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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区南山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3-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仁和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为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发展区管委会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杰 发展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尹 平 发展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张 梅 发展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许明光 发展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崔含飞 发展区服务中心经济发展部主任
谭世春 发展区管委会财政所所长
赵 卫 发展区服务中心工程部主任
寸泽坤 发展区迤资工作组负责人
倪 杨 发展区服务中心工程部副主任
何弟佼 发展区服务中心工程部工作人员
阿的尔布 发展区服务中心工程部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由赵卫同志担任,寸泽坤同志负责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迤资园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管理工作,倪杨同志负责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大棚房的摸底、调查、统计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相关规定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对企业用地情况开展自查清理,摸清企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
(二)坚决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督促进行整治整改。
(三)严格执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好相关执法工作。
(四)尽快复耕。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
(五)构建机制。园区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用地管理。
三、工作步骤
南山管委会要及早部署,统一思想、下定决心,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一)排查清理阶段(3月10日前完成)
(二)查处整治阶段(3月15日前)
1.依法依规整治整改。3月10日前,根据国家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整治政策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要求,根据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组织查处整改工作。
2.上报整治情况。3月30日前,查处纠正情况、专项行动阶段性整治情况报告(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及阶段性,整治结果),经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仁和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实地督导检查。管委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重点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工作不到位的环节进行清理整治,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行先期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整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将园区大棚房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管委会根据辖区治理情况,及时协调配合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查处各种违法用地问题。
(五)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