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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助力的建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助力的建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助力的建议》(第3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区级层面出台相关管理和激励政策来支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用好资产盘活、资源利用,用活资本运营、服务营收等经营性资产营收模式”建议的回复
仁和区已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10条措施(试行)》,激励村集体经济发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也正在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发展模式,如大田镇“1+N”联合体模式推进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增效增收、前进镇“12345”工作法开展村集体土地清理盘活集体资源都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方法。
二、关于“在现有的脱贫攻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中省级和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外,结合有关规定,考虑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纳入乡村振兴基金使用范围”建议的回复
原脱贫攻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现已转为乡村振兴基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本在乡村振兴基金使用范围内。
三、关于“进一步让利和出台管理政策来支持村集体和村集体经济公司参与到一些如村组道路维修养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微型机耕道修建等小微工程中去,真正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自修、自建、自用、自护的主体作用”建议的回复
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已明确对技术含量不高、不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企业组织实施,对技术含量高、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设计和招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
四、关于“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队伍结构,特别是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团队,更是要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大胆选用懂经济、有头脑、有闯劲的“能人”建议的回复
2022年4月,仁和区印发《关于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明确实施优秀农民工“双引双培”计划,动员本地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带资金、技术和项目返乡发展,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研究、制定、优化、完善、出台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政策,创新我区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优秀人才,指导具备条件的村聘请专业经理人,带动产业发展和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企业化运营。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