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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议事决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党组任务

局党组是仁和区委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区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指导总支、支部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局同志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交待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局党组成员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三)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用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重大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