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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责任股室: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3862354

●法律(文件)依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30号)。

●救助对象:具有攀枝花市仁和区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办理业务需提交资料:

1.孤儿监护人填写《四川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

2.孤儿身份证、户口本。

3.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4.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注销页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

5.孤儿出生证明。

6.孤儿社保卡复印件

●救助程序:

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初审—乡镇(街道)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负责人会审—区民政局审核、与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市民政局复审—省民政厅审定—区民政局备案,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直发

●救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