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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搞好党内民主监督,特作如下规定: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和内容
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准则》规定的各项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当前应特别强调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必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二)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权利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三)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忠于职守,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官僚主义。
(四)必须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五)必须坚持职业准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永保共产党人的本色。
(七)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己任,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途径
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对党员、党员之间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任何一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其主要途径是:
(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二)按时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也可吸收部分党员、干部参加,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
(三)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考核鉴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前,要按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全面作出鉴定,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和奖惩。
(四)党支部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三、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一)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和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组织的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
(四)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把党内民主监督与党的自身建设、民主与法治建设、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