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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9-0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

 

攀仁残〔2018〕32号                                           签发人:蒋加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免工作的

通 知

 

全区各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为规范各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6〕1号)规定和《攀枝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攀财综〔2016〕14号)文件,为全面落实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现对我区各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仁和区行政区域内2018年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办理需提供的资料

各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减免工作,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单位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2017年12月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报有残疾人工资页,请在残疾人工资名单下划红线,单位盖鲜章)。

(四)社保个人账户对账单(在区社保局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并加盖单位和社保局鲜章)。

三、办理时间、地点

从2018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未办理的按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处理。

办理地址: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原文化馆5楼劳动就业服务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办理。具体事宜联系人:商燕,联系电话:2811939。

 

 

 

 

 

 

 

 

 

 

 

 

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2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