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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法规股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建立法规股的通知
各股(室所):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建立法制机构和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攀仁府法办〔2018〕20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法规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法规股属南山管委会内设机构。
二、人员配置
法规股设股长一名,由张梅担任;工作人员刘娟。
三、机构职责
主要负责本单位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