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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04-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办公室。承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局党委的日常具体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网站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普法、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宣传目标、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新闻宣传业务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牵头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开展办公室工作。

(二)人事与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工作。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技术人员研修、学习工作等管理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人才管理工作。

(三)规划与财务股。承担全区的健康攀枝花、健康仁和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费、设备管理。指导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拟定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

(四)医政医管与卫生应急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推进区域医疗卫生合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意见。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中医药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承担医疗机构开展重点专科和学科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及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有关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疾病防控股。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拟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组织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组织拟定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和干预措施并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协助处置食品安全相关案件。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组织拟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并实施。组织拟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指导监督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六)人口健康与妇幼保健股。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承担推进康养+医疗产业发展、健康服务业项目实施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人口统计管理、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保健对象预防保健和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指导区级保健基地和保健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健康保健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七)爱卫办。组织拟订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整洁、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等活动。承担健康城市建设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组织控烟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党群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