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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股室:
根据攀枝花市民宗委《关于下达 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责任分解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导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攀委发〔2016〕6 号)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5 分)
责任领导:李天才
责任股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民族经济股、办公室
(二)抓好民生工程,实施民族地区 3000 亩芒果基地配套完善项目,提升芒果产业发展质量。新建民族地区水泥路或弹石路 9 千米,解决民区群众出行难问题。(5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
(三)按期完成两资项目调查、选项、论证、申报等工作,按时下达项目,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时限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和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加强两资管理培训工作,举办 1 期两资管理人员培训班,严禁出现贪污、挪用、截留两项资金的现象。如有贪污、挪用、截留两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本条不得分。(10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监察室
(四)做好民族地区资源补偿政策、落实 7个税种原省级分享部分留给县(区)收入的 20%设立为本县(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和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省级民族资金向上争取工作。(10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举办 1 期宗教界人士培训班、1期宗教工作干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管领导培训班,召开1次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治理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健全完善寺观教堂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寺观教堂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处理好宗教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界稳定。加快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扩建,改善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条件;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宗教场所无安全事故发生。(10 分)
责任领导:王春云
责任股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
(六)继续做好自发迁居农民的堵源截流和已安置自发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认真落实自发迁居农民的管理责任,稳妥解决好自发迁居农民问题。加强城镇“三无”人员清遣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及时劝返新进自发迁居农民和土地承包协议到期人员,做好每季度情况报告工作。如当年流入的自迁农民在年内没有劝返的,本条不得分。(5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
(七)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各民族交流。
1.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重点抓好学校、企业、社区、医疗单位相关人员民族政策培训和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推进仁和区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争取 2018 年创建全面完成。
责任领导:李天才
责任股室:创建办、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办公室、民族经济股
2.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0 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 〔2017〕46 号),切实做好本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并认真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和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众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若出现一次因工作不到位或不得力引起的 5 人以上(含 5 人)集体越级上访,本条不得分;若出现两次因工作不到位或不得力引起的 5 人以上(含 5人)集体越级上访,取消目标考核资格。举办 1 期民族乡镇和民族工作任务较重乡镇的乡、村干部培训。(10 分)
责任领导:王春云
责任股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
(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抓好民族地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意识形态正面引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狠抓民族地区禁毒整治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长期坚持禁毒、打击、教育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民族地区种、吸、贩毒漫延现象。(5 分)
责任领导:王春云
责任股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
(九)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旅游新村”、民族地区“厕所革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挖掘整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旅游民俗古村落保护打造。(5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办公室
(十)对年度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牵头完成本区参加全省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组训工作,配合文化部门完成参加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各项工作。(5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办公室
(十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民族地区移风易俗树新风教育活动,加强铺张浪费、宴请收礼等不良现象调研和综合治理,引导民族地区形成文明节俭新风气。(5 分)
责任领导:彭福斌
责任股室:监察室
(十二)按照《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攀民宗 〔2017〕16 号)要求,每月按时上报至少 1 期信息、每季度上报至少 1 篇调研专报信息,全年上报信息 12 篇以上、调研专报信息 4 篇以上,并按时完成市民族宗教委办公室约稿信息,全年完成市民族宗教委下达的 45 分民族工作信息任务。(15 分)
责任领导:彭福斌
责任股室:办公室、民族经济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
(十三)配合省市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并围绕本区新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完成 2 篇有高度、有深度、有分析、有对策建议、可采用的调研报告。(5 分)
责任领导:杨应忠、王春云、彭福斌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办公室
(十四)按时完成市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5 分)
责任领导:李天才
责任股室:民族经济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领导要认真分析责任,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督导。做到工作落实有人抓,完成任务有时限。
(二)各股室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同配合抓好具体落实,年底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根据目标考核要求,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把检查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三)目标责任分解后,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无论谁主管的工作发生问题出现扣分,都要追究相应责任领导及责任股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