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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申报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关于2024年度申报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48)要求,为切实做好仁和区2024年度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评审专业
从事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林草地理信息应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详见附件4)。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任现职以来,能胜任本职工作,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3.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在林业工程建设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方面
1.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本专业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其他条件
1.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2.破格评审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严掌握的原则,对在我区林业行业有突出贡献者,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关于重新确认职称的,按照川林规发〔2023〕3号等文件执行。
4.服务基层特殊政策,按《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文件执行。
5.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非本专业;
2.享受基层、援藏援彝等政策的;
3.破格申报的;
4.已取得相关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申报第二专业职称的;
5.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参加现场答辩的。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等2份;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2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
6.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份;
7.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1份(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时间);
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近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与申报资格年限一致);
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11.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1份。初级1个或1个以上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写明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并加盖2方关联单位公章(如规划、政策课题、科研项目等只涉及1家单位,可只加盖1家单位公章);
12.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材料1份;
13.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复印各1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Ⅰ份;
14.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份。
(二)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所需材料要求和装订详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2.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4.学历学籍材料要求。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 ) ”查询。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5.公示情况证明。申报者本人须做出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对以上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证明。
6.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四、申报流程及评审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按“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仁和区林业局→仁和区人社局一评委会”的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系统申报,申报评委会选择“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申报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对职称政策、推荐方案、申报业绩、推荐结果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仁和区林业局综合股204)。
(三)复核受理。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资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四)评审。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五、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纪检监察机关1238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中心0812-2910191。
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24: 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8: 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仁和区林业局综合股204室(攀枝花大道南段1332号),联系人:陆庆,电话:0812-2966693。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区林业局).xls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公示情况证明.docx 附件4: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