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 年)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10-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区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保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工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9月18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
宫颈癌是常见的女性恶性肿瘤。近年来,我国宫颈癌发病率持续增高并呈现年轻化趋势,严重危害妇女健康。宫颈癌主要致病原因是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持续感染,通过为年轻女性接种 HPV疫苗、在适龄女性中开展宫颈癌筛查、及时治疗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等三级预防措施能够有效防控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我区高度重视宫颈癌防控工作,通过积极推动实施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建立起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宫颈癌防治体系,促进了宫颈癌早诊早治,宫颈癌诊疗方法不断规范,群众健康意识逐步提升。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和国家《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
—2030 年)》精神,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加快我区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素养和保健技能,强化宫颈癌早期预防,促进宫颈癌早筛早诊早治。
坚持创新发展、科技驱动。聚焦宫颈癌防治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关键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效果。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着力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乡镇宫颈癌防治工作,关注弱势群体,缩小城乡、地区差距,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探索建立宫颈癌“防、筛、诊、治、康”五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措施,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宫颈癌社会疾病负担。
(一)推广适龄女孩 HPV疫苗接种服务,到2025年,疫苗接种率逐步提高;到2030年,疫苗接种率持续提高。
(二)逐步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到 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
(三)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宫颈癌防治意识。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宫颈癌早诊早治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
1.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
区“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印制宫颈癌防治科普读物,科学宣传 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针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发适宜的宣教材料,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制作包括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图文并茂宣教资料,帮助妇女了解宫颈癌防治政策和服务项目。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将宫颈癌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经常性宣传内容。结合“三八妇女节”“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癌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网络、电视、“村村响”、报刊杂志、墙报专栏、培训讲座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接受服务。每年以多部门联合的公益宣传活动至少 1 次。
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学校、医院、社区、家庭”整体的社会支持系统,以学校为依托,将生殖健康、HPV疫苗接种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强化青少年HPV疫苗接种和宫颈癌防治意识。(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促进 HPV疫苗接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 HPV疫苗接种试点,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渠道,逐步推进 HPV疫苗接种。积极发挥学校组织动员作用,提升适龄女孩 HPV疫苗接种意愿。加强 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存储、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教体局分别负责)
(二)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1.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将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纳入民生实事,鼓励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宫颈癌筛查门诊。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逐步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参与筛查,积极引导适龄妇女参与门诊机会性筛查。定期公布宫颈癌筛查机构名单,推广预约筛查制度,探索采用流动服务车定点开展巡回筛查,偏远地区可“下乡”开展集中筛查,提高筛查服务可及性。采用高危型 HPV 核酸检测、液基细胞学检查作为初筛方法,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及随访管理,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分别负责)
2.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案,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区总工会、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三)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加大医疗保障救治力度。
1.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宜中则中、宜西则西”,探索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结合防治新模式。(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分别负责)
2.加强宫颈癌患病妇女救助救治。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予以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分别负责)
(四)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
1.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依托市、区“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市癌症防治中心(市中心医院)等宫颈癌防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承担宫颈癌防治技术指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宫颈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建设指南,加强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加强宫颈癌防治专业人员能力建设,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提高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加强宫颈疾病专科能力建设,通过传帮带、对口支援等方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宫颈疾病专科建设,提高全区宫颈癌防治能力。(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动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全面应用四川省“两癌”筛查信息平台,对全区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服务情况进行常规监测。逐步实现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探索逐步推动妇女 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历、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利用四川省“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阅片、线上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加强分级培训,实现全员覆盖,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落实本实施方案作为“健康仁和”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市场监管、医保、工会、妇联、疾控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落实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民生实事项目,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
(三)开展效果评估。区“两癌”筛查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全区宫颈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区卫生健康局将定期对行动计划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确保我区宫颈癌消除行动计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