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仁和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7-12-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有关单位:
经仁和区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仁和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仁和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仁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仁和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12月7日
仁和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在引领全区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与我区经济实力的总体水平极不相称,不仅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而且与成都周边地区相比也有较大差距,存在大批的科技型企业亟待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十三五” 是仁和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快速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启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对促进我区企业创新主体发展壮大,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仁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培育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为加快仁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发展目标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培育,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每年重点培育高新技术后备企业3-5家,力争“十三五”末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达到10家以上。
四、培育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主营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60%以上;
(三)企业在近2至3年内有望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5%以上;
(五)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培育方法措施
(一)着力调研规划。建立常态性的工作调研制度,对辖区企业开展系统的摸底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科技需求。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范围、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投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企业管理及成长性)为核心内容,分类建立细化到企业的年度高企存量、计划申报认定企业工作台帐。同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目标制订好年度培育计划和工作方案,通过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存量。要对照企业在六大要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个性化的分类指导,以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项目扶持。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扶持引导作用,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引领带动其深入开展自主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投入和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认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
(三)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按(攀仁府办〔2016〕80号文)给予资金奖励。积极组织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参与省内外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开展不同层次的产学研合作。
(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提升企业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基础。
(五)加强企业培训。大力开展对科技型企业的培训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培训服务。重点在高企相关政策的解读、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与保护等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六)鼓励中介服务。着力引进和培育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管理规划、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科技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能。科技部门要充分的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及时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加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管理,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和组织人社等部门,在资金保障、税收优惠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形成合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提供保障。
(二)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要整合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等方面资金,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的支持,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常态化的财政投入机制。
(三)监督检查。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目标,强化任务分解,完善考核机制。区目标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每年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情况。
仁和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的建设,提高我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管理能力,推进自主创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仁和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全过程,推动企业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培育目标
为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自主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从2017年起,由区科知局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每年选择确定2—3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
(二)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四)企业拥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或6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专利总和不低于10项。
(五)企业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近两年内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扶持措施
(一)在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建立“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二)为企业聘请知识产权顾问,对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运用、专利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指导培育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对培育企业开展的专利维权活动予以重点支持。
(四)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对培育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成功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发挥示范作用。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培育企业参加省知识产权企业推进计划和战略推进计划,优先推荐培育企业参加各级专利奖评选以及专利成果产业化项目。
五、通过培育应达到的目标
(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二)企业能较好地利用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加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发挥专利技术在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中的优化作用。
(三)企业知识产权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不断开发形成更多自主专利技术,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能力较强。
(四)企业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企业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了自身发展。
(六)企业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纳入经营管理全过程,使用专利技术的产品在企业全部产品中占主导地位。
(七)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建立起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专利信息数据库。
(八)企业能积极应对国内外专利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申报原则,直接向区科知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一)仁和区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
(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三)专利证书及其他辅助材料。
七、组织认定
(一)区科知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后,下达批准文件,向被确定培育企业颁发“仁和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牌匾。
(二)区科知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研究下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资金额度。
八、组织管理及考核
(一)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二)区科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区科知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区科知局每二年组织一次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考核,连续考核二次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合格的,认定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由区科知局发给“仁和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匾牌。
仁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落实《仁和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在重点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为核心,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为重点,着眼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以企业知识产权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为抓手,以提升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有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创新型仁和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初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模式和运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与标准贯彻工作的衔接,形成层次分明、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咨询服务机构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形成职责明晰、合力推进的常态化企业标准贯彻和认证机制。
(二)培育一批达标企业。重点培育2-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企业纳入试点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三)引入一批辅导机构。重点培育引入1-2家咨询辅导机构,为标准贯彻工作搭建好服务平台。
(四)培养一批专门人才。重点针对政府部门、咨询辅导机构和企业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培养3-5名管理及咨询辅导人员,3名以上企业内审人员。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实施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配套、项目支持、专家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各类知识产权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使贯彻标准的工作成为企业自主、自愿行为。
(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结合我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既做好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统一目标要求、统一进度安排,形成全区一盘棋,又综合考虑不同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特点和差异,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提供个性化指导和服务。
(三)广泛参与,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通过试点工作,大力宣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广泛动员有一定基础条件、知识产权工作积极性高的企业关注和参与试点工作。着重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目标对象,开展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试点工作。
(四)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在科学设定可测量目标,加强目标管理的同时,突出标准化、程序化过程管理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通过检查、交流、意见反馈等方式,定期对照目标调整工作措施,实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统一。
四、组织领导
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科技和知识产权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科知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局、区文广新局、区南管委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科知局,统筹协调全区试点工作,主要职责: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进展;重点指导试点工作;规范咨询服务机构的引入、报备工作;开展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建立由企业分管领导负责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内管人员开展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区科知局负责按照试点工作总体部署,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结合经信、财政、市场监管、文广新、南管委等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统筹兼顾,集成资源。在企业遴选、指导检查、总结认证等重点环节,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加强信息沟通。
二是强化政策导向。区科知局对试点企业在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立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企业知识产权标准的贯彻工作纳入项目立项、资质认定等专项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区科知局通过微信平台、座谈交流、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宣讲和经验推广活动,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社会氛围,聚集起各方力量。
(二)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遴选辅导机构。区科知局遴选和引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彻工作咨询辅导机构,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标准,实现机构与企业一对一的辅导服务,实施服务质量的跟踪管理。
二是制定辅导方案。辅导机构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企业性质、规模及知识产权管理现状、需求等情况,拟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咨询辅导方案,为开展咨询辅导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辅导机构为咨询辅导人员创造参加培训和取得资质的条件,督促、检查咨询辅导人员开展工作,适时向指导小组报告服务对象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开展全程服务。辅导机构严格对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阶段各项指标要求,全程参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工作,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全方位的服务。
(三)全员共同参与,落实目标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企业试点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组织本单位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试点企业对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各项指标,摸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底数,查找问题和差距,严格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阶段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强化保障。区科知局对辅导机构和参与企业知识管理标准推行的试点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是创新方法。试点企业强化合作意识,依靠政府部门和咨询辅导机构,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我区企业知识产权标准贯彻工作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六、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期限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
(一)调研阶段(2017年7月—12月)
1. 在调研企业,并与企业沟通的基础上,确定试点企业,印发《仁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任务目标及工作要求,确定咨询辅导机构和试点企业,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2. 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咨询辅导机构开展工作调研,并针对试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宣传和培训。
3. 咨询辅导机构及试点企业分别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试点工作指导小组。
(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12月)
1. 编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试点企业对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结合企业经营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和管理规范体系文件框架,绘制知识产权资源管理、运行控制、检查分析和持续改进等活动相关工作流程图,编制知识产权手册、制定程序文件,建立一套覆盖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等各个环节且全程可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 开展内部运行和实施评审。试点企业对全体员工进行规范流程培训,启动内部运行程序,审验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运行的有效性。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开展自查自评及认证申报工作。试点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对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行自查自评,并起草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和认证申请材料。
实施阶段的工作由咨询辅导机构协助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对企业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评审阶段(2019年1月—6月)
1. 评审认定。组织认定机构听取企业工作汇报,根据评审认定相关程序对每个试点企业开展评审认定工作。
2. 分析总结。总结试点工作主要成效、经验做法,查找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仁和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和落实《仁和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建立一支素质优、业务强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满足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想
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和落实《仁和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以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为目标,以领导干部、科技型企业负责人为培训重点,不断拓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层次,构建并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着力培养知识产权实用型人才和专家型人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为本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一)加强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重点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国际规则,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等内容开展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干部对知识产权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认知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加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培训
以企业负责人为培训主体,重点讲授知识产权与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企业专利战略、新《专利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信息利用等内容,增强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依靠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培训
突出讲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我国、、等主要知识产权的基本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及,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培训
主要围绕专利挖掘实务、现有技术检索技巧、专利文献阅读技巧、专利分级、发明点检索技巧、专利布局等内容进行。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专利挖掘的具体流程、增强专利挖掘、专利布局、技术交底和专利申请文件处理能力,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专利申请。
(五)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普及培训
利用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专利活动周、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对在校学生及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增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三、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针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和应掌握的知识,集中安排授课时连续授课。
(二)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组织培训对象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并组织现场实地教学,提高感性认识。
(三)远程教育。组织培训对象注册参加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通过四川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攀枝花分站开展知识产权网络培训。
三、培训安排
2018—2019年,计划用两年时间开展此项工作,拟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1期,企业负责人培训班1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培训班1期,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培训培训班2期,青少年培训班2期。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培训投入。由区科知局牵头,组织、人社、经信、教体、党校、南管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培训经费从科技计划经费中设立“知识产权培训专项”予以列支。
(二)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模式。区科知局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社会培训机构做好工作联系,拓宽培训工作渠道,大胆尝试和努力探索实用、高效的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和模式。
(三)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实效。区科知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项目的管理,做好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调查,认真设计培训课程,精心挑选授课教师,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攀枝花市仁和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