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及2018年目标任务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08-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7年,我局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贯穿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依法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分析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重点抓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现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攀委发〔2016〕6号)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10分)
召开党组会、支部会、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并组织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传达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后,我局制定《学习宣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方案》,采取党组集体研学、领导干部领学、党员开展自学、深入基层宣讲的方式,积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召开党组会、宗教人士座谈会及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传达十九大精神,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将讲话精神与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将各级会议精神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始终。
制定下发了仁和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及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细则,将落实《实施意见》及分工责任方案职责,纳入区委政府民族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促使各部门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民族事业的发展。
自查得分:10 分
二、抓好民生工程,实施民族地区2100亩芒果基地配套完善项目,提升芒果产业发展质量。新建民族地区水泥路或弹石路9千米,解决民区群众出行难问题。(5分)
为让民生项目早完工,群众早受益,通过提前谋划项目、大力整合资金、有序推进进度等措施,超前完成民生工程建设。8月前已完成务本乡至格里坪镇公路改善工程4公里以及布德镇老村子村梁子田组至麻地村道路硬化工程5公里共计9公里的民生工程道路硬化。安排省三州发展资金实施民族地区2100亩芒果基地配套完善项目,提升芒果产业发展质量。
自查得分:5分
三、按期完成两资项目调查、选项、论证、申报等工作,按时下达项目,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时限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和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加强两资管理培训工作,举办1期两资管理人员培训班,严禁出现贪污、挪用、截留两项资金的现象。如有贪污、挪用、截留两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本条不得分。(10分)
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共争取到省市下达资金638万元,其中省级两项资金369万,市级资金269万元。发挥民族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整合财政、交通、发改、扶贫移民、农牧等部门资金2400余万元投入民族地区。11月7日至8日,举办1期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组织全区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领导以及全区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共计60人参加。无贪污、挪用、截留两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自查得分:11分
四、做好争取民族地区资源补偿政策、落实7个税种原省级分享部分留给县(区)收入的20%设立为本县(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和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省级民族资金向上争取工作。(5分)
抓住脱贫攻坚契机,积极争取整合各方资金围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包装项目,将易地搬迁、现代农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资金重点向民族地区。争取三州开发资金200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60万元。
自查得分:5分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举办1期宗教界人士培训班、1期宗教工作干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培训班,召开2次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好寺观教堂的制度化建设,推进寺观教堂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扎实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非法传教、乱建小庙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治理;处理好宗教群体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界稳定;加快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扩建,改善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条件;扎实抓好寺观教堂安全工作,落实好安全责任制,指导、督促、监督寺观教堂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制度建设、应急预案等,做到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10分)
一是抓稳定管理。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摸底排查登记,加大了对藏传佛教的防范和排查力度,积极开展反恐和境外宗教渗透活的治理工作。做好 “一带一路”峰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十九大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
二是抓规范管理。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对全区7个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岩神山“普陀禅院”进行了规范管理,结合征地拆迁拆除了总发一处非法小庙。强化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支持宝灵寺实施宝灵寺办公楼排危改造工程,支持伯利恒堂进行道路隐患整治硬化路面220米,解决了信众出行安全。开展“文明敬香”活动,整治烧高香、烧粗香、多烧香等乱象,规范寺院内敬香行为,创建绿色寺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学法计划,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寺观教堂管委会成员带头学法,带领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好学法用法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建寺观教堂法制宣传组,到重点寺观教堂和矛盾纠纷易发地巡回宣讲法律知识,宣讲面达到90%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坚持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加强寺观教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宗教场所至少设立宣传栏一个,并培养1至2名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兼职法制宣传员,协同管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抓和谐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宝灵寺统战工作宗教和谐示范点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寺观教堂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公益和慈善活动,宝灵寺捐赠福田卫生院助医资金6万元、前进镇中心校助学资金5万元、同德双河村助困资金5万元。
四是抓宣传教育。到宗教场所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1期宗教界人士培训、召开2次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及时办理宗教代表人士的提案议案3件,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自查得分:10分
六、继续做好自发迁居农民的堵源截流和已安置自发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认真落实自发迁居农民的管理责任,稳妥解决好自发迁居农民问题。加强城镇“三无”人员清遣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及时劝返新进自发迁居农民和土地承包协议到期人员,做好每季度情况报告工作。如当年流入的自迁农民在年内没有劝返的,本条不得分。(5分)
做好自发迁居农民的堵源截流工作以及自迁安置点的后期扶持项目调查、选项、论证、申报工作,争取资金110万元解决福田镇金龟村梅子箐组、布德镇把关河村回龙湾组、同德镇马拉所村三个安置点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安排区级资金10万元用于自发迁居安置点艾滋病防治工作。
自查得分:5分
七、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重点抓好学校、企业、社区、医疗单位相关人员民族政策培训和民族团结教育。严格按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标准,启动仁和区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争取2018年创建完成。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就业、法律等各方面服务和援助。及时排查并认真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和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众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若出现一次因工作不到位或不得力引起的5人以上(含5人)集体越级上访,本条不得分;若出现两次因工作不到位或不得力引起的5人以上(含5人)集体越级上访,取消目标考核资格。举办1期民族乡镇和民族工作任务较重乡镇的乡、村干部培训。(15分)
1.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在抓好已有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规范、巩固和提升基础上,今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将此项工作作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发展水平,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工作来推进。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仁和区整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2017-2020)》、《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方案》等文件,以指导全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全区整体创建工作已经展开。
2.加强民族事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教职人员慰问工作。争取到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春节慰问金20万元,慰问民族地区困难群众1000户。春节前,局领导职工一行,代表区民宗工委深入民族地区的23户困难群众、“9.19”特大灾害失去亲人的11户受灾群众、以及联系的4户贫困户家中,发放慰问金共计6.5万元。取得了“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及时排查并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热点、难点问题,答复协调处理岩神山普陀禅院程立忠反应的内部管理纠纷信访件。切实做好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筹集15万元资金解决民区涉稳矛盾,协助调解民族纠纷3起,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三是为符合条件的26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更改手续,出具民族证明29份,充分保障他们合法权益。四是举办1期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全区各乡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联席会组成单位相关人员、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计55人参加了培训。
自查得分:16分
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抓好民族地区法制宣传。配合相关部门狠抓民族地区禁毒整治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长期坚持禁毒、打击、教育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民族地区种、吸、贩毒漫延现象。(5 分)
一是认真制定《仁和区民宗局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理民族矛盾纠纷;做好民族地区禁毒防艾工作,专门安排区级两个5%民族资金10万元,积极与卫计局配合,对少数民族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检测。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学法计划,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寺观教堂管委会成员带头学法,带领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好学法用法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建寺观教堂法制宣传组,到重点寺观教堂和矛盾纠纷易发地巡回宣讲法律知识,宣讲面达到90%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坚持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加强寺观教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宗教场所至少设立宣传栏一个,并培养1至2名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兼职法制宣传员,协同管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抓好民族地区法制宣传。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狠抓民族地区禁毒整治工作,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制民族地区种、吸、贩毒蔓延现象。
自查得分:5分
九、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移风易俗树新风教育活动,加强铺张浪费、宴请收礼等不良现象综合治理,引导民族地区形成文明节俭新风气。(5 分)
继续抓好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攀纪发〔2014〕16号)文件精神传达落实,加强对局机关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严禁机关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并提醒身边的亲戚朋友树立新风尚,严禁铺张浪费。对民族地区进行了惩治“微腐败”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篇。组织五个民族乡镇纪委书记参加市民宗委召开的“民族地区惩治微腐败座谈会”,平地镇、啊喇乡作了交流发言,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
结合全区开展的“双四好”工程,推进“四好村”建设,抓好“四好支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民族地区移风易俗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铺张浪费、宴请收礼等不良现象综合治理,没出现民族地区因大操大办被市纪委通报的情况。
自查得分:5分
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17年民族地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5分)
2017年,仁和区投入资金310万, 建设平地镇辣子哨村、大龙潭乡大龙潭村、啊喇乡啊喇村、大田镇乌拉么村、布德镇老村子村5个幸福美丽新村。我局积极配合做好这5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
自查得分:5分
十一、按照《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攀民宗 〔2017〕16号)要求,每月按时上报至少1期信息、每季度上报至少1篇调研专报信息,全年上报信息12篇以上、调研专报信息4篇以上,并按时完成市民族宗教委办公室约稿信息,全年完成市民族宗教委下达的45分民族工作信息任务。(15分)
积极做好信息撰写工作。各股室通力协作,多措并举,努力撰写各类信息,确保每月上报1期以上信息,全年报送民族宗教工作信息81期,调研专报4篇,完成了约稿信息。
自查得分:15分
十二、全年完成并上报2篇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5 分)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开展调研课题征集工作,结合民族地区纪检监察、精准脱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重点来酝酿选题,确定调研课题5个,纳入区级重点调研课题的1个,完成调研报告5篇。
自查得分:6分
十三、按时完成市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5分)
一是积极参加市民宗委组织安排的各个会议及各项活动;二是按照安排,完成民族地区“无厕户”统计;三是配合市民宗委做好组织文体节目参加四川省第十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准备。
自查得分:5分
十四、工作亮点
一是做好重大任务目标及经济指标任务工作。通过积极申报,2017年下达我局的重大任务目标为牵头项目1项、参与项目14项,经济任务指标为争取资金任务614万、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000万。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局按照“年度有工作要点、季度有重点工作、月度有具体安排”的要求,将2017年重大任务、重点工作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做到目标细化、任务量化、责任硬化、进度时段化。争取资金任务614万元,现已完成62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69万元,市级资金254万元),完成任务数101%;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000万元,现已完成1102万元,完成任务数110.2%。
二是建设生态寺院,推进文明敬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精神,维护佛教正常秩序,助推环境保护,确保广大信众身心健康。制定了实施方案,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佛教活动场所实行文明敬香的通告》,通过横幅、寺院进口处安放《文明敬香公告》牌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文明敬香”的重要意义。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从2017年11月8日(农历九月二十日)开始,寺院全面实施免费供香,为信众免费赠取三支优质环保香。创建干净、卫生、绿色寺院,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三是建设宝灵寺宗教和谐统战示范点。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把开展基层统战工作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将统战工作示范创建与法律“七进”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相结合,按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八个要求为标准,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结合,开辟“民族团结专栏”,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与文明敬香相结合。创建干净、卫生、绿色寺院,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自查得分:1分。
合计得分:104分。
2018年目标任务
2018年是十九大以来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时期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谋划推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以宗教稳定、民族发展为工作中心,以确保稳定为基石,以促进发展为主线,敢于担当、善作善成,全力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稳定,推动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10分)。
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狠抓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
二、抓好民生工程(5分)。
实施民族地区水泥路或弹石路硬化9公里,解决民区群众出行难问题。
三、加大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力度,按期完成两资项目调查、选项、论证、申报等工作(15分)。
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力争资金650万元。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全区民族经济发展现状,确定主攻方向。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本级少数民族“两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好生产、生活上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时限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和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加强两资管理培训工作,严禁出现贪污、挪用、截留两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大力宣传贯彻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10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举办1期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召开2次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好寺观教堂的制度化建设,推进寺观教堂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扎实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非法传教、乱建小庙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治理;处理好宗教群体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界稳定;加快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扩建,改善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条件;扎实抓好寺观教堂安全工作,落实好安全责任制,指导、督促、监督寺观教堂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制度建设、应急预案等,做到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五、继续做好已安置自发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5分)
认真落实自发迁居农民的管理责任,稳妥解决好自发迁居农民问题。加强已安置自发迁居农民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
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15分)
1、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严格按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标准,推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2018年通过验收,创建成功。(10分)
2、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就业、法律等各方面服务和援助。及时排查并认真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和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众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5分)
七、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贫困户贫困村按计划脱贫(10分)。
准确把握我区扶贫攻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民族地区的区情,针对民族地区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的实际情况,紧密配合农牧、移民扶贫、交通等部门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精准实施“八大工程”,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确保今年脱贫摘帽。
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抓好民区法制宣传(5分)。
配合相关部门狠抓民族地区禁毒整治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长期坚持禁毒、打击、教育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民区种、吸、贩毒漫延现象。
九、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移风易俗树新风教育活动,加强铺张浪费、宴请收礼等不良现象综合治理,引导民族地区形成文明节俭新风气。(5 分)
十、按照《攀枝花市民族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攀民宗〔2005〕14号)的要求,每个月至少上报4期信息,完成市民宗委下达的民族工作信息任务。(10分)
十一、完成并上报2篇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5分)
十二、按时完成市民宗委交办的其它工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