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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民生,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联合惩戒,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川发改信用〔2019〕31 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附件:
1.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攀发改 〔2019〕63 号)
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川发改信用〔2019〕31 号))
3.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案例表
附件3.xlsx .附件1、附件2.pdf 1.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