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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关于印发《仁和区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乡镇人民政府水管单位,大竹河水库管理局,局属各股室、事业单位:

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仁和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攀仁安办〔201973号)、《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水发〔2019310号)、《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攀水发〔20207号),结合区水利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仁和区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2020年16

仁和区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钒钛高新区德铭化工“8·11”中毒事故和中铁十四局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部“11·23”较大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8·11”、“11·23”事故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区水利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水利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涉水企事业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在全区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坚决整治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范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力防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水利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的环境。  

二、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其中: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110日),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20111日至2020310日),自查自纠,深入检查,集中整治;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0311331),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形成长效机制。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水利行业,尤其要将事故风险较大、历次检查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已成和在建水利工程作为此次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重点。

四、排查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改。各单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隐患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二)抽查。区水利局成立四个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

(三)巩固提高。各单位、区水利局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专项督查,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和成果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放松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不强、作风不实,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等。

(二)专业领域整治重点

专业领域整治应突出水利行业各专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针对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和“两会”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水利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建和已成水利工程安全巡查、监测情况;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五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推动情况;历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塘库运行管理、农村供水安全管理、河道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机关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等方面。

1.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节水等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2.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整治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高位蓄水等。

3.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等。

4.农村供水工程:重点检查是否按规程进行水处理以及消毒,是否开展定期水质检测并进行公示,制水车间环境卫生情况以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应急供水保障措施、值班值守、警示牌设置、药品存放情况、卫生许可证办理情况以及有无制水、自检记录等。

5.河道管理:针对河道清障和维护以及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河道采砂管理到位和落实情况。

6.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水利部门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电器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7. 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启用使用情况。重点整治水 利行业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未启用或未按要求使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其他专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六、检查组

区水利局成立四个集中整治工作检查组。

1、在建水利工程检查组:由建设站、质量监督站负责。

2、塘库蓄水及农村供水工程检查组:由水利水电管理总站负责。

3、河道管理检查组:河湖管理股牵头,防汛办、河长办配合。

4、消防安全检查组:局办公室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区水利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仁和区水利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建档并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

(二)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严防走过场式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信息统计报送。

区水利局各检查组在每个月2号前报送上个月有关情况至局安办。各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一并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区水利局安办。

联系人:吴韵诗,电话:290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