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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扎实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李天才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应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春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福斌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钱丽梅  办公室主任

        李禺彤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股长

        杨禄金  民族经济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钱丽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组织协调、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巩固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开创全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

李天才同志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杨应忠同志负责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杨禄金为具体责任人;

王春云同志负责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李禺彤为具体责任人;

彭福斌同志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钱丽梅为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