系统APP完成双随机执法任务33家次,办结调查取证4件,开展自建任务39个。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件,罚款金额179.4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移送公安机关线索2条。加强环境投诉处置,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411件,办结1378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区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生态环保法治宣传。

结合“6·5”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媒体、多角度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仁和商业文化广场,以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发展思路及“12369”环保投诉热线为重点,投放宣传标语20余条,制作户外喷绘公益广告20余块,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4000余份,发放环保宣传袋4000余个营造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仁和区人民政府网站环境保护及公共公示专栏公开环境质量现状、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群众信访投诉受理、预算编制情况、部门决算情况等政务信息94条;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环境违法曝光台公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14件;在政务一体化平台录入行政许可事项及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事项80余件,办结率100%,较好的保障了群众环境保护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领会《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攀仁府办〔2017102)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不系统。

班子年初系统谋划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少,法治学习多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为主,对行政审批、处罚具体案例和政府采购等规定学习不多。

(二)信息公开不全面。

信息公开多以环境质量现状和环保工作动态为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宣传不够、对环境违法震慑不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布不及时。

(三)依法行政能力不强。

受机构改革影响,专业性法律人员引进困难,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环保垂直管理完成后,行政审批权限将收归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个别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对上级新政策、新要求掌握不牢,政策落实和依法行政综合能力仍需提高。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制定完善《局务会议事制度》等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自学、学习培训班、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

(二)加快辖区环境问题整治。

严格对标上级要求,加快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废气排放企业监管、减排和城区扬尘管控,加快推进跃进水库及小纸房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建设。适时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三)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认真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审批把关,加大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行。进一步改进审批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巡查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双随机”执法检查、测管协同和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及时处置环保信访投诉。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源隐患排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及档案归集,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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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梁钜鑫   责任编辑: 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