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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弃土场项目、土地整理项目:
为扎实做好2018年橄榄坪园、迤资园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开展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仁安办〔2018〕18号)精神,针对全年发展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并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集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发展区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邓杰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尹平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梅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磊 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 寸泽坤、赵卫、许明光、谭世春、崔含飞、张春荣、倪杨、何弟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由倪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整治范围
橄榄坪园、迤资园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弃土场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
五、整治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发展区内物流运输车辆、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电气消防、冶金工贸(尤其是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类企业)、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要求、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2、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针对发展区内物流运输、商砼企业和弃土场项目、土地整理项目较多,突出检查发展区内客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原材料运输车、摩托车以及商砼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落实车辆“一日三查”制度情况,禁止所有运输车辆“带病运行”和“过期运行”;
3、 重点整治发展区内在建企业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检查治理;
4、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完善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风尘防爆“十个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
六、时间安排
发展区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7日,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研判部署,拟订实施意见,宣传动员;
2、第二阶段(5月1日至11月底):各相关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发展区管委会将采取全覆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督促各入园企业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7日):发展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发展区管委会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排查的内容和要求、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
2、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3、严格结果运行。此次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发展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凡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如因工作不务实、排查不深入、督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罚和问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不下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