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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8 年实施方案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5-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仁人社〔201817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和区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区2018 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18 年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着力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精准识别、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2018 年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50 人,转移就业规模达500 人以上,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200 人以上。(以市局下达目标任务数为准)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全面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就业扶贫培训、创业扶持、异地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九条措施”。将就业扶贫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细化到各乡镇,帮助更多贫困户通过就业实现就业脱贫。继续抓好全区就业扶贫面上工作,着力推进全区就业扶贫攻坚,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县(区)财政也要加大就业扶贫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进度安排:11 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完善“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移民局、各乡镇)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与国办扶贫系统数据的比对复核工作,做实全区贫困劳动力统计数据。依托“一库五名单”,重点针对2018 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制定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跟踪服务。进度安排:5 月底前完成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精准识别。

(三)组织技能培训“扶贫专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攀人社发〔2017539 号)文件要求,开展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品牌培训。结合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努力配合攀枝花市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的发展要求,开展以多种专业为主的免费职业技能“扶贫专班”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50 /人·天的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进度安排:11 月底前完成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四)依托产业发展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牧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旅游局、各乡镇)结合攀枝花市当前城市转型升级,打造“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城市品牌,依托我区阳光康养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生态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发挥其对贫困劳动者的扶持、组织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积极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每年至少集中举办2 次;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乡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加强就业扶贫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贫困村就业扶贫工作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增收。

进度安排:11 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五)大力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移民局、区经信局、园区管委会)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贫困村试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探索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全区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试点,力争全年新建就业扶贫车间1 个,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进度安排:11 月底前完成任务。

(六)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各乡镇)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从财政支持、融资信贷、创业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农村贫困人员解放思想,紧跟当前社会发展的大潮流,通过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贫困家庭小额借款等工作,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增加就业岗位,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对确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后续跟踪等一条龙服务,以创业带动就业。并通过贫困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小额借款)、专家结对帮扶等帮扶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按照市级统一政策,对贫困劳动力创业的(含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1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小微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个人借款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 万元的小额借款。

进度安排:11 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七)开发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进一步整合全区资源和资金,在2018 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不少于5 个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看护孤寡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活用于社会治安协管、护林绿化、乡村道路维护、地质灾害监测、乡村保洁、劳动保障协理、村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坚持救急难的原则,优先用于安排大龄、残疾人及其他家庭的劳动力。

进度安排:11 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八)巩固就业扶贫成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017 年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继续实施就业扶贫政策扶持,实行“脱贫不脱政策”,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稳定就业脱贫。

进度安排:10 月底前赴已脱贫贫困村进行就业扶贫专项督导。

三、资金筹措

2018 年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对应资金用于就业扶贫政策兑现和工作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为推动2018 年全区整体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区人社局把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作为人社系统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坚持优先部署、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形成系统内部强大合力;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及各乡镇研究解决就业扶贫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规定用于就业创业扶贫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等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审计监督,坚决查处挪用、裁留和贪污资金行为。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应加强就业扶贫工作专项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按月报送各类就业扶贫工作信息、动态、简报等。对各乡镇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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