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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迤资河河长制工作方案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河长制相关要求以及《攀枝花市仁和区迤资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结合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建设核心思想,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保障

区级河长:付建忠 区委常委、区区人武部部长

          陈庆文 区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仁和区民宗局

乡级河长:欧炳洪 大龙潭乡乡长

          赵天祥 大龙潭乡副乡长

村级河长:六个社区书记、主任

三、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

协助河长了解掌握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推动情况,向河长作出报告;协助河长组织实施相应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督查检查和指导调研;受河长委托,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按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统一要求,协助河长对下一级河段长服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完成河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落实河长会议制度

1、会同区河长制办公室拟定河长会议议题,承办河长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

2、起草会议纪要,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后报区级河长签发。

(二)落实工作督查制度

1、牵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与区级河长一道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大龙潭乡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完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级河长制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

2、督促大龙潭乡河长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各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接收督查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

(三)落实巡河制度

1、巡河时间

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与区级河长共同开展巡河原则上每季度至少2次。

督促乡级河长巡河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社区(村)级河长每月4次,做到每周一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2、巡河人员

由局领导和各股室人员组成,陪同区级河长或受区级河长委托开展巡河,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分别负责一个季度的巡河工作,循环轮换。

3、巡河范围

巡查迤资河左岸混撒拉支流立柯社区,混撒拉社;右岸裕民支流大龙潭社区,新街社区;干流迤资河迤资社区至金沙江入口。

4、巡河内容

迤资河面貌与保洁

河道水域状态

河道水域岸线管理

河道采砂

河道排水

河道设施管护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简报。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亮点、难点重点问题解决、河流环境问题整改、涉河案件解决等相关信息图片文字资料电子版于当月251700前报区河长办,每月1篇。收集乡级河长办信息简报。

2、旬报。每月4日、14日和241700前报送区、乡级河长巡河信息,并将附件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区河长办,如遇节假日需提前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在每次巡河时,联系各级河长(区级河长、乡镇河长、村级河长)及区河长办,组成联合巡查组,不定时进行巡查。

2、建立巡查记录制度。每次巡查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区级河段长巡河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

3、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根据工作职责,成立河长制工作组,局长李天才为责任领导,副局长杨应忠、王春云为联系领导,成员为各股室工作人员,联络人员陈光鑫,具体负责信息、表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