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生产经营企业、在建企业、土地整理项目、弃土场项目:
为深入推行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长效开展,加快推进橄榄坪园、迤资园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仁府〔2018〕61号)精神,结合南山发展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南山发展区辖区内相关企业要紧密配合,联防联控,通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遏制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强力推进南山发展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进程,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管控指标任务,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
三、组织保障
成立南山发展区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杰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尹 平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 梅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 磊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许明光 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崔含飞 服务中心经济发展部主任
谭世春 管委会财政所所长
赵 卫 服务中心工程部主任
张春荣 服务中心工股部副主任
倪 杨 服务中心工股部副主任
何弟佼 服务中心工程部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卫同志兼任,张春荣同志负责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迤资园的环境污染整治管理工作,倪杨同志负责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的环境污染整治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1.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确保发展区内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无组织排放。力争统筹企业全年生产安排,制定错峰生产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
2.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加强对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钢工业有限公司、攀枝花火凤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督促上述企业按照环评许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强化园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的监管,协助实施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环保设施不能稳定正常运行的企业实行限产等强制性措施。
3.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规范整治工业堆场。按照“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规范各类工业原料和固废堆场,积极协助开展工业企业原辅料场面源扬尘综合治理,以富邦公司堆场为重点,逐步推进发展区内工业企业的原辅料场的全封闭式治理。对忠恒工贸、瑞钢公司、工联商砼、瑞正商砼、宏基商砼等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协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整治行动,协助查处施工扬尘违法行为,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运输车辆在拉运时必须加装盖板或篷布,遮盖密实,并强化对运输车辆道路抛洒扬尘进行检查;弃土场、土地整理项目等要按照规定摊铺、碾压程序施工,做好防水排水处理,确保场地排水畅通,对作业面和边坡进行洒水、绿化等降尘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