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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在全区强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在全区强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强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的建议
一是区综合执法局联合社区、物业分别在第一农贸市场、仁和广场、阳光家园小区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向市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用品。二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区综合执法局派出执法人员向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的商户、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告知书》,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正确投放垃圾常识,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
二、关于多措并举,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一是在仁和镇、大河中路街道部分小区试行第三方机构大件旧货到家收购服务,采用定时定点定人上门回收市民的大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二是对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对积极参与的社区群众给予适当奖励,最大限度避免出现拾荒人员反复翻拣垃圾、生活垃圾设施清洗难、臭味大等问题。三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迤沙拉大道、攀枝花大道南段以及部分居民区集中区域升级改建垃圾分类亭31个、更换垃圾分类箱10组,最大限度解决垃圾桶脏乱臭、垃圾分类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有关工作。一是试行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载体作用。二是督导交通运输枢纽、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星级酒店宾馆、旅游企业等窗口行业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三是采用专家讲座、看录像、现场示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选取部分小区作为试点,设置智能垃圾分类箱,探索建立小区垃圾分类引导员制度,在每个小区设立1—2名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宣传、指导、监督各小区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