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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管委会各股室、发展区各企业: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攀府发〔2018〕3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园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一)普查目的。全面调查园区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现状及各生产要素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社会公众安居择业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意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认真搞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全面掌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及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全园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普查时点时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五)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强化普查员选聘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设备及普查物资准备工作。2019年10月前,完成普查登记、审核及资料整理工作,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工作。2020年底前,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资料收集、经济普查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为统筹推进园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发展区管委会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园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委会经济发展股,牵头组织实施园区经济普查工作。各成员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各部门组织实施辖内经济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普查经费保障

结合辖区普查对象的数量、工作难易程度和物价水平,财政部所要落实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位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细则,认真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对普查各阶段环节工作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强化普查事前事中质量控制,以普查工作高质量确保普查数据高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协调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三)落实普查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发展区管委会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重大任务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力量,强化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各股室、各企业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方式开展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五)注重宣传引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普查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栏及新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落实普查人员。要及时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PDA操作员)和普查区电子地图绘制专业技术人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普查队伍业务素质,稳定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七)做好成果应用。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依法发布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的普查数据。积极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