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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仁和区农牧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3-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局属各部门: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按照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要求,区农牧局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和 “两会”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现将《仁和区农牧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仁和区农牧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牧局

                           2019年1月2日

 

附件:

仁和区农牧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仁和区农牧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对象

检查全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养殖场、屠宰场、农资市场。

三、整治内容

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监督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审定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检查农业生产记录和农产品检测制度落实情况,查处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违法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行为。

种植业:重点检查蔬菜、水果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畜牧业:重点查处饲料、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合物的行为。

渔业:重点查处水产养殖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等禁用药物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局属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请局属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安排部署、措施、进展、效果、报表等),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或区农牧局QQ群报送至区农牧局绿办蒋廷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