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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深化农村水价改革,为实施“三结合+”项目探索经验的建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深化农村水价改革,为实施“三结合+”项目探索经验的建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水价改革,为实施三结合+”项目探索经验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仁和区现有水利工程1.65万处,在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全区境内无一大型水利工程,中型水库仅3座,小微工程数量多、分布散、供水保障能力差,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季节性缺水、区域性缺水仍然存在,制约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全面发挥。

仁和区从2017年启动农业水价改革,全区2个中型灌区全部完成了农业水价核定,95个小型水库灌区开展农业水价调查,分配了初始农业水权。截至2021年底,仁和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5万亩,计量计价到户收费面积10.5万亩。缓解了资源性、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压力,走出了干热河谷地区一条节水增效之路。

经过几年的改革,仁和区以水库灌区为改革单元,按照水库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不同,制定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村民会议协商定价的分类定价模式。平地镇协会统筹定制度+灌区代表协商定水价+公司管理运营机制阶梯农业水价,水价1.472.68/立方米,已成为全市农业水价改革示范点;大龙潭乡混撒拉村协会+农户模式,水价23.8/立方米,水费收取率100%;大龙潭乡新街村合作社+股份+农户模式,农业水价0.8/立方米。

2022年,四川省水利厅已经明确仁和区和胜利水库及其灌区分别作为全省区域和水库水权水价改革试点。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建立水权初始分配、水资源用途管制、水权调度实现、水权交易流转等制度体系以及完善水利工程定价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省水权与水价改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管理

为了加强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快推进管护机制改革,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小型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区政府成立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区委办公室印发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仁委办〔202029号)文件要求对所有水利工程明确管护主体,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区水利局制订了《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库巡检值守机制》、《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库管理人员值班制度》、《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攀枝花市仁和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等制度。建立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管护资金的依据。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了工程产权主体和管护责任。各乡镇和村委会分级建立管护组织,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利设施的监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建立基层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推进基层治理财政补助工作方案》(攀仁府办〔202077 号)。建立了河道、小型水库、集镇供水、干线沟渠公益性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财政补助机制。补助标准为:市级河流为每公里1500元,区级河流为每公里1000元;小(一)型水库每月1400元;小(二)型水库每月700元;集镇供水厂建设规模每立方60元;农村干线沟渠每公里500元。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区水利局将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大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加快推进人和渠引水工程(金沙江干热河谷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工程),构建科学、法制、高效、规范的现代化水管理体系,推动用水、节水、管水、护水等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权与水价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实施三结合+”项目探索经验。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