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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合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20-07-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合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安排,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济合作局党组及原投资促进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20年3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意见。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6个问题,区经济合作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定的政治自觉、严明的工作责任、严肃的整改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各项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主动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巡察区经济合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2020〕22号)精神,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长效管理、“三争三比”活动等紧密结合,切实把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中来,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经合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的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余党组成员按分工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负领导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清单,切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 8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反馈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制定了《仁和区经济合作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流于形式。

  原因分析:由于我局属于经济部门,日常以业务工作为主,导致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出台2020年度学习意见,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1次、党组会8次、局长办公会6次,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重要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不到位。

  原因分析:对于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我局仅进行了简单的传达和学习,没有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如何贯彻的讨论,导致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没有在工作中得到较好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在局长办公会、职工会上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重要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上半年学习传达了区委“四大会战”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区委十一届九次党代会精神、区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疫情重要指示精神等重要文件及精神。二是在局长办公会、职工会上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如何贯彻的讨论。在每次会议中,各业务部室就近期开展的项目通报情况,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一点评。为下阶段项目的进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不细。

  原因分析: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不够严谨,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按上级要求制定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二是将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活动落实到每一次学习活动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活动,激发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学以致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已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

  (4)局党支部组织学习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

  原因分析: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计划执行后,学习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3月24日局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召开专题学习会,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力量。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党组领导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三重一大”事项没有提交党组会审议,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

  原因分析:原“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内容制定不够全面,局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导致党组功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正式发文。二是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纳入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审议范围。2020年2月13日7项重要制度经党组会审议通过。2020上半年我局党组研究制定并发文的制度有:《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办公(商务接待)用品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开会时局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的人事安排及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审议。四是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记录规范。

  (2)党组文件签发不规范,党组书记角色转换慢。

  (3)党组书记角色定位不准。

  针对“党组文件签发不规范,党组书记角色转换慢,党组书记定位不准”问题整改。

  原因分析:党组书记没严格按照党务工作条例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明确党组书记的职责和定位。二是4月17日召开党务工作专题学习会,加强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规范党组文件签发程序和文件格式。

  (4)按《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较少。

  原因分析:局长办公会召开相对随意,会议记录缺失,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迄今已召开6次局长办公会。

  (5)班子间合力不够,相互补位不足。

  原因分析:班子间凝聚力不够,团队意识,大局意识有待加强。业务各自为政,信息交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杨智文、戴婉璐,分管领导贾金刚、陈文府开展了1季度交心谈心,促进班子成员间沟通、交流,培养团队意识、大局意识。二是通过协同办公平台、例会、微信工作群等对各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达到共享,让分管领导和职工都知道项目进展情况,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每位参会的同志在会后将准确的会议内容发布在我局的微信工作群内,使整个部门对当前各项工作的政策、进展均有所了解。对外出招商的同志要求,及时撰写招商专报。同时在工作群发项目的选址、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投资商的企业简介等信息,以便形成一二三产业互动,信息共享。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3.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未严格执行党组会决议,组织观念不强”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部分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化,党组书记没有及时起到引领、监督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2月6日重新制定我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开展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是重要会议邀请派驻我局的纪检组长参加,有效督导政治纪律和规矩。3月18日我局的巡察反馈意见会,3月3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邀请派驻我局的纪检组同志参加。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在安排此项工作时,用人不当,导致非党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2月12日在第3次党组会上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初重要部署,安排党员负责具体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工作方案,并已报送1、2季度研判报告。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招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

  原因分析:对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仅是简单的传达、学习,没有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研讨。

  整改情况:学习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在6次局长办公会上具体研究怎样结合招商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2)牵头重大项目欠进度。

  针对 “项目签约多,到位资金少”和“牵头重大项目欠进度”的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环境疲软、导致企业发展受限。我们只能努力营造更好的环境,提升我区对投资企业的匈牙利。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其中贾金刚负责一产招商企业,杨智文、陈文府负责二产招商企业,戴婉璐负责三产招商企业。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加快招商项目前期大讨论,重点解决规划滞后、土地征迁、民事纠纷等问题。三是实行项目分管领导包干到底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一线推进、快速反应、定期通报、调度例会、考核表彰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四是积极帮助企业、银行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研究制定保障企业资金链的办法,推进企业融资,确保企业资金周转正常。

  2020年1-5月招商引资总到位资金71.74亿元,完成任务进度45.59%,超目标进度3.92%,其中国内省外到位资金为30.86亿元,完成任务进度46.06%,超目标进度4.39%;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25.96亿元,完成任务进度47.2%,超进度5.53%。新签约项目34个,协议金额245.26亿元。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责任落实虚化”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局党组要及时传达、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要带头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议程。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首要责任。二是2月24日制定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在局党组会上认领清单,杜绝出现工作“只挂帅、不出征”问题。三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学习,指导监督党务工作者日常工作,规范党组发文程序和格式。四是2020年度开始所有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主体责任清单、提醒书等均已在协同办公平台发文,并上传至纪检监察监督平台。在实际中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年度工作计划、清单等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2)个别班子成员监督检查较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原因分析:个别的班子成员因为业务工作繁忙,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自己分管的部室,导致“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汇报制度,6月15日已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4月17 日已进行1次。二是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下属部室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管、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部室长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已进行1次。同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每月1次,已进行5次。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7.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管理监督“宽松软”

  (1)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作风检查有“好人主义”现象。

  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不到位,把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度当成两回事,导致把制度当摆设的而执行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在教育和制度上抓严抓实,打好“预防针”。重新梳理制定机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强通报式警醒教育,在每周例行工作会上,对上一周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通报。被通报者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三是在管理和执行上,分管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纪律制度落实。杜绝作风检查有“好人主义”现象的发生。全年已作风检查5次。

  (2)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不到位,把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度当成两回事,导致把制度当摆设的而执行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需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请假。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攀仁委办〔2016〕47号)文件规定。局综合室负责收集整理请假条等批示文件,以备统计、检查。二是制订《仁和区经济合作局请销假制度》,明确休假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由专人负责建立全局职工年休假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按相关制度对年休假等信息进行公示,大家共同监督。三是规范财经纪律,请销假手续不全者,财务票据审核时一律不予通过,不报账。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8.形式主义时有发生,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走形式,内容照抄照搬。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提高局领导的思想认识,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部门中的各种表现,剖析查找自身在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2月24日严格按《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攀仁委〔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我局党风廉政2020年度工作计划。

  (2)制作文件应付检查。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缺失,造成制作文件应付检查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按要求留存工作资料和档案。避免出现为了应付检查而制作相关文件现象。二是研究公文撰写、审核、签发等流程,2月6日制定印发了我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由部室长、分管领导逐级对公文制作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公文发文程序,做好相应的公文发文登记,杜绝“发文不严肃,重号较多”此类现象发生。

  (3)发文不严肃,重号较多。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缺失,造成发文不严肃,重号较多。

  整改情况:4月24日由分管领导戴婉璐副局长对局综合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提醒谈话,明确相应责任,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

  (4)个别领导有“官本位”思想,服务企业有差距。

  原因分析:个别领导联系群众不够深入,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理论素养,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利用电话、微信、座谈会等加强企业联系,切实解决企业当前需要提供的帮助和政策指引。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9.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到位

  (1)存在多报销差旅费补助。

  (2)存在重复报销误餐补助情况。

  (3)本地商务接待住宿费标准不一。

  针对“存在多报销差旅费补助存在、重复报销误餐补助情况、本地商务接待住宿费标准不一”的问题整改。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松散,局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商务接待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做到“三公”经费开支合规、合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完善财务支出手续。严格遵守仁和区商务接待相关标准。三是局财务核实反馈报告中多报销的差旅费、误餐补助,当事人石宗明等已足额退还。分管领导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月11日第4次局长办公会上,对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支付等提出明确安排和要求。财务管理水平对单位的运行保障,提质增效作用很关键。要求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学习现有政策,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从提高管理能力、按章办事、规范及时入手,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财务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10.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商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

  原因分析:商务接待管理不严格,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现行省市区财务规定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知相关规定和程序。二是参照市级、区级部门商务接待相关规定,以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重新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力求做到既能规范商务接待流程和标准,又能简化审批、报销流程。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财务的教育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群众监督,加强对经办人员自身道德修养、廉洁自律教育。

  (2)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松散,机关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做好会计账目处理。分管财务的领导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督导,定期对单位财务进行自查。今年已对单位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自查1次。

  (3)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情况。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松散,机关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公务支付超过1000元就必须转账的财经规定。执行使用公务卡制度,凡公务卡结算目录上的项目均使用公务卡,不得现金支付。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经自查2020年1至5月,我局已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情况。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11.项目建设跟踪不到位,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

  原因分析:领导对项目建设等情况了解不全面,责任心不强,导致资金拨付时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针对“15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停留在共管账户上未收回”问题,一是2019年11月18日,我局配合仁和区人民法院向四川汇智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通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文书送达。2019年11月25日,为确保1500万产业引导资金安全,仁和区人民政府已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共计1610万元。二是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做好风险防控,有效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党组会有非党组成员参与议题表决。

  原因分析: 局党组没有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学习,认真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廉政制度》等,系统地进行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已集中学习2次。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已完善局党组议事制度,规范党组会议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做到重要情况在领导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组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

  (2)会前酝酿沟通不够,议题议而不决。

  原因分析:局党组没有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末位表态制,到位党组成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非党组成员不能参与议题表决。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13.非党人员负责党内事务,选人用人不规范

  原因分析:党员人数过少,导致党务工作由非党人员负责。

  整改情况:我局党支部已在2019、2020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人(李燕君、李雁彬、贾金刚、谢永春),邱兵同志2019年12月30日已正式成为预备党员。对原非党员从事党务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进行调整。今后继续规范党务工作,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验证资料:1、入党积极分子证明。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14.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1)党建工作计划未经局党组会研究,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弱化。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2月12日经党组会研究,制定2020党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

  (2)未定期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组织教育活动。加强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避免“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提高宗旨意识。三是局党组书记3月11日已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1次。

  (3)党支部支委未及时选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经报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组织部批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6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书记的选举。陈文府同志全票通过当选我局支部书记。二是通过抓学习、抓制度,不断提高党支部自身素质建设,积极组织党务工作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培训,提高党务工作同志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解决党支部党务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阵地堡垒作用。三是局党组强化督促检查。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等,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支部党建主体责任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抓党建、促发展”的责任意识,统筹各类要素,找准突破口和契合点,围绕中心、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大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党组织力量薄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领导责任意识不强。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意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先锋模范作用。陈文府作为分管领导担任局支部书记,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领导责任意识。二是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吸纳优秀分子入党,切实增加党员数量和质量。已新发展4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已正式成为预备党员。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改进和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法和活动内容。树立正确思想,将精力要放在党建工作上,主动为之,杜绝被动应付的思想。

  (5)支部党建基础工作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党建知识的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坚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建工作部署,自觉增强执行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应尽职责,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自觉强化党建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三是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上级部署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每半年领导干部至少讲一次党课,3月24日已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截至5月底已开1次党员大会(1季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区分职工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业务工作会议,杜绝用业务会议代替党内活动,规范“三会一课”相关内容。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领导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生活

  

原因分析:局党组没有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2020年上半年党内生活已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今后也要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6.制度建设滞后,制度更新较慢,局党组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

  (1)用机构改革前制度代替现行制度。

  (2)制度没有制定日期和执行日期。

  (3)制度未及时更新完善。

  (4)个别制度制定不严谨。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松散,制度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心,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二是对局内部所有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严格校核,对没有的制度进行增加,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三是所有内部管理制度1月13日上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发文。2020年2月6日我局制定并发文的制度有:《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办公(商务接待)用品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

  通过本次巡察我局进行了自查自纠,还发现工作作风不实等现象,如:有的分管领导由于经常出差,造成分管部室工作滞后;个别工作人员不及时处理协同办公平台文件。

  原因分析:个别领导、职工对工作的责任心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分工,对阶段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特别是出差前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推动和落实,确保时效。二是由局综合室加强对协同办公平台处理文件管理和督促,确保文件当日签收,尽快办理。上半年还没有出现因为公文签署处理不及时而造成工作遗漏、延后现象。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执行力度,着力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很多措施还需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推进和长期坚持。下阶段,区经合局将继续按照市委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党支部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切实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实“三争三比”活动,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规范组织生活,提升服务能力,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后续整改。主动扛起管党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实“一岗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好转,激励区经合干部拼搏赶超,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2900307;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71号4楼;电子邮箱pzhrhjjhzj@163.com。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合作局党组

    2020年7月15日

审核: 仁和区经济合作局   责任编辑: 区经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