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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农机装备投入和农机托管作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填报2021年农机装备投入和农机托管作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2021年实际投入使用农机总动力、主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托管作业有关情况调查的函》(农机政〔202213号)要求,请各乡人民政府填报2021年实际投入使用农机总动力、主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托管作业有关情况。请各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参照调查表及注释(附件)进行填报,于224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并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股,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逻辑审核和效验。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2217

 

 

附件

                          调 查 表

 

 一、2021年实际投入使用农机总动力、主要农业机械情况

名    称

计量单位

2021年实际投入使用量

农机总动力

千瓦

 

拖拉机

 

千瓦

 

耕整机

 

千瓦

 

微耕机

 

千瓦

 

水稻插秧机

 

千瓦

 

谷物联合收割机

 

千瓦

 

 

 二、农机托管作业情况

指  标

单位

2021年数量

机耕

托管作业面积

 

其中: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作业面积

 

机种

托管作业面积

 

其中: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作业面积

 

机械

植保

托管作业面积

 

 其中: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作业面积

 

机收

托管作业面积

 

其中: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作业面积

 

注释:

1.农机托管作业面积:指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管、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累计农机作业面积。其中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作业情况单独记录,主要包括农机服务站(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大户等托管作业面积。  

2.年内一亩地种植一茬作物,无论某一环节进行了几次农机托管作业,都记为1亩;一亩地种植两茬作物,某一环节都进行了农机托管作业,则记为2亩;种植多茬作物的以此类推。

3.托管农作物主要是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花生、棉花、甘蔗等九大作物、果菜茶及其他特色作物等。

4.调查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农业生产托管作业中的农机托管作业情况,有关情况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