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协提案
关于加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的建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届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1号 提 案
题 目 关于加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的建议
提 案 人:严仲伦 界别:经济界
通讯地址:仁和区经信局
联系电话:13550928319
相关情况(□内注√表示“是”,未注者视为“否”):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区国土局、区住建局
提案日期:2018年1月18日
集体提案单位: 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提案日期: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主 题 词:
审查意见: □立案 □意见转送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联名提案人需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
联名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通讯地址 |
苟向东 |
经济界 |
区政协经济委 |
吉丽 |
民族界 |
仁和区经信局 |
|
|
|
|
|
|
|
|
|
|
|
|
案由:随着国家加大“散乱污”整治力度,规范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议加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散乱污是指:“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
根据“散乱污”定义首先是城镇总体规划,根据国家节约用地要求,国土部门制定了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地方式,在坚持和完善工业用地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基础上,对工业用地的供地方式和供地年限差别化管理,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特点等,推进弹性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等不同方式供地,丰富供地方式,增强供给弹性,满足产业发展差异化、多样化的用地需求。特别是不易入园区的建设项目,如建筑山砂、碎石,煤矸石烧结砖,攀钢钢渣处理,粉煤灰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建议纳入工业用地规划和工业用地指标。
建议: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在指导乡镇做乡镇总体规划时,根据辖区内资源状况,在矿产资源附近或废旧资源附近纳入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可以采用工业用地租赁方式租赁期1-10年方式。这样既开发了资源和加大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又促进经济发展。