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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04-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八)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九)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予以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乡(镇)、街办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人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管理完善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本行业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攀枝花、健康仁和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仁和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相关行政职能交由仁和区卫生健康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