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12-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大田镇:
根据攀民宗〔2018〕51号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容,现下达仁和区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请按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定《两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责任合同书》(见附件2),合同一式两份,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返回区民宗局。
二、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民宗局审核后,按照两资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实施。
三、严格实行项目工程在乡、村、组公示制、项目实施责任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补助环节、简明效益、补助金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政务公开栏和项目所在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程完工后,工程实施单位要报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请行业主管部门、区民宗局、财政局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受益方使用,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制度,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价,总结报区民宗局和财政局。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项目资金,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属报帐制项目,项目竣工后,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报帐资料,在当年12月底以前进行报帐。同时将资料进行归档,做到一案一档,并将完整的归档材料报送至区民宗局备案(档案目录详见附件3)。
六、2018年所下达的项目工程,要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实施完成。
附件1: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安排表
附件2: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实施责任合同书
附件3:两资档案收集目录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宗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2018年7月25日
主题词: 下达 项目 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宗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
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金项目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要(内容、规模、补助环节和简明效益) |
资金投入 |
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项目监管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总投资 |
民族资金补助 |
||||||
总计 |
|
142 |
40 |
|
|
|
|
仁和区大田镇乌喇么村道路硬化项目补缺 |
1、建设地点:乌喇么村;2、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路面宽3米的道路四段共2公里(①卫生室至虎赵清家旁段202米,水沟长201.92米;②张作云家对面至岔路口段655米,水沟655米,挡墙280方,涵管16米;③村道至汤树贵家旁段579米,水沟499米,挡墙286方,涵管28米;④汤树凡家至张春晓家、岔路口至张洪才家地边段565米,水沟308米,挡墙327方,涵管14米,K0+145钢筋砼盖板涵,涵洞高4米、宽4米、桥面宽6米,K0+200钢筋砼盖板涵,涵洞高2米、宽2米、桥面宽6米。)3、资金补助环节:总投资142万元,其它部门资金98.44万元,其他资金3.5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金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道路路面硬化材料费、机械费等工程建设费用)。4、简明效益:解决乌喇么组102户346人村民出行困难及农副产品运输条件。 |
142 |
40 |
大田镇政府 |
范宇飞 |
仁和区民宗局 |
李天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