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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4-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设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不得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材料

1.攀枝花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攀枝花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对象灵活就业并进行了就业登记的,由个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未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直接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2.街道、乡镇审核汇总后向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

3.县(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核实并公示、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县(区)财政部门复核;

4.县(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其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资金划入个人银行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咨询方式

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县(区)就业局或咨询12333

投诉监督

333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