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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盛石墨碳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研发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4-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凯盛石墨碳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成都浚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凯盛石墨碳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研发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我局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

研发中心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中坝村山背后社,交通便利,具备良好的水、电等公用设施供应条件,建设条件良好。

项目占地面积约3.38hm2,主要由综合研发中心、值班宿舍、公辅设施、道路及绿化几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11995万元,计划全部通过自筹解决,其中土建投资2265万元、设备费7080万元、安装工程688万元、其它投资762万元。项目于20177月开工, 20187月建成,建设工期12个月。

本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及公辅设施、绿化区两部分组成,均为永久占地。根据项目可研资料,本项目土石方工程主要集中于场地的平整,建筑物的基坑开挖及回填,由此计算本项目建设期挖方量为6.67m3,回填6.67m3,无渣场。

水保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8年,设计深度为可研设计深度。

二、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8hm2,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38hm2

(三) 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26.36万元。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6.36万元。主体设计已计列的投资105.20万元,新增水保投资21.16万元。新增水保投资包括:工程措施1.49万元,临时费用0.69万元,独立费用11.04万元,基本预备费3.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39万元。

三、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核实的批复金额,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4.39万元。

(三) 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督检查。

(四) 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制定监测实施方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监测质量。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主动接受属地政府水土保持工作检查。

(五) 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 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七)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据水土保持法规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