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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的几点建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届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2号 提 案
题 目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的几点建议
提 案 人:王耀明 界别:医卫界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186号
联系电话:18980354488
相关情况(□内注√表示“是”,未注者视为“否”):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 仁和区住建局
提案日期:2018年1月18日
集体提案单位: 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提案日期: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主 题 词:
审查意见: □立案 □意见转送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联名提案人需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
联名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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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我市在打造阳光花城,康养胜地的同时,我区小区建设发展迅速。来我区康养的人多了,来我区置业的人多了。小区管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这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协调,在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 加强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监督.规范行为.房管部门,乡镇街办社区加强平时对所在小区的工作指导,检查工作情况。与房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帮助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正确处理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及时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纠纷。物业服务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并进行公示。定期对物业服务,账目要求公示,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建议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通过有关物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小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
2. 小区物业公司是通过业主大会招聘来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后物业服务质量与签订合同时,有差距。有效的对他们进行监管,积极地宣传小区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同时。鼓励小区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到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中来,进行有效监督和民主管理。
3. 小区乱搭乱建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主要责任在物业公司监管不力。只要他们有效管理,所需建筑材料就不能进入小区。建议物业公司在进入小区时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如有违反,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物业公司进入小区都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业主委员会可根据违章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降低资质与罚金)来减轻行政执法负担。
4. 鼓励小区的文化娱乐活动,政府部门,社区应有相应的支持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